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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为布雷斯展览会做些准备了,”当他们疲惫地从马厩回来时埃莉诺说,“否则大家都会觉得不对劲的。”
“我可以参加赛马,就像露丝建议的那样。”
“但那是纯属娱乐。我的意思是,没人拿那个当真。你应该牵匹马出来展示展示。马具会及时运达的,所以你没有理由不参加啊!”
“不。”
“我开始习惯你的单音口头禅了。”
“那不是我的口头禅。”
“不,那只是你的特点。”
“我在比赛中能骑什么马?”
“嗯,除了‘缇伯’之外,‘谢弗龙’是我们跑得最快的马。”
“但‘谢弗龙’是西蒙的马。”
“不对。‘谢弗龙’是碧用马厩挣的钱买的。你到底参加过赛马没有?”
“哦,当然了,我经常参加当地的比赛。奖金不多。”
“我认为碧要把‘谢弗龙’租给别人去展示,但没有理由让‘谢弗龙’在最后一天闲着不去参加比赛。那匹马非常容易紧张,也很容易兴奋,但它跳起来利索,跑起来也很快。”
晚饭时,他们把这个建议提了出来,碧同意了。
“你会参加什么项目,博莱特?”
“一百三十九磅重量级的项目。”
吃晚饭时,碧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这孩子身子太过单薄了。阿什比家近两代人中都没有胖人,可这孩子眼神中偏又带着些疲惫,特别是当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不久之后,等庆祝活动结束,他们一定要想办法看看他的腿。也许正是因为这腿,他看上去才会显得如此虚弱。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这条腿都会拖累他。她一定要问问彼得·斯宾塞,找一个好的外科医生咨询一下。
碧曾非常欣喜地发现,博莱特具备西蒙明显欠缺的爱好:从理论上研究马的种类。就西蒙的个人爱好而言,他对马匹的育种非常在行,但他对这个问题的理论知识仅仅局限于《现代赛马》杂志。而在另一方面,博莱特喜欢看马类书籍的程度比起某些喜欢看侦探小说的人来说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天晚上,好像是有人忘了关图书室的灯,碧正要去关时,发现博莱特正在聚精会神地阅读关于种马的书。他说他正试着回溯“蜜糖儿”的家谱图。
“你选错书了。”她说,然后给了他一本正确的书。她当时正忙于一些关于战争风险保险的事,也就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可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她注意到图书室的灯还亮着,等进去后才发现博莱特身边放着各种书籍,由于看书过于专注,他竟然都没有听到碧进来。
“太棒了,碧。”他说。他正看着本德·奥尔的照片发愣,他翻开了数卷书籍,饶有兴致地翻看着带有照片的页码,整张大桌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二手的书报摊,敞开的书报里展示着各式照片,以此招徕顾客。
她先扫了一遍他选的书,然后说道:“你还没找着我最爱看的书呢!”她又从书架上取了几本书放在他面前。等发现博莱特根本不明就里,她索性又把他带回到初始阶段,给他讲授些现有品种的基础知识——什么阿拉伯马啦、柏布马和土耳其马啦。到了半夜,地板上的书比书架上的还多,但他们都相当入迷。
从那之后,只要找不着他,他就肯定是去了图书室,不是在看一些关于种马的书籍,就是在细细地翻看名马照片。
他会大大方方地坐在格雷格的脚边,和他一同品评马匹,结果一周之后,格雷格向他表现出了从未给予西蒙过的尊敬。她注意到格雷格称西蒙为“西蒙先生”,而称博莱特为“帕特里克先生阁下”。他对这个新来的主人没有表示出任何有所防备的迹象。众所周知,格雷格是个热心肠,他觉得博莱特还不大了解情况,所以他就称呼博莱特为“帕特里克先生阁下”。每当碧经过鞍具室,听到格雷格正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却冷不防地时不时让博莱特一两声打断,不禁会心一笑。
“开枪打死他?我说,我永远也做不出那样的事,那马在一个月之内保准能够像基督徒一样服服帖帖地从这里走出去,你那该死的狗休想吃到那匹马的肉,活该干瞪着缰绳活活饿死,我说,你猜我后来怎么着了?”
“怎么着了?”
碧由衷地感到非常庆幸,不仅是因为自己的外甥能够跟家人重聚,而且状态还如此饱满。对于帕特里克回来时可能出现的情形,她曾无数次在脑海中预演过,令她惊喜的是,自己外甥回来的情形竟然与自己想象过的完全一致,简直天衣无缝。如果能够选择,博莱特恰好是她所期待的样子。当然他还是有些太过安静,太过沉默了。即使对他毫不了解,但只要有他陪在身边,心里就会感到很平静。相对于西蒙的善变,博莱特一成不变的性格肯定是更容易相处一些。
她给查尔斯舅姥爷写了一封长信,希望能在法国马赛市与其相见,并向他描述了这位新外甥,跟他诉说了在上一封电报里不宜谈论的内容。博莱特对马的精通当然并未引起查尔斯的兴趣,因为查尔斯讨厌马,他认为马是愚钝的动物,无法提起他的任何兴趣,并且推理能力极差。事实上,他曾断言,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只要没患脑炎或其他先天失能疾病,推理能力就会比品种最好、最聪明的马还要强。查尔斯喜欢猫,如果说动物的圈舍对他还有什么吸引力的话,那肯定就是猫的窝。退休后,他在清静的角落养了几只猫,直到马匹展览会结束。他自己长得也像一只猫:一个大个子,性格温和,长着一张圆乎乎、皱巴巴的脸,上面只够挂个目镜,至于戴到哪只眼睛上,那就要看哪只手闲着了。他虽然六尺多高的个子,但一双大脚走在地上几乎没有声音,似乎他身体的一部分是气充的似的。
查尔斯的精力都放在了老家和家人身上,但他又喜欢说,想当年自己年富力强时,马只不过是一种代步工具,能驮点重物而已,人们没有必要去培养这种和鸡一样胆怯的动物,让那些良种马去跨越没有安全保障的障碍物,根本就没有必要。
一只半饥的猫跳得都比任何一匹马远,还不需要训练。
但他极为疼爱自己兄弟的几个孙子,视他们为膝下麟儿,碧就在这个查尔斯面前把新侄子夸赞了一番。
“在回来后的短短两周内,他就从一个彻头彻尾的外人,逐渐成了拉特切兹举足轻重、尽人皆知的人物了。他融入这个家庭的方法很特殊,但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不爱出风头。他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他发现村庄里有些人,对他来说感觉仍然很生疏,以及一些仅有一面之交的人,仿佛都觉得他从未离开过似的。他沉默寡言,很少主动说话,但他的思想异常活跃,他说起话来如果不是那么柔和醇美的话,有时就会让人觉得有些尖酸刻薄。他说着非常地道的美国腔:亲爱的查尔斯舅姥爷,他发A的音时有点拖音,但与西蒙的拖音特点区别很大,我的意思是,他与西蒙拖音的方法不同。这不是我发表的意见,而是我发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