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湖中无头尸(第6/6页)
老高再次出发,成功找到刘星。刘星声称自己没有杀害蒋勤勤,说他半个月前一直都待在城里谈生意,根本没见过蒋勤勤,又何来杀人之说?而老高进行了核对,发现刘星确实没撒谎。案子到这又走进了死胡同。
老高此次大败而归。他回到局里之后,发现韩哥依然在分析我的尸检记录。我坐在韩哥身旁,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一份昆虫尸检记录,两个人看都认为有问题,可恰恰又分析不出问题所在。在我看来,我的记录应该没错,记载得非常详细和客观。由于尸体在湖水中浸泡过久,吸收了过多湖盐和杂质,只能靠尸体上的蝇蛆来推算了。
老高看韩哥一言不发,耐不住性子问道:“老韩,你倒是说话啊!案子能不能破?”
韩哥没有搭腔,继续看尸检记录和送检的蛆虫,认为我推算的死亡时间看似准确,其实是陷入误区。一般来说,在尸体上率先发现的应该是蛆蝇所产,产卵时最接近死者的被害时间。
韩哥想了想,才开口说:“小靳,你的死亡时间推算出了问题。你采集回来的蛆虫,最大的为3龄期第2、3天,日龄4~5天。但你的记录里有个奇怪现象,因为你采集回来的大部分都死了,存活下来的才刚刚孵化,虫与卵之间没有连续上。”
听着韩哥的分析,我才明白自己的错误所在,打了个响指说道:“我明白了!我采集的死蛆可能是尸体入水前就已经产卵发育、入水后被海水浸泡侵蚀而急速死亡。意外存活的蝇卵是小蛆躲在脑内,等尸体浮起来产生的卵,诞生时间最多一天。”
韩哥脸上露出了笑容,“没错,这样一来,不难算出,尸体在被抛入湖中前停放过6天时间,而那时头颅已经被分开抛入湖内。尸体因为缺少头颅,至少要过两三天才能浮出水面。如此计算下,死亡时间应该是20天前,为死者遇害的真正时间!”
老高这时候也跳了起来,十分激动地说:“按照你们的推论,蒋勤勤死于20天前?换句话说,那个叫刘星的家伙在撒谎?20天前,他人还没去县城,那他就是头号嫌疑人了!中间相差5天左右,与抛尸时间高度接近!”
老高立刻下令拘留刘星。经过他的审讯,刘星承认是他杀了蒋勤勤。二人本来就是青梅竹马,刘星由于自己的长相不算出众,便一直暗恋蒋勤勤。而蒋勤勤对他却是忽冷忽热,偶尔会约他出来吃饭,也会利用他当挡箭牌,纯粹就当备胎使。
蒋勤勤曾答应刘星,如果他能出30万彩礼,就嫁给他。刘星听后欣喜不已,这几年开始拼命赚钱,想早日迎娶蒋勤勤进门。结果,就在20天前的某个晚上,刘星为了给蒋勤勤一个惊喜,连夜开车偷偷地回到女方家中,却发现有男人过夜的迹象。
蒋勤勤发现事情败露,索性直接和刘星摊牌,说自己根本没喜欢过他,一切都只是玩玩而已,她要嫁给真正的有钱人,让刘星趁早死心。刘星听了之后,怒火中烧,他拿起放杂物的柜子上的铁锤,对准蒋勤勤的头部砸去。蒋勤勤被砸了个措手不及,顿时应声倒地,鲜血溅了刘星一脸。可他还不满意,开始在尸体上疯狂乱砸。为毁尸灭迹,他不惜用剔骨刀割下蒋勤勤的脑袋,装在编织袋内。
后来,刘星发泄完毕,生怕事情败露,索性抛尸于湖中,却因尸体过大,不方便装入后车厢。于是,他决定先把头颅抛到湖中。第二天半夜,又折返把蒋勤勤的尸体装入后车厢开到湖边,趁着夜色抛尸湖中,而那时虫子已经从脖颈处的缺口爬进去,一路游走后选择寄生于蒋勤勤的右腿中。
案子虽然已经破获,但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是我头一次在同一个案子里接连犯错。
当天夜里,我回到家中喝了一晚上的啤酒,喝到不省人事。我头一次体会到当一名法医的责任有多重,倘若因为我个人的失误,错抓一位无辜者,而真凶却仍旧逍遥法外,那我死一百次都不足惜。
我渐渐地闭上了眼睛,在眼前出现了很多人,有男女老少,也有死人和活人。
这群人少部分在我面前号啕大哭,大部分则是面目狰狞,甚至还有人拎着剔骨刀冲到我面前,打算将我剥皮拆骨。剔骨刀一刀刀刺穿我的身体,剔掉过半皮肤,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我突然惊醒,背上全是冷汗,额头蓄满汗珠,原来是一场噩梦。
我一下子幡然醒悟,原来韩哥和师父所言不假,法医是一个很神圣且不允许出错的职业。我们下的每一个结论,都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甚至很多人的人生。我靠在床头,望着天花板再次陷入沉思,我究竟适合当法医吗?
我思前想后,发现自己还是打心底里热爱这个职业。或许早在几年前第一次听师父昆虫讲座时,就注定我会走上法医之路。冥冥之中,仿佛一切都自有定数,我的背后可能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悄悄推动着命运之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