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青梅竹马
一
每天夜里回归内心世界之前,苏珊·莫罗都有一系列家务要做,这是她的仪式。安顿好狗和猫,锁上门,确定三个孩子都好好地睡在房间里,楼梯上留着夜灯。刷牙,梳头,关上床灯。有时会和丈夫做爱。然后翻身向右,背朝阿诺德躺着,把枕头拍松,等待睡意降临。
今晚与以往有所不同,因为阿诺德不在家。拥有了这久违的自由,她可以做些平时不会做的事。她压下了狂野的冲动,一如往常,只是没有翻身向右,而是向左侧躺着,在“无丈夫”的空间里享受着“无丈夫”的状态。她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丝关于阿诺德在纽约的可怕念头,但她也将它压制了下来。
然后,同所有的夜晚一样,她等待着潜伏在地板的活板门下的沸腾思绪沉静下来。她把头埋进枕头里,等待着。身体发出的声音干扰着她:耳中传来心脏速度不一的跳动声,呼吸声也让她心烦意乱。有时,她的肠胃一直蠕动,让她很晚都无法安睡。白天的话语软化了她的思绪那坚硬的表面,使之如风暴中的波浪般起伏不休。该平息了,收起她的计划和观点。她把《夜行动物》留给明晚。
她所等待的风暴随着脑中自言自语的开始而来袭了。这些话语穿过活板门来到她身边,自顾自地喋喋不休。她的思想还在楼下。她听到话语穿过轻薄的墙壁,来到她身边。这是个恐怖的时刻,因为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危险。思绪一涌而上,吞没了她,又迅速扩张,自成一个世界。尽管这个国度并不陌生,但她只是个过客。每一夜,她都重回旧地,遇见故人,只是他们不再是她最近一次见到的样子。她为自己错漏百出的记忆感到羞愧,知道她忘记的比记住的要重要得多。她梦见,自己弄丢了放着订单的信封,她四下寻找,光着脚,腿一动也不能动。她还梦见过自己离开了地面,在空中飞行,或者在一座山上苦苦跋涉,要赶去上课,但那堂课已经上了一半了。她也梦见过自己那和善的已故的父亲,还问他,死去的感觉如何。她的梦里也出现过一个安静的学生,坐在课桌上,伸手去碰触她的胯下,但他永远也碰不到——但她总是有意识地逃避死亡的那个房间。
白色的早晨突然袭击了她,让她脑中一片空白。她被驱逐到空荡的白昼之中。她认出了窗户上挂着的蓝花窗帘,窗外的枫树上仍挂着薄雪,活板门紧闭着。她的脑海中还残留着梦的碎片,除非她能够理清时间顺序,付诸言语,否则梦境马上就会灰飞烟灭。然而这两种行为都会扼杀梦境。留下来的故事不再是梦。梦本就是不可捉摸,无法捕捉,它会与门下的其他梦境相通,共同组成了一个牢不可破、持续一生的梦境。这个梦境跨越整个白天,等待着她下楼去继续编织。
在空旷而冷冽的晨光中,苏珊·莫罗结束了梦境,一时之间甚至想不起自己的姓名。渐渐地,她恢复了知觉,开始新的一天。今天是周二,现在是早上8点,阿诺德在纽约参加会议。想起这些之后,真实的生活忽地全部重新回到她脑中,如同一个闹钟。她猛然想起阿诺德昨晚报平安的电话,思索着其中的意味。纽约有玛丽莲·林伍德,是个接待员,不知道和阿诺德有没有奸情,这就是其中的意味。玛丽莲·林伍德在他的旅馆房间里整理着档案,等待苏珊叫醒她:这是个端庄的年轻女子,三十几岁,很专业,身着整洁的花呢套装,戴着眼镜,头发别在脑后,脸型小巧,表情谨慎。她守口如瓶,是理想的接线员。这些秘密在员工野餐会时不经意被泄露出来:黄色比基尼,飞扬的古铜色秀发,白皙的瘦削的大腿。那是谁?盖斯帕医生不无自豪地问道,那是我们的林伍德小姐吗?
苏珊放弃忌妒后,事情就不同了。她再一次清醒过来,回想着。她决定不再想了,接受未知,以求得当下的平和,如果真发生了什么,她也没必要知道。这是成功婚姻的秘诀,正是靠它,他们的婚姻得以在怀疑中稳固地维持了16年。
回到现实吧,该起床了,苏珊。让孩子们再睡一会儿,因为今天是圣诞假期。我今天得做什么呢?你要洗衣服,还要带杰弗里去看兽医。要扫雪吗?她看向窗外。她下床穿上睡袍去看外面的雪(现在地上只有薄薄一层了,一会儿就会化掉),这时她已经完全恢复了精力。新的一天缝合了昨夜的伤口,如同她不断延续的思绪中的生活。
这一天之中,她干了很多事。洗澡,穿衣,叫醒孩子们,准备早餐,开车去巴里奇家接罗西,把一周积攒的脏衣服放进地下室的洗衣机里,铺床,去超市买人造奶油、午餐肉和牛奶,给自己和三个孩子做午餐,去图书馆还书,整理起居室,把罗西的圣诞礼物拿上楼,顺便把亨利和多萝西的也拿上去,尽管他们应该自己做这些。然后,她弹了一会儿钢琴当做休息,弹的是巴赫的创意曲。之后,她去地下室洗另一批衣服。火腿在烤箱里烤着,她用洗碗机洗了碗,摆好了桌子。她白天的思绪对她其他的思绪一无所知,它被不在这里的人所占据,同时知道,家里每一个人身在何处:罗西在楼上和卡洛一起玩,多萝西出去了,亨利跟迈克待在一起,阿诺德在纽约。
她也想到了爱德华。他像是过去伸来的一根长长的鱼竿,钩住了她的思绪。她一整天都在想,我为什么会想着爱德华呢?关于他的回忆不断萦绕在她脑中,如同一个梦境,像鸟儿掠过林梢一般一闪而过。它来得太快,又如蜻蜓点水一掠而去。为了留住它,她必须像对待梦境那样理清时间顺序。但这同样会扼杀记忆。她对于爱德华那已经死去的记忆已同古籍般沉睡了,而新的记忆则活生生地、自由自在地翩跹着。
二
他们15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于心脏病发作。她的父母收留了他一年。他的生母待在精神病院里,继母刚刚与父亲离婚,不想和这个儿子有半点儿关系。后来,他在俄亥俄的表亲接走了他,但那之前他在她家住了一年,以完成在海斯廷斯高中的学业。当然,后来产生了无数的谈判、长途电话和金钱上的补偿,她还是觉得,自己的父母已经仁至义尽了。
收留他没有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是邻居。两家的父亲一起坐火车去纽约上班,爱德华的父亲有时候会过来吃晚饭。他是个温和有趣的男人,和蔼可亲,有时会在桌边拉小提琴。
他们住在埃德加巷上,巷旁的树下排列着舒适的郊区别墅。爱德华家坐落在一段弯曲的阶梯顶端,下方的巷道一头扎进高悬的枝叶之中。那条街很有历史意义,独立战争期间曾经发生过一场埃德加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