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2页)
台下嗡嗡声响起。
----这一不良举动被许老师当场抓获。我深刻的认识到,身为一名学生,此时我们最关键的任务应当是学习。我理解自己的举动,违背了校规校训。更影响了其他同学。我就此道歉并检讨自我。
四下里交头接耳的声音不断。老师吼了几句安静,似乎也没什么效果。
许青舟侧耳去听身边那个人的检讨书。他刚才说道哪里来着?
----早在1973年,美国就已经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手册中删除,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不再将其定义为变态,2001年,我国也......
----然而,然而......我想说的是,根据文山中学校规第三十七条,男女学生不得在校内谈情说爱及实行其他有伤风化的言行,违规者将处以班级处分并接受批评教育。为什么同一行为,换成了同性之间,就升级到了校级处分?甚至有可能被开除学籍而退学?学校身为一个教育机构,其本身对同性行为存在如此歧视......
许青舟有些讶异的看了过去。他终于发现这个男孩的眼角下有一颗非常细小泪痣。
他记得这个芝麻大小的印记,他是陆启。
----我从不认为同性恋是变态!我也无法接受因为同性行为,而被冠以的罪名。我不接受这样的处分,乃至于后续的退学惩罚。
----我认为人生而自由。这份自由包括不因肤色、国籍、性别、年龄、性取向......所有一切非个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属性,而受到的歧视。这份自由更包括了,他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校方不应该因为一个学生的成绩好坏,而对他进行差别对待。更不应该因为他的同性恋性取向,就恶意的对他从重处罚。一切规则和界限都应该平等,性取向同样也应该被平等的对待。
----校内接吻是错的,但同性恋不是错,人生而自由,这份自由理应受到尊重。无论成绩好坏、是男生还是女生、同性恋亦或者异性恋,未成年人或成年人,地位是老师还是学生。
----任何人无权谩骂你、羞辱你、越权处置你。我不接受这样的处分。我也不是陆承。
”陆承“念到此处的时候,台下喧哗已经渐渐小了很多。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高声朗诵道:
我----初二年级一班陆启,就此声明。
我生而为同性恋,无须检讨,这是我的骄傲,我也----死不悔改。
检讨完毕。
陆启念完以后,将纸张折起了。
陆启甚至像以往接受表扬时那样,在台阶边缘,轻轻巧巧向台下举了个躬。
一直在后台和同事聊天的老师,好像此时方才醒过神来。她焦急的夺过话筒,想要说些什么,可是都已经徒劳。
全校的人都听到了陆启的检讨。此时此刻,全校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