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1997—1998)(第3/6页)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面带笑容,满心以为丽兹也会同样高兴。但等我再看她时,只见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

“对不起,之前我经常胡思乱想。”她伸手擦了把脸,“我不知道,它到底是个男孩还是女孩。无所谓了,反正我杀了它。”

我和她并排坐在床上,说:“我们应该一直在你身边的,你早该告诉我们了。我都不知道当时你们已经分手了。”

“我很难相信别人。”

“但至少可以相信你的手足吧!”话虽如此,但我不禁扪心自问,我到底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你后悔吗?”

丽兹耸了耸肩。“有时候会,有时候又不会。”她突然表现得像个十岁的小女孩,“我知道罗伯特不是一个好丈夫,但我忍不住会想,如果妈妈当上了外婆会怎样。要是她还在世,我就可以给她打电话,她一定知道什么样的决定才是正确的。”

她起身从搭在椅子上的大衣里拿出一根烟,点着了。接着,她突然伸手搂住我,飞快地在我脸上亲了三下。我抚摩着她的头发,蜂蜜洗发水的味道混杂着烟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我想起罗伯特在订婚仪式上一言不发的样子,他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只是自顾自地发呆,或是在寻呼机上胡乱打字。他生怕别人觉得他无聊,结果更加无聊。

“你为什么会爱他啊?”我问,“这个人简直一无所有。”

“我爱的就是这点。他很空洞,空洞得那么让人舒服。我可以随意摆布他,而且他身上找不出任何软肋。什么都不能让他受伤,这一点很吸引我。”

清晨,窗外弥漫着阴冷的灰色雾气,我们还是开车去了海边。丽兹穿着黑色的比基尼,戴着墨镜,躺在沙滩上读书,乳白色的阳光把她的皮肤晒得微红。我把脚尖埋进沙子里,望着哥哥在冰冷的海水里游泳。马蒂笨拙地一头扎进海水里,一整天都是一副紧张兮兮的神情。后来他说,他一年要验好几次血,现在还在等上一次验血的结果。

“你干吗在这件事情上费时费力?”丽兹问。

他耸了耸肩。

“老家伙,你是要长命百岁吗?”她一脸不屑地摆了摆手,“我也许会死得早,不过无所谓。”在艰难地度过了前几个月之后,这是我们最不想听到的话。

“不,你不会的。”

“谁说的,我自己有数。”姐姐挑衅似的在浴巾上伸了个懒腰,点了一支烟,“我活不长,而且肯定会死在兴头上。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我很开心,然后我就突然死翘翘了。”她轮番打量着我们,“不过这也够了。我哪儿都去过了,看过了那么多美景,见识过曼哈顿的晨雾,也进过厄瓜多尔的热带雨林,跳过伞,还有过这么多情人。我有过一段离经叛道的日子,但之前也有过一段被宠爱的欢乐时光,对死亡也领悟了很多。就算我死得早也无所谓,因为我还是可以说:我曾经来过。”

马蒂摇了摇头,说:“脑子得多不正常,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啊?”

“内心得多狭隘,才会说我不正常啊?”

就在他俩继续讨论的时候,我一个人沿着海岸溜达。丽兹说得没错,我想。她毫无保留地爱过,毫无保留地挥霍过青春,也毫无保留地一败涂地。

而我呢?

一个卖冰激凌的小贩推着一辆小车从远处走来。车上有一台晶体管收音机,正放着音乐。我深吸了一口气,尝到了吸入肺里的空气中夹杂着的咸味。我的面前是波光粼粼的大海。小贩从我身边经过时,我总算听清了收音机里正在播放的歌曲。

太棒了,太棒了,太棒了

宝贝,祝你好运

太棒了,太棒了,太棒了

我梦见了你……

这些年来,我经常想到阿尔瓦。我既想念她,又在心里指责她。我在夜里难以入眠,想着她在我的书里写下的小字,还有她捋着我的头发,嘲笑我耳朵太小的那一幕……

我鼓不起勇气去追求她,只能生活在失去她的恐惧之中。

虽然我当时不愿承认,但我的确断绝了跟寄宿学校同学的往来,只因为我无法忘记阿尔瓦。我常常问自己,她现在在做什么。当时,手机还是一件稀罕物,互联网也还在襁褓之中,我几乎得不到她的任何音讯。我听说她去了俄国,但具体怎样就不知道了。离开寄宿学校后的这些年,我先是在无人劝阻的情况下错误地学了法律,后来又搬了家,不对,是狼狈地从慕尼黑逃到了汉堡。这一幅幅画面中都没有阿尔瓦的影子,而除了她,再没有谁能帮我排遣孤独了。

几天后,我说服马蒂和我一起慢跑。我们每天早上都穿过村庄,经过教堂的塔楼向着山上跑去,一直跑到一棵树杈断裂的大树前才掉头回去。我们心满意足地在长凳上坐下休息,遥望着沉睡在夏季晨雾氤氲的山谷中的那片一望无际的旷野。等我们一路跑回家时,姐姐和几天前来这儿与我们汇合的埃莱娜已经坐在露台上了。

“女士们,我们饿了。”我们一边喘着粗气爬上露台,一边对她们说,“喂,喂,娘们,给我们弄点吃的。”

我像大猩猩一样捶胸顿足,马蒂的嘴里发出一阵猿人的长啸。我觉得,偶尔这样装疯卖傻,他其实很享受。

“你们再跑会儿吧,”丽兹说,“你们这么说话,肯定还没跑够。”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接下来的花园早餐中,只有哥哥一直在餐桌上谈笑风生。马蒂不喜欢读小说,却是一个狂热的传记和报纸爱好者。他不是那种天生就懂生活的人,他的智慧来自一点一滴的阅读积累。但他很会讲故事,经常会在吃饭时生动地聊起某个不同寻常的新展览、某件产自英国的精美艺术仿制品或质数领域某个意义非凡的发现。

吃完早饭后,他通常会回房间待上一阵,处理工作。闲不下来的丽兹要么出门散步,要么跟我打羽毛球,要么独自开车去城里。我喜欢拿上一本书,和正在写心理学博士论文的埃莱娜一起待在露台上。我们之间话不多,却相处融洽。

空气中丝毫没有即将爆发争吵的前兆。

那天晚上,埃莱娜开车去了马赛的一个同学家。我们姐弟三人去了一趟不起眼的贝迪拉克公墓。那儿没有人,天色已晚,丽兹点了两支蜡烛。火光照亮了爷爷奶奶和埃里克伯伯的名字。我凝视着眼前的墓碑。对我来说,他们三位都是陌生人。埃里克伯伯在我们出生前就死了,当时他才二十一岁。至于他的死因,我们至今仍不清楚。对于做木匠的爷爷,我们也知之甚少,只有海伦妮阿姨有一次暗示说,爷爷脾气暴躁,后来酗酒而死。“他就比埃里克晚死了几个月。”哥哥似乎读懂了我的心思,突然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