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普莱斯(第2/3页)

我的生活令人满意,普普通通。我没日没夜地工作,每月去一次桑德林岛看望母亲,很享受在那儿的时光。我们几乎一言不发,任时间流走。母亲也由着我的性子。我们在沙滩上长时间地散步,她会注视着那些与此地同名的水鸟,三趾鹬②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有时,一月中旬,她会显得烦躁不安,我们便乘渡轮到对岸,沿着海岸高速公路开车往北驶去,驶过绵延数英里、单调乏味、了无人烟的矮棕榈树丛,偶尔看见几栋临时搭建的木棚,几个黑人老妪坐在那儿编织漂亮的香草篮子。傍晚过后,我们有时会将车驶入赞美之家③ 旁尘土飞扬的停车场,聆听那古老深沉的格勒④ 圣歌自窗内飘出。我们从未入内,我们都很清楚自己的位置。聆听时,母亲一直侧首望向非洲,目光落于大海之上,好似盼望着海水会瞬间流尽。

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哪儿都不去。我们就坐在门廊上,或者我在一旁看着她莳弄她的小丛林,她会一面摘下死掉的叶子、将腐熟的肥料撒入山茶花丛中,一面柔声自语。她住在公寓底楼,公寓是那种年代久远的砖砌楼房,装了防震栓。这巨大显眼的金属装置自东往西直直穿过这栋楼,露在墙外的两头则用和茶几一般大的铁质垫圈卡住。我觉得它也从母亲身上穿了过去,真的,她也需要这种东西,才不至于分崩离析。

她栖居于自己的世界里,等待着宽恕,而她的孩子们则扎根于四个不同国度的国土之上与泥土之中:它们已分别认领了我们。“枪栓、枪托和枪管。”她这样称呼我们。蕾切尔显然经常将自己拴住:任何一条路,只要她发觉前途不妙,便会止步。利娅则如子弹飞出枪管般往前猛冲,每一件事都要弄个水落石出。所以,我觉得我就是那个静心托腮做出评估的人,对任何事均一视同仁,本质上,便是相信任何植物或病毒都有权利来统治地球。母亲说我对自己的同胞没心没肺。她不知道。是我的心沉得过了头,我很清楚我们都干了些什么,我们都会有什么下场。

她仍旧受着在刚果落下的几种疾病的折磨:血吸虫病、麦地那龙线虫病,说不定还有肺结核。当她伸出舌头,让我治疗她的小痛小病时,我能看出她的每一个器官都已或多或少有些损坏。但随着岁月流逝,她的背虽然驼得愈发厉害,她却在自己的那个越发狭窄的空间里生存了下来。她从未再婚。如果有人问,她就会说:“和拿单·普莱斯的一场婚姻,我已经够了。”我看得出这是实话。多年以前,她的身体便被她那代价高昂的自由的疆界紧紧地束缚住了。

我也没结婚,但原因不同。后来我发现,那个自命不凡的著名神经病学家想当我的情人,有一段时间也确实把我引到了他的床上。但渐渐地,我那因爱情而醺醺然的脑瓜便明白了:他是在设计了那个治愈我的计划之后,才欢迎我到那儿去的!他是第一个领教了艾达的疾风暴雨的男人,但还不是最后一个。

我的测试是这样的:我设想他们都回到了那个地方,月光之下,我们周围的地面上蚂蚁沸腾。好,到底选哪一个,是瘸子,还是完美无缺的宠儿?我很清楚他们会怎么选。任何男人只要喜爱我现在的身体,就等于背叛了以前的艾达。这就是我的看法。

有时,我会和某个同事下棋,他和我一样,也是个隐士。他得过小儿麻痹症。整个晚上,我们都无需说一个比“将军”更长的句子。有时,我们会约会,去亚特兰大地下城的餐厅用餐,或去能放得下他的轮椅的电影院看电影,但喧嚣总会让我们受不了。我倒是发现,爱眼也不是那么没眼爱。后来,我们就会驾车出城,去桑迪泉或查特胡奇河,去那些平坦、空旷的地方,我们会把车停在花生田间的红土路上,任月色与寂静使我们重生。之后,我便一个人回家,在厨房的桌子上写诗,如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那般。我写失去的姐妹和大裂谷,写我赤脚的母亲凝视着大海,写我脑海中所有的噪音。我将它们固定在页面上,如此,它们才会静止不动。

当然,我仍喜欢阅读。既然我用的是正常的头脑,读的书也就不同了,但我还是会重访那些老朋友。森·金狄莉·米艾 :“这是我写给世界的信,它从不写给我……”对一个忧思的少女而言,还有哪句诗行会令她更满意呢?但那时我只读了这首诗的一半,对另一半却不予理睬:“大自然告知的简单消息,用温柔的庄严。”最近在母亲家,我找到了我那本落满灰尘的《艾米莉·狄金森全集》,书页的四边竟然遍布着我旧日的回文:鲜活之恶!那另一个艾达就这么嘶哑地吟诵着,我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恶呢?

儿时的我耗费此等精力,皆因自认为遭到背叛。概括地说,是遭到世界的背叛,具体地说,则是利娅。背叛使我往某个方向弯折,而负罪使利娅往另一个方向弯折。我们围绕着误解构建自己的生活,我若把这误解抽取出来,立刻将它修复,就会摔得很惨。误解是我的基石,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基石。好好想想吧。误作真理的幻想乃是我们脚下的铺路石,它们就是我们所谓的文明。

近来,我开始收藏因印刷错误而出名的老书,那里有一整个充满了反讽的世界,尤其是圣经。事实上,我从未见过其中任何一种圣经的原初印本。但以前印刷品极为鲜见,任何一个特定的时代都只有某一版本的圣经广为流传,人们便将之铭记于心,圣经的错误也就随之驰名四海。一八二三年,《旧约》里出现了这样的经文“利百加和她的骆驼们起来”——骆驼,而非使女——于是,该版本就被称为骆驼圣经。⑤ 一八○四年的狮子圣经里说儿子们皆是从狮子身上而非生殖器里出来。⑥ 而在一八○一年的谋杀圣经里,《犹大书》第十六节中的常发怨言者不是私下议论,而是谋杀。⑦ 在立鱼圣经里,当看到“必有鱼站在河边,从隐基底直到隐以革莲”,渔夫们必会目瞪口呆。⑧ 这样的错误还有好几十种:蜜糖圣经、狗熊圣经、臭虫圣经、香醋圣经。在“要再犯罪”圣经里,《约翰福音》第五章第十四节劝诫信众“不要再犯罪”,却印成了“要再犯罪”!⑨ 恶狗!狗妓!

我实在无法抵御这些宝贵福音书的诱惑,它们引领我去思考父亲在刚果写下的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圣经。我们在那儿制造了那么多错误,所以还真不知道到底是哪些给人留下了持久的印象。我怀疑他们对他的印象仍是居高临下地站于会众面前,大吼:“塔塔·耶稣是班加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