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早上我在英国领事馆与麦克唐纳先生的会面,我并没有处理得宜,今晚回想起来只让我充满挫折感。事实上他早已成竹在胸,而我却还没准备好。一次又一次,我让他引导我走寻假目标,浪费精力于争论一些他最初就决定透露给我的情报。甚至可以说,四周前在汇中饭店的那晚,我第一次提出要跟“黄蛇”会面的想法,那时我反倒把他看得更透彻。我袭其不备,至少让他明明白白地透露了他在上海真正扮演的角色。然而今天早上,我甚至没法逼他脱去那身假称自己只是一个礼宾司官员的蹩脚伪装。

我想我低估了他。我只想到要上他的办公室,责备他为何我要求安排的事情进度如此缓慢,我以为这样就好了。到现在我才看清他如何设下陷阱,我才明白自己一旦急躁,他就可以轻易占到上风。我那样表现自己的不悦,实属不智;不过这连续几天的繁重工作也确实让我疲惫不堪。当然,我上楼找麦克唐纳时,跟那个工部局代表格雷森不期而遇,这件事也有关系。事实上,我觉得这件事影响之大更甚于其他事情,让我在那个早上失控,害我接下来跟麦克唐纳讨论的时候,心思却系在别处。

他们请我到领事馆二楼的小休息室,让我等了好几分钟,秘书才来通知我麦克唐纳先生准备好了,于是我走过铺着大理石地砖的楼梯口,到了电梯门边,格雷森这时却急急忙忙从楼梯跑下来唤住我。

“早安,班克斯先生!实在抱歉,也许我来得不是时候。”

“早安,格雷森先生。老实说,是不理想。我才要上楼看我们的朋友麦克唐纳先生。”

“既然如此,我就不耽误您的时间。我只是碰巧在这里,而我又听说您刚好也在这里。”他开心的笑声在大楼里回荡。

“真高兴再见到您,只是现在……”

“只要一下子就好了,先生。容我直言,您最近实在很难找。”

“好吧,格雷森先生,如果能尽快的话。”

“很快,很快。是这样子,先生,我明白现在提有点言之过早,不过这种事总是要提早着手进行才好。万一这么重大的活动安排上有了闪失,万一办得寒酸了或是办差了……”

“格雷森先生……”

“对不起。我只是恳请您考虑关于欢迎仪式的一些细节。我们已经说好拿极司菲尔公园做会场。我们会搭个有舞台的大帐篷,并且装设扩音系统……对不起,我会尽量讲重点。班克斯先生,我真的想跟您讨论您在整个仪式的过程里扮演的角色。我们觉得整个仪式应该从简。我的设想是,也许您可以简单谈一下您是怎么破案的。是哪些关键线索让您好不容易找到令尊令堂等等这类事情。几句话就好了,底下的人会想听的。再来,您演讲完了,我想他们可能会想上台来。”

“他们?格雷森先生?”

“令尊令堂呀,先生。我的主意是不妨让他们站到台上,向群众挥手,接受群众欢呼,然后退场。不过,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拙见。我想说您一定有更高明的建议……”

“没有,没有,格雷森先生”——我忽然觉得一股倦意袭上身来——“您说的都很好,很好。现在如果没别的事,我真的得……”

“只剩一件,先生。有件小事,不过却可以带来极大的效果,假如配合得恰到好处的话。我的想法是令尊令堂走上讲台的那一刻,管乐队就开始演奏。也许可以演奏《希望与荣耀的土地》这类曲目。我有些同事并不喜欢这个想法,可是在我看来……”

“格雷森先生,您的想法听起来真不错。而且我也很荣幸您对我能破案有绝对的信心。不过实在很不好意思,我让麦克唐纳先生等太久了。”

“当然。那么谢谢您花这么多宝贵的时间跟我说话。”

我按了电梯钮,等候时格雷森依旧在我身后徘徊。我已经转身背对着他,面向电梯的门,却听到他说:

“只剩一件事我想请教,班克斯先生。典礼那天令尊令堂的住处,不知道您有没有什么高见?是这样,我们得确定往返会场的途中,他们可以尽量不要受到群众的干扰。”

我记不得我回答了什么。也许电梯门这时候正好打开,我恰好逮住机会,随口礼貌地应声话便告退了。不过正是最后这个问题,在会见麦克唐纳的时候从头到尾萦绕在我的心头,也可能是这个问题,如我所说,更甚于其他因素,让我无法把当时面对的事情想清楚。而今晚,当白天的事务都过去了,我发现这个问题又浮上心头。

我并非没想过我父母究竟要安置在何处。只不过这点对我而言,总是显得言之过早——甚至是“空欢喜一场”——案情还杂乱如麻,尚待厘清,何必在这时就做成功的假想。我想,在过去这几个星期里,只有那么一次,我好好思考了这个问题,那就是我巧遇老同窗安东尼·摩根的那天晚上。

当时我到此地还没多久——第三夜或第四夜吧。之前好一阵子我就已经听说摩根住在上海,不过由于我在圣邓斯坦跟他从来没有特别的交情——除了我们一直是同班同学——所以我没有特别花工夫找他碰面。不过第三天早上,我接到他打来的电话。我听得出他有点不高兴我没找他,谈到最后,我答应当晚到法租界一家旅馆跟他见面。

我在灯光昏暗的旅馆会客厅看到他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毕业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他的人,看他变得苍老肥胖让我吃了一惊。不过我们亲切寒暄时,我尽量不在说话的声音里泄漏这个看法。

“真奇怪,”他说,拍拍我的背,“好像才没多久。不过从某些方面看来,却又恍如隔世。”

“确实如此。”

“你知道吗,”他继续说,“前一阵子,我收到了丹麦佬埃默里克的信。记得他吧?丹麦佬埃默里克!多少年没他消息了!看起来,他现在是住在维也纳。老埃。你记得他吧?”

“当然记得,”我说,尽管我心中只能唤起某个男孩的模糊印象,“老埃这家伙!”

接下来约莫半个钟头,摩根的嘴巴几乎没阖过。牛津毕业后,他直接到香港,然后十一年前在怡和洋行谋得一职便搬到上海。后来他搁下自己的故事,提起别的事:

“自从这里不太平了,你不会相信,我为司机的事伤透了脑筋。原来当班的在日本人轰炸的时候炸死了。再找了一个,竟然是个混混。不时就说帮派里有事就跑掉,每次要出门都找不到人。有一次他到美国人的俱乐部接我,满身都是血,别人的血。连句抱歉也没说,中国人都是这样。我受够了。可是接下来的两个,根本不会开车。有一个还撞上黄包车,把车夫撞成重伤。我现在雇的这个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让我们先祷告我们能平安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