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2页)
他像是抖动着鬃毛在心仪对象前走来走去的雄狮,秀着自己美丽的外表和强健的肌肉。
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本能让一向理智冷静的人变得有点点情绪化。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友情和兄弟姐妹情的时候,其实表现和求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无论是美尼斯自己还是身边其他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许有一两人看出了不对,但他们以为这只是美尼斯想要弄清云泽来历和神秘药物的策略。
队伍一直走到小溪边才停下准备用餐,事实上这会儿早已经过了饭点。不过这不影响众人用石头垒灶,用燧石相击取火,然后去狩猎、采摘野菜。
火终于烧起来的时候,狩猎队也陆陆续续回来了。第一支几十个人的队伍围猎了两只野山羊一只小鹿,还打到了两个野兔。而采集队伍也收了一大捆的野菜,据说野山羊特别爱吃,所以别名羊草,另外还有一些野大葱和白色菌菇。
最神奇的是猎物里居然还有一只小小的野驴,有个人说先养起来,以后做个脚力。原来这会儿已经驯化了野驴作为家畜了。
然后云泽思维一发散,想到了阿凡提、阿胶和石磨。
阿凡提的故事很有趣,阿胶补血,石磨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
云泽暗暗记下这些关键词,保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无论未来如何,多做些准备总是没错的。
其他狩猎队和采集队陆陆续续回来,带回来更多的猎物和野菜。
“割了皮,骨头熬汤,肉分了吧。”守卫的领头人大手一挥,吩咐众人。
于是除了守车的那几个,烧水的烧水,扒皮的扒皮。好的皮料要刮掉上面的脂肪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骨头用青铜刀剔出来丢尽烧汤的瓦罐里。
很快生肉就堆满了草地,献血浸润泥土,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这场景血腥,他们甚至唱起了歌跳起了舞。
这种原始又蛮荒的场景激起了人类体内的兽性。
这是一个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来的时代,法律和道德刚刚萌芽的时代,人类脱下兽皮穿上衣服都没有多久……云泽再一次加深了这种认识,必须小心,再小心。
云泽还看到有人喝生血生吃羊心,他以前听说一些莽荒原始的部落认为生吃动物血和内脏可以增长力气,这里大概也是差不多意思。看他们那么狂热,再一瞧那血盆大口和开心的笑容,云泽散了劝他们少吃生食的心。
云泽、美尼斯和沙姆王子坐到一处,其他人三三两两地把他们包围在中间,呈现出保护的架势。大病初愈的沙姆王子不甘寂寞去捕猎了,野山羊就是他猎来的,如今正用木头架着烤一块羊肋排。
他用小刀在羊排上划了几刀,撒上一点盐。另外美味的羊肝也是他的专享。
云泽自己也得了一片肉质尚可的羊肉,又有取水的守卫抓到了三条婴儿手臂长的河鱼,别人不要,全便宜了云泽。
美尼斯有些奇怪:“鱼肉腥味重又多刺,味道并不好吃。就算是贫民家中也不大吃,你要这些做什么?”
云泽说:“吃。”
烤羊排的沙姆王子吃了一惊:“你会说话?”
“一点点,”云泽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一点点,“美尼斯,教。”
他又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眼睛也弯了弯:“谢谢,真好。”
“嗯。”美尼斯忍不住在沙姆王子古怪的视线里略略抬高了下巴,“因为您聪明,一学就会。”
沙姆王子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表兄弟、战友和未来大神官的美尼斯是这样‘善良友爱’的人。虽然外界人人都夸赞美尼斯是个仁慈的祭司,但是谁不知道呢?他和他们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否则他们不会合作。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最大的那个陶罐里水已经烧开了,里面放入清洗干净的羊骨和鹿骨,还放了满满的羊草和一点点盐,待会儿这就是汤了。
这里人做饭不讲究,汤上的血沫随着沸腾的汤汁起起伏伏,靠近就能嗅到一股浓重的膻味儿,这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用木头勺子勺起骨头啃起来。烤肉和烤内脏也是一样,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开始吃了,还能看到肉里头的血水。
云泽丝毫不怀疑这边的人肯定多数都有寄生虫病,就这种吃法:喝生水,吃生肉,不得才奇怪。
美尼斯在他和云泽之间放了一个方盒子,里面有细细的盐、认不出原料的香料、切片的蘑菇和大葱、剥开的洋葱片:“这种香料可以去腥。”
看着那相当齐全的烧烤用调味料,云泽倒是想起了自己也有烧烤调味料。反正这两人也默认他的来历神秘,云泽不想委屈自己的味蕾了。他都十几年‘味同嚼蜡’了,该吃点好吃的了。
“谢谢,我,有,一点点。”
于是他就假借自己的小挎包,把一组的调味料组合拿出来。那是三排的木架子,上面是液体,是写了字的白瓷瓶,中间一排带小孔的香料罐,和矮胖胖的柿子罐,附带勺子。
最后一层是小抽屉,里面是生姜、大蒜、洋葱之类的香料。
这一组调味料比小挎包都大了两倍,美尼斯还好,他看到永远喝不完的水壶就不太想深究这些事了,沙姆王子却只是听说,亲眼见到是第一次,差点没把手里的羊排摔在火堆里。
“神物?”沙姆王子看着那个普通挎包的眼神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