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莽撞的时刻
电话铃把我吵醒了。我是躺在床上不知不觉睡着的,衣服也没脱,旁边摆着那本我在里面划过很多线的《阴影线》。我猜着,“艾米、杰米、比利、罗布”——可偏偏在这张名单上把克里曼给漏掉了——他们都有可能找个理由往我宾馆打电话的。我在写字台前一直忙到将近凌晨五点,现在觉得自己像个头天晚上喝了太多酒而第二天感觉宿醉的人。我做了一个梦,我现在想起来了,是一个小小的迷梦,梦里尽是孩子气的胡思乱想。我梦见自己在给妈妈打电话。“老妈,能帮我个忙吗?”她嘲笑我的天真。“我的宝贝,我会为你做任何事。要我做什么,亲爱的?”她问。“我们可以乱伦吗?”“哦,内森,”她说,再次笑了起来。“我已是一具腐烂的尸体了。我躺在坟墓里呢。”“可我还是想和你做乱伦的事。你是我的妈妈,我独一无二的妈妈。”“我听你的,亲爱的。”然后她来到我的面前,她不是什么坟墓里的尸体。她的到来令我颤栗。她是一个苗条、美丽、活泼的二十三岁褐发姑娘,就如我父亲当年娶她的时候一样。她是一个轻盈的小姑娘,她的声音甜美柔和,没有一丝严厉,而我已经到了现在这种岁数——我才是那个该永远入土为安的人呢。她牵着我的手,仿佛我还是个天真无知、对未来满怀憧憬的小孩子,我们从墓地走到我的卧室,梦境终止于我的欲望登上巅峰,终止于一间有着光秃秃的大窗户的房间里放射出金光万丈。她说出最后一句激动人心的话语:“我的心肝,我的宝贝——诞生!诞生!诞生!”还有哪一位母亲像她那般温柔慈祥呢?
“嗨,”克里曼说。“要我等在下面吗?”“干吗?”“吃午饭呀。”“你在说什么呀?”“是今天,就是今天中午。你说过今天中午可以和我一起吃午饭的。”“我从没说过。”“你肯定说了,祖克曼先生。你想要听我告诉你乔治·普林顿(1)的追悼会的事情。”“乔治·普林顿死了吗?”“是的,我们以前说起过的。”“乔治真的死了吗?什么时候死的?”“就在一年多前。”“去世时他多大?”“他七十六。他是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作而死的。”“你以前什么时候告诉过我了?”“在电话里告诉你的,”克里曼说。
不消说,我不记得有过这样的电话。然而忘记这个电话似乎又是匪夷所思的——就像乔治的死一样匪夷所思。我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遇见乔治·普林顿的,那时我刚从部队退役,直接去了纽约,靠每月七十块钱过日子,租了间在地下室的有两个房间的公寓,并开始在他新创办的文艺季刊上发表我在服役期间利用晚上的时间写的那些小说;此前这些小说遭到了我寄过去的每一家出版社的退稿。那时我二十四岁,乔治邀请我去吃午饭,为了让我见见《巴黎评论》的另外几位编辑,他们都是些接近三十或三十刚出头的小伙子,大多数人如他一样出身名门贵族,这样的家庭往往把他们的子女送去私立的大学预备学校,然后就去上哈佛,在战后不久的年代里,就像在战前的数十年里一样,哈佛代表了为社会培养精英人才的大本营。他们在那里彼此相识,如果之前他们在暑假里没有在纽波特、南安普敦、埃德加敦(2)的网球场或游艇俱乐部碰见过的话。我对他们的世界或者他们那久远的老祖宗的世界的认识,局限于我在芝加哥大学读书时读到过的亨利·詹姆斯(3)和伊迪丝·华顿(4)的小说,还有那些在大学里教授们要我们对其心怀崇敬的书,诸如《天路历程》(5)或《失乐园》(6),但我总觉得这些书与我们在美国的生活关系不大。在我遇见乔治和他的同事前,我对他们那种人长啥样说啥话全无概念,就像一个孩子在收音机里听到FDR(7)的讲话或在新闻片里看到他一样——对这么一个孩子来说,对这个上夜校的犹太足医的儿子来说,罗斯福并不代表什么阶级或地位,而只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政治家,一个民主党的英雄,在美国的大多数犹太人,也包括我那个不断壮大的家族,都认为此人的出现是美国的一大幸事。