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篇 婚姻痴(第7/8页)
“我从珍珠带来的信上得知了您的大名。我通知您有点迟,对不起。我姓诸井。”尚美在托珍珠带去的信上,没有写她自己的姓名。这是因为她不知道猫主人的真实身份,心存戒备。
虽是第一次见面,但尚美对岛木颇有好感。三次结婚又离婚的经历,给她练就了一双识别男人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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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美与岛木二人很快就亲近了起来。提坦与珍珠在前面跑着玩,尚美与岛木在后面并排跟着走。此时此刻,双方都有一种直感,这一次总算碰到了命中注定的有情人。这是两个人都曾有过三次痛苦经历后的直感。
不过,他们都忘记了一点,那就是男女之间的这种经历,不管重复多少次,他们都不会从中汲取教训。每当与一个新的、为之动心的男性或者女性见面时,他们都会感到那是命中注定的,而忘记过去的经验教训。
这两个人,以前都有三次婚姻失败的经历,这更使他们对第四次婚姻充满了信心。正因为有三次失败的经历,他们就会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解释,前三次是出乎预料,这一次一定是准确无误。于是,两个人很快就相互倾心,关系越来越亲密。
在他们二人尚未达到难舍难分之时,提坦和珍珠就已达到了难分难离的地步。是两只动物,不,是两个“人”,它们成了尚美与岛木相约的月下佬。尚美和岛木认为,把提坦和珍珠当做他们的孩子,共同组成一个“四个人”的家庭,那才是他们二人迄今为止一直梦寐以求的理想家庭。
没过多久,两个人就结了婚。他们的直感没有任何错误,他们家很快就成了一个幸福的样板家庭。岛木与尚美终于找到了填补前三次婚姻所有缺陷的伴侣。
他们深感,以前所走过的曲折道路就是通向他们两个人要最终结合的行程。如此一想,他们不由得感到,以前的三次婚姻,就是促成他们两个人现在成为伴侣的必然前提。
婚姻不是什么魔性所致,所谓爱情的咒语也不是什么谎言。他们两个人的今天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吗?
他们夜间的夫妻生活也无比幸福。两个人第一次肌肤相接时,双方都感到过去的夫妻生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与岛木和尚美现在的夫妻生活相比,两人过去的夫妻生活简直不是夫妻生活,硬要说的话,那只是男人女人的一种本能而已。
也许是夫妻生活正常的原因,结婚不久,尚美就怀了孕。足月后,尚美生产了,是双胞胎女儿。岛木很高兴,为双胞胎姐姐起名为正美,妹妹起名为弘美。
“家里一下子变成了六口。”岛木欢喜雀跃地说。其后便在大门外挂上了六块门牌。
正美和弘美眼看着就长大了。两个人的脸型、体型都非常相似,连她们的父母都很难辨别哪个大哪个小。不过,两个人的性格则截然不同。
正美文静温顺,一玩起布娃娃等,一个人能玩上几个小时;弘美则像个男孩子,活泼淘气,喜欢在室外玩耍。
正美性格内向,去室外玩,有时她会蹲在蚂蚁窝旁边静静地看上几个小时;弘美性格外向,去室外玩时,她就与附近的孩子们一起玩,而且成了孩子头儿。
正美喜欢珍珠,还要和它一起睡觉;弘美和提坦是好朋友,出去玩时,经常带着它,好像是一个随员一样。因此,提坦和珍珠就不能一起睡了。
正美和弘美三岁时,珍珠和提坦各自相继产下了几只小崽。尚美和岛木当时都看出来了,那些小崽全都是母的,没有一只是公的。
家庭成员转瞬间大量增加。岛木和尚美就开始商量如何处理这些小狗和小猫,当正美和弘美听说要把小崽送人时,她们两个都表示坚决反对。她们说不准把任何一只猫或一只狗送给别人。
顺理成章的是,珍珠的小猫崽统统属于正美,提坦的小狗崽统统归于弘美的保护伞下。
自此时开始,家里面进入了紧急状态。四个人和十几只活蹦乱跳的动物,使原本狭小的房屋变得更加凌乱和拥挤不堪,因相互侵犯领地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
小猫和小狗相互打闹时,老猫和老狗就会出面干预。继而,正美和弘美也开始出面干预。不久,好朋友珍珠和提坦便反目成仇,正美和弘美也关系恶化。
岛木和尚美也感到很为难,他们对小动物之间的打闹行为无法介入也无法调解。靠动物之力建立起来的家庭,现在又因为动物之间的打闹出现裂痕。
“你说怎么办呢?再这样下去,正美和弘美的关系就会发生破裂。”不知如何是好的尚美忍不住向岛木诉苦说。岛木也感到束手无策。
“那就只好把小猫和小狗都扔掉啦!”岛木回答。
“如果那样的话,正美和弘美她们一定会受不了。对她们来说,小猫和小狗就像她们的兄弟姐妹一样。”
“像兄弟姐妹并不是真正的兄弟姐妹。她们受不了总比亲姐妹不和要好得多吧!”
“你暂时不要扔。我们需要从长计议,另外想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夫妻二人不知如何办才好,一直也未能想出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
没过多长时间,悲剧终于发生了。一只名叫“短鬈毛”的小淘气包狗偷吃了小猫的猫食,珍珠很生气,就抓挠那只小狗。提坦见此情景,为了搭救短鬈毛就扑上去咬珍珠,从而引起了两大阵营的大混战。
弘美也卷入了这场猫狗大混战。结果被猫爪抓了一下,致使眉毛处被抓伤了。伤虽然不严重,但若位置再稍偏一点,就会伤及眼珠。
与已经反目成仇的动物再继续一起生活,这个家庭的和睦气氛就很难再维持下去了。直到此时,岛木与尚美才如大梦初醒,结婚决非只是男女双方的事情。
《宪法》中只规定了“婚姻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而成立”,但没有婚后随之而来的新家庭成员方面的规定。家庭成员不应只局限于夫妻间所生之子女,还应当包括像家庭成员一样的动物,有时还应当包括家中的植物在内。
《宪法》上虽然规定婚姻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而成立,但它照样也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在内。男与女的婚姻也就是家与家的婚姻。婚姻被当做一种政治、经济上的策略或者商业上的策略,这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宪法》上规定,婚姻的成立“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但成立和维持却是两回事。婚姻即使成立,也未必就能够维持下去。维持下去需要很多条件和因素,诸如双方的爱心、家庭成员组成、夫妻生活、健康、经济、工作情况等等。
岛木和尚美都知道,家庭随着成员的增加,每一个成员就都成了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每个家庭成员又都会成为招致这个家庭分裂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