第四案 火葬场的碎肉(第4/6页)

取虫结束,又把虫瓶封好,以免影响虫子孵化。我从抽屉里取出一根昆虫针,由于有些虫子体积过小,不方便固定,便诞生了昆虫针。针形与普通大头针相似,但比较细长。针的粗细长短不同,分为7种型号:00号、0号、1号、2号、3号、4号、5号。00号针头最细,直径仅有0.1mm,每增加1号,其直径增加0.1mm。0~5号针的长度是39mm,粗细各不相同。5号最粗,用于体积较大的昆虫。

我先把昆虫针直刺入虫子胸部的正中央,这样是为了保证昆虫的某些重要特性不会被损害,并方便后期制作成标本保存。在刺入的同时,要避开胸部腹面的胸足基节窝,把针穿刺在右翅鞘的内前方,卡在右边中足和后足之间。

我发现,虫子被刺穿的瞬间,尾部突然喷出一摊绿色液体,将我吓了一大跳。尾部喷发出的液体带有腐蚀性,这让我想到了一种名叫常齿股蝇的昆虫。此虫长7.0~8.0mm,等于两后单眼外缘间距,额鬃达单眼三角附近,前股端腹面有齿。中股基部腹面生有浓密长毛,后股近基部无强大的刺。

而它的蛹长为8mm,宽为2mm。第8腹节有若干密集的同心圆式小沟纹状雕刻;后气门大,呈放射状,后突起短小。咽骨背腹角略等长,背堤发达,背角略狭。滋生在人和腐败的动物之中,发育周期为23~25天,所需温度为16℃~28℃。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类虫子,会在人的身上留下自己的独特气味,只要一靠近便会有强烈反应。

念及此处,我又立马查了一下最近的天气数据。果然,温度符合虫子诞生。由此能推断出来,凶手杀人碎尸的时间应该是25天前。换句话说,如果能够确认25天前,谁杀了人并被常齿股蝇留下体味,凶手便无处可逃。

我为了证明自己推断是否正确,立马给韩哥打了电话。结果,他让我带上虫子赶过去。

当然,我一路上激动不已。大约15分钟后,我拿着虫子坐在韩哥对面,静候答案。

韩哥把虫子拿到昆虫标本库去匹配,但反复筛选多次,发现根本没有虫子符合,仅找出类似昆虫特征或者同期物种。我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结局,倘若连昆虫群体都无法证明,找到凶手简直是痴人说梦。

韩哥把虫子递到我面前,耐心解释道:“我没判断错误的话,这应该是一种不完全变态或半变态的新昆虫。不完全变态虫类特征是个体发育非正常生长,只经过卵、幼虫和成虫3个发育阶段。因幼虫和成虫在形态和生活习性上都特别相似,例如臭虫、虱子、跳蚤的发育过程就是如此。”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昆虫也分状态,皱着眉头问道:“韩哥,到底该如何详细区分?”

韩哥指着我面前瓶子里的虫说:“昆虫从年幼期开始变态发育,在成虫过程中有两种变态类型幼虫会蜕皮、生长。除开外界环境刺激如温度、湿度、光照和药物等,主要还受保幼激素、蜕皮激素和虫脑激素的调节与控制。”

我开始在脑子里记下韩哥说的东西,可依然不是特别明白,直接追问道:“有类似案例?”

韩哥挠挠后脑勺,貌似在搜寻记忆,良久之后说:“有,案子发生在1999年4月27日,案发地点在市里某个深山小树林之中,找到了用黑色垃圾袋装着的一具男尸。尸体并不完整,让凶手切割成无数尸块,广泛表皮脱落。”

我仔细一对比,发现这个案子和目前的碎尸案居然还有点类似。

韩哥没过于理会我,依然在继续讲述:“当时,在案发现场的尸体上发现大量蝇蛆和成蝇,周围地面有少许红褐色的蝇蛹。法医分别提取了成蝇、蝇蛆和蛹,送往昆虫实验室进行种类鉴定。同时,还向当地气象部门了解当地的短期天气情况。”

韩哥讲到这里,忽然停了下来,他转头问我:“小靳,你猜后来怎么着?”

我白他一眼,回答道:“肯定破案了,不然你怎么给我讲。”

韩哥尴尬一笑,仔细一想确实如此,又接茬儿道:“经过鉴定,案发现场的蝇类主要是大头金蝇。昆虫学家结合当时的气象资料、现场环境及大头金蝇的发育规律,推断出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为半个月前。案子后来成功侦破,凶手被捕时,说出具体犯罪时间为4月15日凌晨1点,与推算出来的死亡时间基本吻合。”

韩哥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老法医,脑子里储存的案件居然如此之多。后来,我还想和韩哥继续聊聊,结果他把我赶走了,催促我早点确认昆虫的种类,争取早日破案。无奈之下,我又回到自己的小天地,开始进一步研究虫子。

我看着装在昆虫瓶里的虫子,闲来无趣便从柜子里翻出了师父给的昆虫笔记,随手翻到其中一页。我定眼一看,心里乐开了花,简直是天助我也——昆虫笔记上写着一种虫名为尸蓝蝇。

该虫的前额、颜、颊等大部分躯干都呈橙黄色,并有金粉被;颊与黑色的后头之间有明显的界线;雄额为一眼宽的三分之一,触角间并没隆起,颊底色黄且长有黑毛,外形与丽蝇属近似,胸部为黑色,有灰色粉被,盾片沟前中央有3纵条(正中1条略宽)。前胸基腹片及前胸侧板中央凹陷具毛,后气门为棕黑色,阳基后较发达。室开口于翅尖前缘,横脉呈S形;腋下瓣白,上腋瓣具褐色缘,腹部为亮绿色。最重要的是尾部会喷出高强度腐蚀液体,如此一来,完全符合从碎尸块上提取出来的最新杂交虫子的特征。

纤维铁证

实验结果证明,凶手确实是李光辉无疑。他身上携带着死者的碎尸微小寄生虫卵以及少许猪肉纤维,还有虫子留下的特殊气味。最重要的原因是虫卵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相反还能成为逮捕他的犯罪证据。

我在心里感激师父,看来闲暇之余应该多看笔记才行。收好笔记,我准备给老高打电话。

我还没打出去,结果老高突然打了过来,说有人到警局自首,承认自己杀人碎尸。

难道是凶手主动投案?我才确定碎尸形成日期,就连忙跑回局里,想看看谁是自首者。

结果,审讯室里见到的自首者居然是那个报案的烧尸工李明。他一口咬定是自己杀人后碎尸,而且还把犯罪过程说了个清清楚楚。但这种行为说不通,怎么有罪犯自己报警?还主动投案自首?

李明让老高赶了回去,并扣了个扰乱司法公正的罪名,警告对方别再来瞎捣乱。

在我赶到局里去的时候,老高已经赶走了李明。于是,我们俩继续讨论案情。

“小靳,这个案子还有蹊跷,真凶到底是谁?”高健皱着眉头坐到我身旁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