乔治那种不可理喻的说话腔调在我看来似乎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富有喜剧色彩的夸夸其谈,你甚至会荒谬地误认为他是一个缺乏教养、没有文化、粗鲁无礼的年轻人,说起话来一口那种富裕的新教徒阶层所特有的抑扬顿挫的英国腔,这个阶层在当年曾主宰过波士顿和纽约的社交界,而我自己的那些可怜的老祖宗们那时还在东欧的犹太人区里受着拉比(8)的统治呢。乔治看我的第一眼里就透露出优越感和优越感带来的无比恩惠——他似乎就是无所畏惧、一身清白、公正无私、十全十美、刚毅勇猛、坚忍不拔的化身,他身上呈现出一个饱学之士的风采,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做到对任何人都开诚布公。如果不是我那个辛苦劳作的家庭对我苦口婆心的教诲,教诲我做人必须认清目标、坚持不懈,那我简直无法想象自己能够取得任何成绩;而乔治是个一生下来就明白了他这辈子只需自动服从命运安排就好了的人。
在他东七十二街的舒适的公寓里举办的派对上,我几乎遇见了生活在纽约的所有年轻作家,其中有些人已是功成名就。我垂涎三尺地盯住那些围着他转的流光溢彩的年轻姑娘们看,她们中有初入社交场的美国姑娘,有来自欧洲的模特儿,有《凡尔赛条约》签定后被迫举家迁往巴黎的公主们。在过去,我见过不少无足轻重的杂志编辑,我很能理解他们对写作爱恨交加的心情,因为写作是一份随时都可能触礁的艰难事业,因为对那些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写作的不易正是上帝折磨我们的把戏。那天下午,我还在位于第八大街上的破旧的斯蒂尔曼健身房里亲眼目睹了他那非凡的勇气,他竟然敢与当时的次重量级拳击世界冠军阿奇·摩尔拼死搏斗三个回合,他从这场比赛中得到的收获是一个出血的破鼻子和为《体育画报》写一份报导的素材。我也曾在位于中央公园南边的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做过客,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乔治就是在那里头一次结婚的,有好几个夏天我与一百多号人一起坐在长岛水车镇的黑魆魆的大沙滩上,观看由乔治主持的一年一度的极其奢华的独立日(9)烟火表演,所以说他身上还保留着一个小伙子的冒险精神,即使在他怀着一颗游戏的、善良的、充满好奇的心在这个世界上争名逐利的时候;他做过记者和编辑,偶尔还去客串影视表演。那是在一年多之前(现在我可想起来了,这事就发生在他去世前的几个礼拜),乔治曾给我打来电话,在电话里他的口气非常一本正经,就好像他从来也不认识我,可同时因为他的天性,他又热乎得好像我们前天晚上刚在一起用过晚餐一般——那时我们至少也已经有十年没见过面了——他邀请我去纽约在《巴黎评论》的募捐晚会上发言。我之所以能够清楚地记得我们在电话里交谈的内容,不仅是因为我们在电话里聊得感觉良好,还因为它促使了我在接下来的数周里花了好几个晚上重温了那些他的“参与式新闻”(10)的名作——这些书通过记录下他作为一个踉踉跄跄的业余选手在和强大的职业选手对抗时所遭遇到的不幸和失败,向世人揭示出他那神秘而迷人的生活——和几本他写的短篇集,在书里他把自己描写为一个文雅、睿智、有文化、有贵族气质的绅士,正是这些品质使得熟识他的人们认为他是个人物,而不是一个只知道跌跌撞撞的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