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篇 电信人(第6/9页)

“对。现在杀害她的那个罪犯一定会在什么地方暗自窃笑呢。你如果灰心丧气的话,那就正中了罪犯的下怀。我想你应当知道一些连警察都不知道的情况。”

“不过,我对她的情况确实是一点儿都不了解,那次见面也是第一次见面。”

“你们很早以前就在网上相互发短信,她又在我们家住了一夜。你难道就没有保留那些短信吗?”

“那些短信全都消掉了。”

“你好好回忆一下,你们都发了什么内容?你再好好想一想,她在我们家那一晚上,她都说了什么?”

“想不起来,什么也想不起来。她到我们家后,吃过晚饭就看电视,之后就睡了。”言田承认她是住在另一个房间。

“正因为你们在网上都是交换一些无聊的信息,所以一旦见了面就什么话也不说了,对吗?”

“对。因为一见面,我就什么话也不会说了,所以就在网上聊天儿。”

“那么我问你,她是为什么事要到我们家来的?”

“我没有问,可能是想见见面吧。”

“你也想见她吗?”

“说真的,在相互发短信一段时间后,我就想要见见对方啦!”

“那就是验明正身啦!”

“警方说是当面对证。”

“说的都是一回事。要知道网友并非都是你和我们家这些善良之辈。搞不好的话,我们就会掉进流着口水、张着血盆大口的饿狼嘴里边。她在我们家住了一晚上,我们有责任保护她,但对于饿狼来说,它就会越发随心所欲了。我问你,你们当面对证以后,她又跟你联系了没有?”

“没有。”

“你没有主动跟她联系吗?要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有手机什么的。”

“我问了一下她的手机号码,但她好像不希望我打手机跟她联系,所以我就没有打。”浩一回答。

“你问了她的手机号码,她也告诉你了。你把这一情况对警察说了吗?”

“他们没有问我。”

“没有问你?”

“因为他们没有问,所以我就没有说。人都已经死了,手机还有什么用。”

“如果她在被人杀害之前打过手机的话,也许能从手机中探听出她离开我们家之后,要在什么地方与什么人相见或者要干什么。”

“你现在说这些什么用也没有。”

“警察没有问你她有手机吗?”

“什么也没有问。”

“那就有点怪了。”

“有什么好怪的呢?”

“她如果带着手机的话,手机里应当储存有她生前发信和收信的手机号码。这样的话,她离开我们家之后和她相互联系的人不就值得怀疑了吗?”

“不过,她死的时候身上没有手机。”

“她来我们家时带手机了吗?”

“带了。”

“那么,她的尸体旁边为什么没有手机呢?”

“这个嘛,你问我我也不知道。最主要的是,我并没有见过她的尸体,而且我也不知道她带没有带手机。”

“这些都是推理嘛。警方最怀疑你的证据,就是她的尸体上没有手机,警方从手机上什么也没有听出来,这说明他们还没有想到她身上是否携带了手机。一个来东京旅游并请求网友帮忙的女孩子,她一定有手机。这说明警察们的认识还没有深化到这一步。”

“深化?”

“这不关你的事。罪犯也许是害怕露了马脚,就把她的手机顺手拿走了。”

“爸爸,这种事情你怎么都知道?”

“推理呗!如果她在我们家时有手机,死了以后则无手机,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死后被人很快拿走了,而拿走的人就正是那个罪犯。”

“完全可能。”浩一听后,对他父亲好像有了新的认识。

“这么简单的问题谁都会明白。”

“爸爸你进化了。”

“我没有进化,因为我没有进化,才知道了这一点。我问你,你还记得她的手机号码吗?”

“我记下来了。”

“告诉我。”

“你要干什么呢?”

“打电话。”

“不过,她已经死了。”浩一显得十分吃惊地说。

“也许罪犯正拿着那一部手机哪。”

“你不能给罪犯打电话。”

“那也不一定。我并不认为罪犯行凶以后会一直把被害人的手机带在身上。如果有人捡到的话,我一拨号码,那个人也许会回话的。”

“即使捡手机的人接了电话,我们也毫无办法。”

“你说什么呀!我们只要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捡的手机,捡手机时的情况怎么样,仅靠这些,也许就可以从中发现罪犯的线索。”

之后,浩一拿出了他的电话号码簿,言田按照儿子说的号码开始拨号。

拨了十几次都是忙音。正当言田打算停拨之时,突然话筒中传出了一个男子的声音。

言田和浩一不由心中一惊,接电话的人也许就是捡手机的人。

双方接连说了几次“喂喂”。

“你是滨田美子小姐的朋友吗?”言田忍不住地问。

“不,我不认识滨田这个人。”

“这么说,你的手机号码应该是滨田小姐的手机号码,对不对?”

“你是谁呀?”

“滨田小姐的熟人。”

“说真的,这部手机是我捡的。我带着它,是为了等手机的主人给我打电话后,我就还给他本人。”

“它的主人不可能再用那个手机了。”

“为什么?”

“因为它的主人已经死了,被人杀了!”

“被杀了?”

“主人是一位女性,姓滨田。昨天的报纸上已经登了。请问,手机你是在什么地方捡的?”

“在京王线幡个谷车站附近的一个饭店内,我发现座位下有一部手机,就交给了打工的服务员。最后因找不到失主,就先由我保管了。”

“那是什么时候?”

“10月12日。”

“没有记错吗?”

“当然没有记错。因为那一天是我父亲每个月的忌辰,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照你这么说,手机的主人应当还活着。”

经查验和解剖断定,滨田的死亡时间为五天到七天之前,二者时间有误差——捡到手机的时间是10月12日,而发现尸体则是在10月22日。这就是说,手机不是罪犯带走的,而是滨田美子自己遗失的。言田在心中盘算着。

“这,我就不清楚了。”

“你捡到手机后,有人打电话询问过没有?”

“没有,一次也没有,你这是第一次。”

“在此期间,你充过电没有?”

“充过电。我想手机的主人可能会打电话询问情况,所以充过电。”

“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跟你面谈一下,可以吗?”

“可以。”

言田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也许是对方听到失主被杀,一时很感兴趣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