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那个星期五下午,我溜到了东宫咖啡馆。正如我所说,东宫名为宫,实为摇摇欲坠的棚屋,掩映在西番莲丛中。它甚至不在东部,而是在耶路撒冷西部,位于坐落在通往罗梅马路上的军营背后的那些旧式德国别墅的一条小巷上。这些神神秘秘、用厚重石墙砌成的房屋拥有拱形窗户、墁瓦的屋顶、地窖和阁楼、蓄水池,还有石墙环绕的花园,枝繁叶茂的树木给庭院披上一层轻柔、奇异的阴影,仿佛你已经来到应许之地28的边陲,那里的百姓过着宁静、和平的生活。你只能远远地看着这片土地,却不可接近它。
在去东宫的路上,我迂回行进,走过后院,穿过空旷的空地。为安全起见,我绕道来到塔赫凯莫尼学校的南边。我时不时迅速地看看身后,确定自己设法甩掉了“尾巴”。我也想延长所走的路径,因为我从不接受两点间的距离以直线最短。我对自己说:
“直线,怎么着?”
当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蹲禁闭时,我像爸爸要求的那样在黑暗中思索。我一步接一步,无论对错,重新思考了我被英国警察抓住的那个夜晚。我得出某种结论。首先,在对我晚归这件事上,父母是对的。那是一种没有意义的冒险。聪明的抵抗战士不会与敌人直接交锋,除非他拥有主动权,以确保有利因素为目的。敌人与抵抗战士之间的任何联系,如果不是后者提出,只会让敌人获利。我在桑赫德里亚后面的山洞里一直待到宵禁时分,属于不必要的冒险,因为我沉浸在梦中。因为一个真正的抵抗战士,即使做梦也要做追求胜利的梦。在民族命运攸关的当口,为做梦而做梦成了只有女孩子才可以享受的奢侈品。一个战士必须警惕,尤其不能梦到雅德娜。雅德娜尽管快二十了,但坐下去时仍像少女似的习惯于摆弄裙摆,仿佛她的膝盖是个婴儿,需要盖得合适,既不能太少,以防感冒,也不能太多,无法呼吸。当她吹竖笛时,音乐仿佛并非出自乐器,而是直接出自她的身体,只是经过竖笛,敛起一些甜美与忧伤,带你去往真正的寂静所在,那里没有敌人,没有争斗,那里不受耻辱和欺骗的约束,不会想到背叛。
够了,傻瓜。
我带着这些想法来到东宫。一个声音在恳求我掉头回家,免得招惹大麻烦;另一个声音嘲笑我是个胆小鬼;第三个声音,与其说是声音,不如说是钢钳,拉我进门。于是我溜进酒吧,避开前屋的台球桌,希望他们没有看见我,遏制住自己想用指尖触摸绿色台面呢的冲动。(直至今天,我一看到台面呢,仍然觉得难以抗拒去感受其柔软。)两个戴红色贝雷帽的英国兵,我们称之为“罂粟”,肩上背着冲锋枪,正柔声细气地和酒吧女聊天。女郎纵声笑着,前倾着身子,把冒泡的啤酒递给他们,让他们一览她的乳沟,可我扫都没扫她一眼。我穿过烟雾、酒气和阴谋气,安全地来到了后屋。我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坐在最里面一张铺着花桌布的桌子后面。他的样子与我记忆中的有些不同。比较陌生,比较严肃,比较英国人。他身穿肥大的几乎垂到膝盖的卡其布短裤,一件肥大的皱巴巴的绿色卡其布衬衫。(与爸爸穿的本地产的黄色卡其布不一样。)我看到,他肩膀上的警号闪着银光,4479,那号码我从第一个夜晚就铭记在心了。一个既好记又令人愉快的号码。他的手枪又滑到屁股后面了,挤在屁股和椅背中间。我看见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打开的《圣经》、一本字典、一杯丝丝冒泡的黄色柠檬汽水,还有两本书、一本练习本、一块皱巴巴的手绢、一盒已经打开的糖。当他抬起头看着我时,他的脸粉嘟嘟的,皮肤松垂,好像他的皮肤太多了,肤色有点不太健康,像融化了的香草冰淇淋。他的帽子,那天晚上他放在我头上片刻之久的帽子,就放在桌边,显得比邓洛普军士本人更为权威、更为官方。他棕色的头发稀稀落落,脑袋正中有一条直挺挺的中分线,就像我们在地理课上学的分水岭。
我从他模棱两可的微笑中,意识到他把我给忘了。
“你好,邓洛普军士。”我用希伯来语说。
他继续微笑着,但开始有点眨动眼睛。
“是我。宵禁时,你在大街上抓住了我,把我送回家,又把我给放了。你建议我们交换希伯来语和英语课,先生。所以我来了。”
邓洛普军士脸涨得通红,说:
“啊,啊。”
他依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于是我提醒他:
“‘勿让少年在黑暗中迷途。’你记得吗,先生?一个星期前,你说enemies不说enimies。”
“啊,啊。是你啊。坐下。你这次打算做什么?”
“你建议我们应该一起学习。学希伯来语和英语。我准备好了。”
“啊。你履行诺言来了。等候并来临着,那人便为有福。29”
我们的课就是这样开始的。第二次上课时,我同意他给我要了杯柠檬汽水,尽管我们原则上什么也不收他们的,即便一根线、一根鞋带也不收。但是我权衡了一下,决定自己有责任赢得他的信任,祛除他脑海里的任何疑虑,那么我就可以让他说出我们需要的信息。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强迫自己抿了几口他给我买的柠檬汽水,并且还接受了两片薄脆饼干。
我们一起读了《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的几章。我们用现代希伯来语讨论这些章节,邓洛普军士几乎不懂。起重机、铅笔、衬衣等词语令他无比惊奇,因为它们源于古代词汇。与此同时,我从他那里听说,英语中的现在进行时,在希伯来语中找不到相应的时态,这种时态的动词以-ing结尾,声音就像用玻璃触碰玻璃。实际上,玻璃触碰玻璃的声音有助于我们了解英语时态:我想象玻璃发出的清脆声响,伴随着现在进行时那隐隐约约的编钟乐音,渐行渐远,渐行渐弱,逐渐模糊,消逝在远方,那令人愉快的绵延非常动听,直至终结,没有转化成任何其他的活动,只听得声音渐趋模糊、遥远、散去、消失。将这种倾听称为现在进行时,很恰当。
我告诉邓洛普军士,玻璃的声音帮助我理解了现在进行时。他试图表扬我,然而语言混乱,于是说出一些我似懂非懂的英文词语。我只懂得,与我们这边的人一样,他觉得表达思想比表达情感要容易。我自己那时也产生一种情感(喜爱与羞怯相兼),但我将其扼杀了,因为敌人就是敌人,因为我不是女孩子。(怎么?女孩子怎么啦?她们有什么吸引我们的地方?不像玻璃在玻璃上,更像一道光在玻璃上?直到何时才被禁止?直到我们长大成人?直到敌人一个也不剩?)见了三四次面后,我们握了手,因为间谍可以这么做,因为我已经设法教给邓洛普军士希伯来语发音元音和不发音元音的区别。我从来没当过老师,而在这里军士称我“英明的老师”,我美滋滋的,然而嘴上却说:“你过奖了,先生。”(我得解释什么是“过奖”,因为《圣经》中没这个词。不过某种蝗虫或蚱蜢有类似的名字。我必须查一查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