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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我说,“可有一个人被谋杀了——还记得吗?”
“这事儿同样不是他干的,也不是他指使的。如果是布伦特干的,你不可能找得到尸体。你永远也没法知道某个人的衣服里面缝进了什么东西。所以为什么要冒险呢?我只收了你二十五块钱,可瞧瞧我为你做了什么吧。而以布伦特手头的财力,想想他能神通广大到什么程度吧。”
“他能指使别人杀人吗?”
红头思索了片刻。“也许吧。他说不定也这么干过。可他不是一个凶悍的家伙。这些混黑道的是一群我们以前从未见过的人。我们经常把他们想象成老式的保险箱窃贼或是惹是生非的流氓阿飞。电台里那些大嘴巴的警局官员嚷嚷着说,他们全都是黄皮耗子,他们会杀女人和婴孩,一看见警察的制服就嗷嗷求饶。他们真是蠢到家了,居然想让公众相信这种鬼话。我们这里有黄种警察,也有黄种杀手,但数量都少得可怜。至于处在顶端的这些人物,比如说布伦特——他们不是靠杀人爬到这个位置的。他们能爬上去,靠的是胆量和头脑——再说他们也没有警察的那种集体的勇猛。但他们首先是生意人。他们的行动目标是赚钱。就像其他生意人一样。有时候某个家伙会生生挡住财路。那好。做掉他。但他们在做这件事之前会考虑再三。该死,我这是在讲哪门子的课啊?”
“布伦特这样的人不会窝藏马洛伊,”我说,“马洛伊已经连杀两人了。”
“不会。除非是除了钱之外,还有某个别的原因。想回去了吗?”
“不想。”
红头挪了挪把在方向盘上的两只手。船速加快了。“不要以为我喜欢这些混蛋,”他说,“我恨他们恨到骨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