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和布兰达第一次邂逅相遇时,她让我帮她拿一下眼镜。然后,她迈步走向跳水板边缘,迷迷瞪瞪地向游泳池望去;此刻要是池水已被排干,近视的布兰达也是不会知道的。她姿态优美地纵身跳入水中,一会儿又游回池边,她那有着金棕色短发的头向上昂起,在她躯干的前方,宛如一朵玫瑰花缀在长长的枝条上。她滑移到池边,坐在我身旁。“谢谢您。”她说,两只眼睛水灵灵的,自然,那水不会是游泳池的水。她伸手取回眼镜,但直到她转身走时才戴上。我望着她离去的倩影。突然,她把手放到背后,用大拇指和食指拉了一下游泳衣的底部,又使其弹回去,隐约地闪现一下肉体。一阵热血涌上我的心头。
当天晚饭前,我就给她挂了个电话。
“你给谁打电话?”格拉迪斯舅母问我。
“给今天遇到的那位姑娘。”
“是多丽丝给你介绍的吧?”
“多丽丝,她连一个游泳池的清洗工也不会给我介绍的。”
“别成天埋怨别人。堂妹总是堂妹嘛!你是怎样遇上她的?”
“也说不上什么遇上她,我瞧见她罢了。”
“她是谁?”
“她姓帕丁金。”
“姓帕丁金,我怎么不认识?”格拉迪斯舅母说,仿佛她认识“绿胡同乡村俱乐部”的每个成员。
“你们还没互相认识,你就打电话给她?”
“对,”我解释道,“我可以来个自我介绍嘛!”
“冒失鬼。”她边说边回去给舅舅做饭。我们从未在一起同时吃过饭,格拉迪斯舅母五点吃晚饭,苏珊表姐五点半吃,而我是六点,舅舅则到六点半才吃。这纯粹是因为舅母的怪脾气,别无理由可解释。
“那本市郊电话号码簿放在哪里?”我问,把塞在电话桌里的书通通掏了出来。
“什么?”
“市郊电话号码簿,我要往肖特山打电话。”
“是那本薄薄的书吗?嗯,就是那本把我房间搞得乱七八糟的小书吗?可我从来没有用过。”
“放到哪儿去了?”
“塞在断了条腿的梳妆台下面。”
“无论如何你得帮我找到。”我说。
“最好问查号台。你在那里乱翻,把我的抽屉翻得一团糟。别再烦我了,你看,你舅舅很快就要回家了,而我还没喂饱你呢!”
“舅妈,今晚我们一块儿吃吧。天气很热,您也可省些事。”
“好啊,你要我一下子准备四份饭菜不成,你想吃炖肉,苏珊想吃焖牛肉,麦克斯想吃牛排,星期五晚上是该他吃排骨的日子,我不愿使他失望。而我则喜欢吃凉子鸡,莫非要我来回蹦跳二十几次不成?把我当什么啦?当牛马吗?”
“那我们干嘛不都吃牛排或子鸡呢?”
“我管家已管了二十年了,给你女朋友打电话去吧!”
电话通了,然而布兰达·帕丁金不在家。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她告诉我布兰达在俱乐部吃晚饭。她吃完饭会回来吗(我的嗓音比唱诗班的男童音还高两个音阶)?我不知道,对方说,她也许会去打高尔夫球。您是哪一位?我嘀咕了几句——嗯,没什么,她不认识我的,我再给她打电话好了,不必留条了,谢谢您,打搅了……我遂挂断了电话。这时舅母在喊我,我只好进去吃晚饭。
她把黑色的电扇开到了转速最高一档,风把厨房里电灯上垂下的那根电线也吹了起来。
“你喜欢喝什么苏打水?这里有姜味淡啤酒、德国矿泉水、果子饮料,还可开一瓶奶油苏打。”
“我什么也不要,谢谢您。”
“你要水吗?”
“我吃饭时是不喝水的。格拉迪斯舅妈,我几乎每天对您讲一遍,已经快有一年了。”
“只要弄上一点牛肝,麦克斯就可喝上一箱饮料。他整天工作很辛苦。如果你卖力地干,也会喝得很多的。”
火炉上的盘子里堆满了焖牛肉、肉卤、煮土豆、青豆和胡萝卜。她把盘子放到我面前,饭菜的热气扑面而来。她又切了两片黑面包放在桌上,摆在我旁边。
我用叉把土豆割成两半吃下去,坐在对面的舅母一直盯着我看。
“你不要面包?”她说,“早知道我就不切下来了,要坏的。”
“我要的,”我说。
“你不要黑面包是不是?”
我把面包掰成两半吃了。
“肉的味道好吗?”
“还可以,不错。”
“你先用土豆和面包填饱肚子,你吃不了的肉我只得扔掉了。”
她蓦地从椅子上跳起来,“盐!”她回到自己座位时,“呼”地一下把盐瓶撂在我面前——她家不用胡椒粉,因为她听盖伦·德雷克在他主持的节目里讲,人体内不吸收胡椒粉。格拉迪斯舅母要是知道她做的饭菜,经咽喉、胃到肠子,仅仅为了得到在人体内周游一圈的乐趣,那她会感到于心不安的。
“你在挑豆子吃吗?早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买胡萝卜了。”
“我爱吃胡萝卜,”我说,“我喜欢吃。”为了证实这一点,我把胡萝卜一半塞进嘴里,另外一半塞进了裤袋。
“猪。”她说。
尽管我非常爱吃点心,特别喜欢水果,但我决定不吃,免得在这炎热的夏夜,为吃新鲜水果还是罐头水果而喋喋不休,多费口舌。不管我挑选哪一类水果,格拉迪斯舅母在冰箱里总是堆满了我不要的那一类水果,多得就象是偷来的钻石一样。“他要吃罐头桃子,而冰箱里放满了葡萄,需要尽快处理……”对格拉迪斯舅母来说,生话似乎就是处理东西。她的最大的乐趣是:清除垃圾,清理储藏室,为那些被她称之为“可怜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准备一捆捆破烂货。但愿她死的时候冰箱空空如也,否则她在棺材里也会嚷嚷说奶酪变霉了,无核桔长毛了,扰得子孙后代永远不得安宁。
麦克斯舅舅回家了。我第二次给布兰达打电话时,可以听见厨房里“乒乒乒”打开苏打水瓶盖的声音。对方声音尖尖的,说话很简略,又显得十分疲惫。“喂,”我开始连珠炮似地说,“喂,布兰达,布兰达,我是一个您所不认识的人,您也不会知道我叫什么,但是今天下午在俱乐部时,我给您拿过眼镜……是您叫我拿的……,我不是俱乐都会员,我的堂妹多丽丝·克勒门是。我向她打听过您是谁……”我喘了口气,好让她也说说话。对方没有回音,于是我就又说了起来,“您问多丽丝吗?就是那个一直在看《战争与和平》的姑娘。当多丽丝看《战争与和平》时,我就知道已经是夏天了。”布兰达没有嘲笑我,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很实际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