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我为何写作(第2/3页)
当然,对象不是艺术的唯一属性,但它是举足轻重的属性,它是一切方式的目的。然而,在很多的美学理论中,目的——也就是对象——没有被涵盖在讨论范围之内,只有方法的美学重要性得到承认。这样荒谬的二分等同于辩驳用辞藻堆砌起来的笨蛋要比一个刻画较为僵硬的女神更加美丽。我认为两者都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后者只是在美学上缺乏可圈可点之处,前者则是美学犯罪。
其实根本不需要这样的二分,方法和目的不是不可共存的。目的正确不能证实方法正确——在伦理学和美学中都是如此。方式正确也不能证实目的正确:伦勃朗的功力被用于画一片牛肉,我很难说这幅画作的美感能够多么登峰造极。
那幅画基本上可以代表我在艺术和文学中讨厌的一切。七岁的时候,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会喜欢那些画死鱼、垃圾箱、有着双下巴的农妇的画。现在我理解了这样的美学现象背后的心理原因——我越了解它的原因,我就越憎恶它。
在艺术和文学中,目的和方法、对象和风格,必须相辅相成。
如果一个东西不值得思考,它就不值得被艺术重塑。
痛苦、疾病、灾难、邪恶,这些人类存在的负面,都是合适的研究对象,因为我们需要理解和纠正它们——但是它们不应该成为思考本身的对象。在艺术和文学中,这些负面的东西只有与正面的东西相对比,作为衬托、对照以突出正面,它们才值得被重塑——但是它们本身不是目的。
对于负面对象“慈悲”的研究如今在文坛风生水起,但这恰恰是自然主义的死胡同,它的尽头是自然主义的一座墓碑。如果这种研究的始作俑者依然坚称这些事情就是“真实发生”的(大部分都不是真实发生的)——那么我要说,即便这些是,也是心理学和历史学的范畴,不在文学所关注的范围内。一截已经感染得面目全非的肢体在一本医学课本当中可能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但是在艺术馆不能。感染的灵魂则是更加令人作呕的景象。
人应该享受对价值观和对善的思索——思索人的伟大、智慧、能力、美德、气魄——这个道理是不言自明的。思索恶的人才需要奋力辩驳;同样属于此类的还有思索中庸、无为、寡义和愚昧的事物的人。
七岁的时候,我拒绝读字里行间渗透着自然主义的儿童读物——那些关于隔壁邻居家孩子的书。那些书真是无聊得要死。我在现实生活中都对这些人不感兴趣;所以我找不到他们在小说中能变得有意思的理由。
我直到今天还是这样认为;唯一的区别是我今天能够用哲学证明我自己的立场了。
至于我的文学流派,我认为我是一个浪漫现实主义者。
我们现在来讨论自然主义者所谓的浪漫主义艺术是一种“逃避”的论断。请各位读者问问自己,这样的论断体现了怎样的形而上学——体现了怎样的人生观?如果对价值观目标的体现——在现状、已知和唾手可得的事物的基础上谋求进步——就是“逃避”的话,那么药品就是对疾病的“逃避”;农业就是对饥饿的“逃避”;知识就是对愚昧的“逃避”;野心就是对慵懒的“逃避”;最后,生命就是对死亡的“逃避”。如此一来,最纯粹的现实主义者一定是位懒婆娘,她只知道坐着,只知道欺骗自己“这就是人生”。如果这就是现实主义的话,那么我宁愿是一个逃避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如此,哥伦布也是一样。
《源泉》中有一个与此相关的段落:在这个段落中,霍华德·洛克向史蒂芬·马洛里解释他为什么要给斯托达德神庙建一座雕塑。写这个段落的时候,我有意识地阐明了我这部作品的目的——作为一个简短的个人宣言:“我认为你是我们最好的雕塑家。我这样认为,是因为你雕塑出的人形不是人本身的样子,而是人可能成为——和应该成为的样子。你超越了平凡,让我们看到了不平凡,而这样的不平凡只有通过你的塑造才能成为现实。你的作品不像其他作品那样蔑视人类。你对人类是尊重的。你的塑造表现了人类最英雄的一面。”
这一行字清楚地说明了我接受、追寻并深入摸索的哲学观点,这个观点的产生甚至是在我听说“亚里士多德”这个名字之前。但亚里士多德也说,非纪实类的作品比历史有更高的哲学重要性,因为历史知识把事情原封不动地记录下来,而非纪实类的作品则描绘事情“可能和应该成为的样子”。
为什么小说要描绘事情“可能和应该成为的样子”呢?
我的回答可以引用《阿特拉斯耸耸肩》当中的一句话,以及它所引申的含义——“人可以累积财富的高度,所以人也可以累积精神的高度”。
人的精神生存和人的物质生存一样依靠他的努力。人面对两个相辅相成的行为领域,一个需要无尽的选择,一个需要无尽的创造:前者是世界,后者是他自己的灵魂(或者他的意识)。就像他需要自给自足地获得维系生命的材料一样,他也需要自己创造使得他的生命有价值的精神材料。出生的时候这二者都是白纸,于是他必须学会这两个能力——把这二者“转译”为现实——以他的价值观为蓝图,改变世界,塑造自我。
人的知识都是由哲学的根生长出来,但是却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个方向关注物质世界,或者说是与人的物质存在有关的现象;另一个方向关注与人的意识有关的现象。前者产生了理论科学,然后又产生了应用科学和工程,然后又产生了技术,然后又产生了生产和物质财富;后者则产生了艺术。
艺术是精神的科技。
艺术是以下三个哲学领域共同的结果:形而上学、精神认识论和伦理学。形而上学和精神认识论是伦理学的抽象基础。伦理学是以价值观系统规范人的选择和行为的一门应用科学——这些选择和行为会决定人的生命轨迹;伦理学也是一门提供方针和蓝图的工程学科。艺术是最终的作品。艺术会建立起最终的模型。
我想强调这样一个类比:艺术不会教人什么——它能做的只是展现,它以完整的、有形化的现实形式展现最终形式。伦理学负责传授,而传授不是艺术品的职能,就像这不是飞机的职能一样。同样,通过研究或者拆解,人可以弄清飞机的内部,艺术品也具有同样的属性——人们可以通过研究艺术学到有关人性、精神、存在的知识。但是这些益处其实都微不足道。飞机的主要功能不是传授给人飞行的方法,而是让人获得飞翔的体验。艺术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