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约翰逊太太
“她寻思着,如果当时的情况不是那样,自己是不是从此就遇到了另一个男人;她努力地想象着那些不曾发生的事和那不一样的人生,以及那个她未曾认识的丈夫。”
——《包法利夫人》,古斯塔夫·福楼拜
白色覆盖了教堂的角角落落,洁净而纯粹。弗吉尼亚身着一袭白色婚纱,戴着一顶白色阔边花式礼帽,手上拿着一本以兰花和满天星为封面的白色《圣经》,在离斯普林菲尔德父母家几个街区之隔的教堂里,在关于爱与永恒的动情伴乐下,缓缓走过基督堂的走道。
1947年6月,过去的“玛丽·弗吉尼亚·埃谢尔曼”成为了伊万·莱因哈特的新娘。周六午后婚礼的无邪彻底掩盖了这两个人的年龄差距。22岁的她所嫁的这位来自西普莱恩斯地区的律师已经43岁了。年龄的差距似乎并没有影响教堂里的氛围。新郎的大哥荷马担任伴郎。他的母亲诺拉安心地坐在一旁。弗吉尼亚的堂妹,年仅13岁的帕蒂,穿着粉色裙子,胸前戴着栀子花,因为担任伴娘而兴高采烈。然而在这个小型的家庭庆典上,埃德娜和哈里·埃谢尔曼却始终沉默不语。自己的独生女嫁给这个年龄大了她将近一倍的莱因哈特,他们感到很不高兴。就如弗吉尼亚所说的那样:“我的父母完全惊呆了。”
随着“二战”结束,弗吉尼亚开始担忧起自己的未来,害怕自己从此就这样沉沦于密苏里州死气沉沉的农场,永远也不会再有劳军联合组织的演出,只能日复一日循环那毫无意义的寻常日子。“二战”胜利日到来之后,全国上下如释重负,人们都盼望着一切能够恢复正常,能够回到那种家人团圆、儿女成群的舒适生活。尽管弗吉尼亚的女同学很多都已经订婚或者结婚,22岁的她怎么也算不上是老姑娘。在结束了杜瑞大学的短暂学习之后,她考入了密苏里大学。尽管在那儿没有取得什么学位,但她参加了两个女大学生联谊会以及校合唱团。结婚对于她来说,意味着从此可以彻底摆脱母亲的刻薄评论以及父亲的溺爱放纵。伊万和弗吉尼亚的相识是在几年前杰弗逊市的州保险部门,那时她是一个秘书,而他是一名律师。尽管伊万确实有许多好品质,但大脑门、鹰钩鼻、斜眼睛的他,怎么也不能算是什么英俊的男人。穿着一套双排扣条纹西服、站在她身旁的他,看起来更像是她的父亲而不是她的未婚夫。然而弗吉尼亚却从没动摇过自己要嫁给这个老男人的决定,这也许只是为了要向自己多疑的父母证明些什么。走过教堂的她,终于有了一种独立自主的感觉。尽管如此,婚礼上她还是流露出了一丝游移不定。
弗吉尼亚记得,在正式仪式开始之前,牧师察觉到一个问题: 这次的婚礼和其他的不同,少了一位摄影师。她回忆起:“牧师问我们:‘你们是否希望我帮忙叫一个来?’”
弗吉尼亚摇摇头,拒绝了他。出于某些原因,她根本不想要什么摄影师。“当时我回答说,‘不,我不想记录这些。’”直观地说,弗吉尼亚不想让伊万以及自己的幸福笑容被永远地记录在相框里,留给自己的后代。弗吉尼亚回忆说:“当时的我之所以没怎么挑选就草率决定结婚,我想是因为自己彻底厌倦了独自一人的孤单感觉。”
在教堂的会客室里简单地举行完仪式后,他们又蜜月旅行了一个礼拜。身为罗伯特·莱因哈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伊万计划婚后定居西普莱恩斯。伊万是一名执业律师,他为弗吉尼亚提供了不算出众但绝对坚实有力的家庭经济基础,尽管她自己从没明确表示过对于两人未来计划的认同。在西普莱恩斯,靠近欧扎克斯南部阿肯色州边境的地方,刚把姓氏改为莱因哈特的弗吉尼亚很快就感到了一种幻灭。她说:“我原本以为我们会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然而我很快就意识到,他完全没有想要承担责任的意思,于是我提出了离婚。”为了安抚自己年轻的妻子,伊万同意搬到一个大城市居住,并且重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然而搬家并没有改变弗吉尼亚结束这段婚姻的决定。“我们搬到了圣路易斯,他在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工作。后来正是那家律师事务所帮我办理了离婚事务。”她继续说道,“回想起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嫁给他。”
弗吉尼亚在《圣路易斯每日纪事报》(St Louis Daily Record)找到了一份秘书的工作,那份报纸主要报道一些律师、法官、商业巨头,这对于想要找一个新丈夫的弗吉尼亚来说再理想不过了。通过《每日纪事报》的朋友介绍,弗吉尼亚认识了乔治·约翰逊,和她差不多同龄的一个男人。他曾在华盛顿大学学习工程学,更重要的是,他是当地一家夜店乐队的头儿。那位朋友向乔治介绍说:“如果你需要一个歌手,那弗吉尼亚再适合不过了。”
在圣路易斯的那些热门场所,乔治·约翰逊就像班尼·古德曼[1]那样红。他是个穿着考究的男人,头发锃亮,胡须精致,戴一副框架眼镜,习惯性地一直紧闭着嘴唇。靠着自学,约翰逊精通木管乐器的演奏,包括单簧管、中音萨克斯风,以及次中音萨克斯管。他经过了充分的音乐训练之后组建了自己的管弦乐队,在当时以表演爵士乐出名。弗吉尼亚回忆说:“他是一个出色的音乐人,这就是吸引我的地方。”她在短暂的迟疑之后就接受了他的约会邀请。“我当时内心很混乱。我的朋友像个红娘一般一直在我耳根前唠叨,‘和他出去,和他出去。’我想,是她的鼓动和我自己内心的孤单让我做出了这个选择。那个时候的我其实也并不十分想和他约会。”
对于弗吉尼亚来说,乔治·约翰逊有一点让她无法抗拒——聚光灯下的麦克风。在教堂唱诗班、大学四重唱组合、劳军联合组织的演出上唱了那么多年之后,弗吉尼亚终于有机会把唱歌作为一种职业,成为乔治乐队的女歌手。充斥着沙哑歌声、纹理丰富的切分音,以及昏暗舞蹈的夜晚世界,与她儿时那平淡朴实的农场生活似乎有着天壤之别。学习工程专业也许只是以备不时之需,但当时的乔治似乎早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音乐事业之中。1950年6月,他们在一个基督教长老会的室外花园里举行了婚礼,弗吉尼亚曾经还是那儿的唱诗班成员。她的新郎穿着一件浅色夹克,戴着佩斯利[2]领带,胸前口袋里塞着一块手帕。无比动人的弗吉尼亚戴着宽边花式礼帽,缓缓走过通道。与上一次婚礼一样,这一次也没有邀请任何摄影师。只有参加婚礼的一位朋友在仪式结束之后偷偷抓拍了一张他俩的合照。她说:“我有一些婚礼的彩色照片,但都不是那种正式的结婚照。我从来不想自己的婚礼被定格在那样的照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