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歌手贾米拉
我的嗅觉变得极其灵敏,结果当我的终身未嫁的艾利雅姨妈来到卡拉奇码头迎接我们时,我立刻就嗅出她笑容背后的那种黏糊糊的虚伪的臭气。当年我父亲抛弃了她投身到她妹妹的怀抱之中,对这件事她始终耿耿于怀。我这位当校长的姨妈如今身躯肥胖,步履沉重,但其妒忌心理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她又黑又浓的汗毛满带积怨,从她身上大部分的毛孔里面冒出来。她张开手臂,摇摇摆摆地朝我们跑来,嘴里嚷着:“阿赫穆德兄弟,你总算来啦!晚来总比不来好啊!”就像蜘蛛似的热情邀请我们住到她那里去(这当然被接受了),这一切也许骗过了我父母亲和贾米拉。但是,我从小戴的手套和绒球帽都是她带着酸溜溜的心情一针针织起来的,她在编织那些表面看起来丝毫无害的婴儿用品时也将自己的怨恨掺杂了进去,我在不知不觉之中也沾染了这里面的晦气。此外,我记得一清二楚,人在受到报复的欲望驱使时是怎么一回事。我,消耗殆尽鼻腔却畅通无阻的萨里姆,能够闻得出她腺体分泌出来的报复的气味。不过,我却无力提出抗议。我们一股脑儿被塞进她那辆带着报复气味的达臣车里,沿着本德路来到了她在古鲁·曼迪尔的家里——就像一群苍蝇一样,只是更加愚蠢,因为我们还为自己被俘获而庆贺。
……但是我的嗅觉多么厉害呀!我们大多数人从一出生,便日积月累地被训练得只能辨别极其有限的几种气味。而我呢,一直什么东西都闻不出来,因此对嗅觉方面的种种禁忌一无所知。结果呢,如今我在别人放屁时往往不会装出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来——这常常弄得我父母很是尴尬。不过,更重要的是,如今我畅通的鼻腔能够闻到的气味远较常人为多,一般人往往只能够闻到来源于物体的气味,而我则不然。因此,我少年时一到巴基斯坦,便逐渐学会辨认出世界上各种神秘的气味,新的爱情香得刺鼻但消失得也快,怨恨的辛辣气味深沉而持久。(在我到达这一“圣洁的国土”后不久,我暗中发现姐妹之情说到底并不圣洁,而我姨妈心中缓慢地燃烧的怒火从一开始就传到了我的鼻孔里。)鼻子会增加你的见识,但是并无能力使你对事态的发展加以控制。我入侵巴基斯坦带的武器(要是可以用这个词儿的话)只是我祖传的鼻子上的一个新功能,它使我能够嗅出真相,嗅出即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嗅到痕迹,但是唯一没有为入侵者所需要的力量——也就是战胜我的仇敌的力量。
我不想否认的是,我永远不会原谅卡拉奇,因为它远远比不上孟买。我新到的这座城市夹在沙漠和荒凉的盐水小港湾之间,海岸边长着一些发育不良的红树,它的丑陋甚至连我的相貌都只好甘拜下风。它发展得太快——自一九四七年以来,它的人口增加了三倍——模样就像一个过分肥胖的侏儒那样臃肿笨拙,不成体统。我十六岁生日的礼物是一辆兰布雷塔小型摩托车,我便骑着这辆没有窗户的车子满城兜风。我嗅到了贫民窟里的居民那种听天由命的绝望,以及富人们只想保住自己优越的生活条件的戒备心理。我随着车流驶上散发出财产充公和宗教狂热气味的小路,又不由自主地拐进了下层社会一条长长的过道,过道尽头是塔伊女士家的大门,她是世界上最老的婊子……但我这是有点说漏嘴了。在我的卡拉奇的中心是艾利雅·阿齐兹的房子,那是在克莱顿路上的一所大宅子(多年来她一定像个鬼魂一样在这幢房子里东游西荡,只是找不到人来吓唬一番),房子的油漆发黄了,到处是暗影。每天下午,街对面清真寺的光塔便投下了一个长长的暗影,像是在指责什么人似的。多年之后,在江湖艺人的聚居区里,我又生活在另一座清真寺的阴影之下,但那个界限不很分明的暗影(至少有一段时候)起着保护作用,使人丝毫不觉得威胁。甚至就在那时候,我对清真寺的暗影总是怀着在卡拉奇生成的看法。我仿佛觉得,在其中我可以嗅得出我姨妈那种心胸狭隘、令人窒息的非难气息。她在等待时机,时间一到,她的复仇是会叫人粉身碎骨的。
在那一时期,这座城市多的是海市蜃楼。它位于沙漠边缘,并没有完全摆脱沙漠对它的影响。在艾尔芬斯通大街上,柏油路上的绿洲闪闪发亮,在卡拉普尔这座黑色大桥周围的茅舍中间,一些供商人或香客等旅行队过夜的客店微微发亮。在这个不下雨的城市里(它同我出生的城市唯一共同之处就在于都是从一个小渔村发展而成的),藏在暗处的沙漠仍然保持着它制造幻象的古老能力。结果呢,卡拉奇居民对现实完全把握不住,只好心甘情愿地向他们的领袖请教,由他们决定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困扰这座城市的居民的是若现若隐的沙丘和古代国王的鬼魂,同时还知道作为这座城市的基础的信仰的名字的本意是“顺服”,我的这些新同胞身上发出沉闷的醉醺醺的默许的气味,对一个嗅惯了——在最近,尽管时间很短——孟买的不墨守成规的辛辣气息的鼻子来说,这种气息是很令人沮丧的。
我们到达那里不久——很可能是清真寺阴影之下克莱顿路那幢房子太压抑了吧——我父亲决定自己盖一幢房子。他在最时髦的“社区”即新的住宅建设区,买了一块地。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萨里姆得到的还不只一辆兰布雷塔——我还获悉了脐带的神力。
那个浸泡在盐水里,在我父亲的衣柜里面放了十六年,就等着这一天的东西是什么呢?那个像条水蛇一样在一个旧酱菜瓶子里面沉浮,跟我们一起跨海而来,最后埋到了坚硬而贫瘠的卡拉奇土地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呢?是什么东西曾经在子宫里面给新生命以营养——如今又给土地注入了神奇的生命力,并且催生了一幢美国风格的错层式平房的呢?……避开这些晦涩的问题,我要解释的是,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全家人(艾利雅姨妈也在内)聚集在考兰吉路我们买下的地皮上。站在一旁观看的有施工队的工人和一个长着大胡子的毛拉,阿赫穆德递给萨里姆一把十字镐,我用它在地上刨了一下作为开工仪式。“从头开始,”阿米娜说,“印沙安拉,我们都会成为新人了。”在她这一高尚而不可企及的心愿驱使下,工人们很快把我刨的那个坑挖大了。这时候,酱菜瓶子拿了出来,盐水浇在干燥的土地上,里面剩下的东西接受了毛拉的祝福。在那之后,一条脐带——是我的呢,还是湿婆的?——埋到了土里,建房开始了。拿来了糖果甜食和软饮料,那个毛拉一定是饿坏了,他一人就吃下了三十九个甜饼,阿赫穆德·西奈难得这次没有嫌开销太大。埋在土里的脐带激发了工人们的干劲,尽管房子的地基挖得很深,它还是没能保住房子,我们一天都没有住,房子就倒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