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丑恶万分的人际关系(第2/4页)

本来就颇有生意头脑的土居光一,立刻与一马促膝商谈,说什么就算风尘女的赎身费也要三五万,最后竟然狮子大开口要了二十万,虽然我居中斡旋硬要砍掉十万,最后还是以十五万摆平此事。

什么跟什么啊?那女的没我不行啊!她可迷恋我的身体呢!我这副身材可是连外国女人都倾心不已喔!不像那种蹩脚三流诗人。等着看好了,她不久就会哭着向我道歉,重回我身边。

土居光一这么对我说。不过这位自信满满的东方唐璜①怎么看都是个不成大器的窝囊废。在彩华夫人眼中,男人连个屁都不如,也许她就是那种超级乐天派女人,自认全天下男人都是可任她玩弄的商品。

土居光一开口要那二十万赎身费时,自尊心似乎大受打击,因为他做梦也想不到男人在乐天派美女眼中,竟然连个屁都不是。因而受到莫大伤害的他,真的是满肚子闷气、愤恨,甚至燃起复仇之心。也许不至于展开行动,不过他坦承自己曾勃然大怒,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土居光一还咯咯笑着说:“笨啊!吵架这回事,对男人而言可是重修旧好的机会呢!男女之间要是毫不相干,就不敢这么吵了。所谓‘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关系就是这么回事,了解吗?”只见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结果事实并非如土居光一所言,彩华夫人完全不将他放在眼里,但也不认为嫁给一马会有多幸福就是了。最不可思议的是,如此奔放的她,倒也不会处处留情。身着华服的彩华夫人,拥有白皙肌肤与姣好身材,全身发光似的闪闪动人,如此美艳的性感尤物却对情欲一事不感兴趣,自然也不太会红杏出墙。平常只是喜欢上京大肆采购,买喜欢的衣服和鞋子,还会兴奋地穿着入睡,就是这么一个不按牌理出牌、令人捉摸不定的女人。

彩华夫人虽然模样惹人怜爱,也没有埃及艳后般的霸气,却是个不懂得体贴别人的任性女子。完全没有尽到为人妻子应守的本分,更遑论主动为丈夫做些什么,反正不论丈夫做什么,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样的她在一马心中绝对称不上什么贤妻。一马在她身上寻不到丈夫尊严,再怎么抱怨也没用。每次一马对她有所不满,她就勃然大怒;只见一马吓得一脸惨白,完全被吃得死死的,让他更觉自己竟如此窝囊,心里愈来愈不是滋味。

其实他是因为深爱着彩华夫人,所以才想尝尝偷腥滋味。我猜他之所以招待我们这群傻瓜来避暑,倒也不见得是为了追求胡蝶夫人。像他这种公子哥儿就是喜欢吊人胃口,装得什么都不知。当他知道人家妻子偷偷恋上自己时,更会佯装不知地玩弄这段感情。这只是一种游戏,并非偷情,也称不上追求。愈是这样瞎搅和,就愈不可能陷入情网。

这样的一马,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疯狂爱上彩华夫人,还被耍得团团转。我了解他的心情,他为了弥补情感缺口,才会邀请胡蝶夫人,想沉溺于地下情爱,玩弄胡蝶夫人的纯情。其实他是真心爱着彩华夫人,只不过若一不小心,就会发生难以挽回之事,这是我的看法。

虽说是少爷,不过年届不惑又是知名学者与诗人的他,是那种宅心仁厚的好好先生,多愁善感、心思细腻的程度,我可远不及他。

其实为了一个私人理由,我实在不该接受邀约。那里集合了粗暴无礼的望月王仁、伪君子丹后弓彦与生性开朗的驼子内海明,可想而知他们会如何钩心斗角、相互倾轧,无怪乎外人称他们是群怪人组合。像是在腐烂的蜘蛛巢穴里,聚集了一群纠缠不清的男男女女,气氛会有多么阴森诡谲,光想就令人觉得作呕。加上我之后,更多了一项不堪的理由。

内人京子原是一马父亲歌川多门的小老婆,在众多妻妾中特别受宠。因为开战时不方便接她到老家避难(当时梶子夫人尚在人世),于是另外租了村里一栋空宅安置她。后来我与京?相恋,战争结束后便横刀夺爱,两人双宿双飞返回东京。

听说多门脾气火暴,生起气来一发不可收拾,贵为部长级高官,原本政治前途看好,却事与愿违,遭到流放。因此他的个性变得更加乖僻,想当然,我也成了他的眼中钉。去年夏天梶子夫人辞世,他随即看上村中一户姓下枝人家的女儿,硬是雇她来家里帮佣,然后顺理成章纳为小妾。听说他十分宠爱下枝,事事都顺着这位芳龄十九的小女孩。

“毕竟我和木兵卫、小六他们不同,还是别去你家比较好吧!要是又惹令尊不悦,我也不好受啊!况且京子也不太自在,真的很不好意思。”

“等等,我希望你耐心听我说完。只有对你,我才能敞开心房说话。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精神,算是件有点老套的犯罪事件。”

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

“你看,想不到竟然有人如此恶作剧。”

常见的一般信纸上,写着几行字:

是谁杀了梶子夫人?

不论是憎恨、诅咒、悲伤、愤怒,

一切都将在忌日当天画下句点。

字迹实在称不上美观,是为了不被识破,才刻意写出这种字吗?用的是便宜墨水,信纸还沾了许多污点。依邮戳来看,应该是从隔壁城镇寄出的,从东京坐火车到一马家的话,得在那城镇下车。一马家位于距该镇七里远的深山,下了车还得走上一大段山路。不过这个偏僻小镇已经是距离他家最近的热闹之地了,所以村里人大多到那里购物、办事。

“虽没有指名道姓说是谁,不过因为这封信是寄给我的,看来寄信人似乎咬定我是杀母凶手。如你所知,继母是在我母亲死后才娶进门的,年纪和我也只差了三岁,去年八月九日辞世,死时才四十二岁。可是我根本没有理由杀害继母啊!继母本来就有气喘毛病,也就是所谓心气喘,因为这种病随时都有发作危险,于是父亲提供学费,让一位落魄远房亲戚的跛脚儿子海老冢攻读内科,五年前来这村子开业。因为深山中根本没什么医疗设施,不只内科,举凡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和齿科都得包办。我很反对父亲轻率叫他来此开业一事,屡次向他建议,应该等他学会各科医术后再替村民看诊比较妥当,没想到父亲竟回答‘他可是我雇用的专属医生’,硬是叫医科毕业后在研究室只待了一年的他来此穷乡僻壤行医。身为医师的他,骨子里仍存有学究习气,心中相当不服,虽然表面似乎挺顺从,其实完全不是那回事。

“母亲曾发牢骚,责备他忘恩负义,但又怕他负气离去,所以就算再不满也得忍住。气喘这毛病真的很折磨人,常让她疼得紧揪着榻榻米,匍匐在地与死神搏斗,就算不断注射止痛针也没用。一般的心气喘发作时都是这样,没什么特别。正因为发作时痛苦至极,因此就算有人趁机下毒也很难发现。姑且不论什么出血、尸斑的,光是那痛苦模样就够说服人了。不过她的出血情形和尸斑并无异状,死得也算安详,所以大家不曾怀疑死因,就这么安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