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一个男子汉(第2/4页)

“那么?”我努力猜着他的想法。

“就拿这当作游戏好吗?”为了给刚才那句可怕的话圆场,他赶忙说,“要是我们俩中间有一个人面临死亡的危险,他就去想另一个人,要想得非常强烈,使对方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感应……同意吗?”

他想笑,但嘴唇像冻僵了似的,没有动弹。

“同意。”我说。

我的朋友怕过于暴露自己内心的激动,又急忙说:“当然,我一点儿都不相信心灵感应……”

“那有什么关系,”我低声说,“就这么办……”

“好吧,就这么办,玩玩!同意啦?”

“同意。”

这是我们之间最后的对话。

我们默默地握手,手指热切相连,又急促分开。我快步离去,没有转身,仿佛有人在后面追赶。我做了一个回头的动作,想最后一次看看我的朋友,但克制住了。我命令自己:“别回头,向前走!”

人的灵魂陷入肉体的泥潭中,仍然处于不完美的原始状态。由于功能发展不全,她不能清晰准确地预感未来。要是她能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这次分别该会是多么不同。

天越来越亮。两个清晨混同起来。挚友的脸庞看得更清楚了,他在码头上,满面愁容,纹丝不动地站在雨里。咖啡馆的门开了,海在咆哮。一个矮胖水手,两脚叉开,胡髭两边下垂,走了进来。室内响起了欢快的喊叫声。

“你好,莱莫尼船长!”

我躲到一个角落里,想再集中一下思想,可朋友的面孔在雨中溶解,消失了。

室内更亮了。莱莫尼船长面有愠色,沉默不语。他掏出琥珀念珠拨弄着。我竭力不去看,不去听,想追回一点刚刚消失的幻影。一想起朋友叫我“书虫”,夹杂着耻辱的怒火又在我胸中复燃。这个词体现了对我至今所过着的日子的极度厌恶。我对生活是如此热爱,怎么会那么长时间以来让自己陷入故纸堆里!就在分别那天,朋友帮我看清楚了。我已经卸下了包袱。既然认识到自己的不幸是什么,就能战胜它。它再不是散乱和无形的了,它已成为一个词,有了形体,那么我去同它斗争就不那么难了。

那次谈话确实无声无息地在我身上起了作用。我无法忍受自己有这么个可耻的称谓,从此就努力找机会,摆脱故纸堆投身到行动中去。就在一个月前,机会到来。我在靠利比亚海的克里特海滨租下一个被遗弃的老褐煤矿。现在,我将要去和工人、农民,那些淳朴的人生活在一起,远离“书虫”之流。

出发前做准备时,我的心情异常激动,仿佛此行有着某种神秘意义。我已决定改变生活。我对自己的灵魂说:“直到如今,你都只满足于虚幻的影子;现在,我领你去见识实实在在的东西。”

终于准备就绪。临行前翻看文件时,我发现一部未完成的手稿。我看着它,心里犹豫了。两年来,一个极大的欲望,一粒种子:佛陀,在我灵魂深处颤抖。我时时刻刻都觉得它在我身体里发育、成长。它长大了,开始动弹,用脚踢,想要问世。我已经没有勇气把它抛弃,我不能,做如此的精神流产为时过晚了。

正当我拿着手稿,犹豫不决的时候,朋友那讥讽又亲切的微笑忽然在空中出现。“我把它带走!”我生气地说,“我把它带走,你别笑!”我像对一个婴儿似的,小心翼翼地把手稿用布裹起来。

莱莫尼船长发出低沉嘶哑的声音。他讲起那些水精灵,暴风雨时爬到他的船桅上,还伸出舌头舔来舔去。

“它们身上软绵绵、黏糊糊的,你要是抓住它们,手就烫得火热。有一回,我摸了它们再捋胡子,我就像鬼似的整夜发光。好啦,我跟你们说,海水灌进了船舱,我的货物被浇湿,变得沉重,开始倾斜。我完蛋了。可是上帝对我发慈悲,及时送来了雷电,劈开舱口挡板,所有煤都倒到海里。海里满是煤,可是船轻了,重新浮起来。就这样,我又一回脱险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我的“旅伴”—— 但丁袖珍本,点燃烟斗,舒舒服服地靠墙坐着。我一时犹豫:汲取哪段诗句呢?地狱篇中的滚烫沥青,炼狱中的圣火,还是直接去那最高层次的“人类希望”?我可以选择。手捧但丁袖珍本,品味着选择的自由,清早选读的诗句将给我的一整天定下音来。

我沉浸在憧憬中,打算下决心。突然,一种不安感袭来,我抬起头。不知怎么的,我有一种头顶上被打了两个洞的感觉。我急忙转过身来,朝镶玻璃的门望去。一线希望闪电般划过,“也许我将再次见到我的朋友!”

我准备好迎接奇迹。但奇迹没有出现。一个高个子、干瘦、双目圆睁、约莫六十岁的陌生人,把鼻子贴在玻璃上看我。他腋下夹着一个扁平的小包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双眼睛,忧郁、不安、讥讽,偏偏又充满热情,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当我们的目光碰到一起时,他似乎瞬间就确定我是他要寻找的人,断然推开门,迈着轻快的步子穿过一张张桌子,站到我面前。

“在旅行?”他问我,“去哪儿?”

“克里特。干什么?”

“带我去好吗?”

我仔细打量他。

面颊凹陷、颧骨凸出、坚实的下颌、卷曲的灰发、目光炯炯。

“为什么?你要我带着你去干什么?”

他耸了耸肩膀。“为什么!为什么!不问为什么就什么都不能干了吗?就这样,为了高兴?好啦,带我走吧,就说给你当厨子。我会做你没有喝过的好汤!”

我笑起来。我喜欢他的态度和犀利的语言,也喜欢他会做汤。我心想,带着这个四肢像散了架似的人去远处偏僻的海滨并不坏。喝喝他做的汤,听他聊天……看样子他是在海上漂泊多年的,像航海家辛伯达一类的人物……我喜欢他。

“你在考虑什么?”他晃着大脑袋问,“你在权衡得失,嗯?一分一两地衡量,不是吗?好啦,勇敢些,决定吧!”

他站在我面前,又高又瘦,我得仰起头跟他说话,很累。

我合上了但丁袖珍本。

“坐下,”我对他说,“你喝杯鼠尾草煎汁吗?”

他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把他那包袱放在身旁的一张椅子上。

“鼠尾草煎汁?”他轻蔑地说,“老板,来一杯朗姆酒!”

他小口小口地呷朗姆酒,含在嘴里品味,然后慢慢咽下去暖和肠胃。我心想:“这是个喝酒的行家。”

“你是干什么的?”我问他。

“什么都干,用脚、用手、用脑袋,都行。随你挑着使。”

“最近你在哪里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