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裹(第7/9页)
关于前日晚问死于爆炸的塞缪尔·贾米森一案,在昨天下午也有惊人进展。据悉可能为谋杀。
目击者詹姆斯·理查森说大约六点他走到死者的住所附近,听到爆炸声,看到一扇窗户被炸飞。他爬进屋去,发现死者躺在地板上。房间被炸毁,有黄色粉末的痕迹。目击者打电话报警。
为死者工作的马莎·帕罗特夫人证实死者年纪在六十到七十岁之间,住在这里大约有三年了。他习惯独居,看上去没有亲戚。她肯定这座房子里没有任何东西会导致爆炸。
托马斯·肯特,邮递员,声称在晚上爆炸之前,他交给死者一个棕色纸包的小包裹。包裹上面用印刷体写着地址,有一个伦敦的邮戳。他特别注意到这个包裹,因为贾米森先生的地址写得太小了。
侦探奥尔索普说警方认为爆炸物就在包裹里,显示有谋杀的可能。听证会将延期,因为警方要进行调查。
用了极大的努力,哈斯勒才恢复常态。吉娜正谈到下一个周末的聚会,他强迫自己同妻子讨论周末招待客人的事。早餐后,他在书房陷入沉思,分析情况。
后来发生的一切比最初看上去的更令人满意。不管怎样,虽然令警察有这样的观点是不幸的,但哈斯勒事先也预料到了。这样的爆炸不会被认作意外,除非房子里有这样的爆炸物,但布兰特家没有。并且,该死的苦味酸留下了黄色的印迹。哈斯勒知道,那些污迹可以被分析出来。事实证明爆炸物是被寄到房子里的,包裹是最明显的证据。不管怎样,在计划里已经包含了警察会怀疑这个部分。
这对哈斯勒来说不算什么。怀疑包裹是一回事,找到寄件人又是另一回事。警察不能通过任何东西发现贾米森就是从爱丁堡消失的布兰特,这样就算他们知道哈斯勒是马修斯——这极不可能——也不会有任何进展。另外,就算发生了奇迹,警察的确怀疑上他,他们也不能证明什么。他们不能把他与买化学剂、制作炸弹和寄包裹联系起来。
这固然是可怕的焦虑时刻,但他是安全的。哈斯勒向自己一再重复这句话。他安全了!他安全了!不管警察试图做什么,他安全了。
第二部分 暴露的凶手——刑事调查部的调查
在很多未解的谋杀之谜中,警察们所面临的真正困难并不是找到罪犯或最大的嫌疑犯,而是能够说服陪审团相信这个人有罪。
F.W.克劳夫兹先生向赫特福德郡警署讲完这个案子之后,他们似乎无从下手,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指明凶手的身份。
第一眼看来,我恭喜克劳夫兹先生别出心裁地设计了一个对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完美谋杀”的案子。实际上,尽管负责的警察会发现这个案子很棘手,我还是相信他们最终会破案的。
开始他们会调查一些已知的事实,这会指出一条清晰的调查路线。
凶手懂一些化学知识。凶手有很明确的动机,这不是抢劫,只能用被害人和凶手之间的关系来解释。所以凶手一定认识死者,或许两人在某些方面有些关联。
包裹是在伦敦寄出的。尽管调查报告中没提到,但邮递员很可能注意到了上面的邮编地址,或许从盒子残存的碎片上也可以看出来。
这些证据看上去很不起眼,但很快会有新的事实来填补空白。
如果我是负责这个案子的侦探,我会首先检查尸体,看是否有疤痕或其他明显的痕迹。接着我会仔细地检查死者的衣物。很可能在初始阶段我找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但在他的口袋或房子的某个地方——当然这些都会被彻底搜查——我应该可以找到他上个月的收入情况。
应该至少是二十镑,而且是仅仅几天前才拿到的。哈斯勒说他之所以寄包裹是因为他要离开几个星期。每月碰头的条件意味着案子一定是发生在刚刚给过钱之后,否则贾米森会马上索要这个月的钱。
我会发现大笔的面值是一镑的纸币,可能有十五镑,至少不少于十镑。通过调查我应该能了解到贾米森没有银行账户,没有工作,买任何东西都付现金,但从没使用过面值高于一镑的纸币。我会进一步了解到他在雷克曼斯沃斯居住的后期比开始时有钱,而且最近刚买了一台昂贵的收音留声机和一大堆唱片,也是用一镑的纸币买的。
当我努力寻找他的收入来源时,我会发现自己碰壁了。但这个神秘来源本身就能说明一些东西——贾米森和他的钱有问题。
一个主要的信息来源自然是帕罗特夫人。她会告诉我她知道的一切以及大量她自己的猜测。她的猜测可能是错的,但如果贾米森有过访客或亲戚朋友的话,她的话就能帮我大忙了。当然,我不可能在这儿找到任何关于哈斯勒的信息,因为他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但我会发现贾米森神秘的身份,这最终会把我引向哈斯勒。
不管怎么说,我应该能发现贾米森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会去城里,而且在经过几次调查后,我甚至会了解到他去过维多利亚火车站。我会倾向于把他的伦敦之行与收入来源联系起来。
敲诈的可能性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但我也不会排除其他形式的犯罪。无论如何,知道贾米森是否有案底都是必要的,我会取他的指纹送到警察局。
哈斯勒认为警察无法确认贾米森就是爱丁堡银行的职员布兰特,因为他从未落到过警察手里。但布兰特第二次见到哈斯勒的时候,他已经穷困潦倒。而且,在爱丁堡时他就是个无赖,尽管没被逮捕过。难道这三十五年间他走正道了?不太可能。几乎可以肯定他犯过法,被抓住过并受过处罚。
在贾米森的房子里我会仔细搜查,看能否找到信件、日记或笔记本——任何有助于了解贾米森过去的东西。即使我什么也找不到,即使帕罗特夫人什么也没说,以贾米森的个性,也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的指纹在警察局已有案底。尽管他告诉过哈斯勒自己离开爱丁堡时改了名字,但他可能已经作为布兰特被指控过。
如果这样的话,爱丁堡警察调查到马修斯就是早晚的事了,这就暗示了凶手一个可能的杀人动机。
我会继续追踪马修斯,并发现这是个很费劲的差事。但是不是没有人知道马修斯已经改名叫哈斯勒并去了澳大利亚呢?在他遇到布兰特之前,没人认出他是马修斯吗?
即使没有运气帮忙,至少最后我可能会了解到马修斯在澳大利亚作为哈斯勒的奋斗史以及后来荣归英格兰。
但很明显有个捷径,也就是我上面说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