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九天的奇迹(第2/8页)

“顺便说一句,我被学校除名了。”

“怎么回事?”

“系主任告诉我的,他建议我下一年最好别来了。他认为我在其他领域会更活跃。你知道那些废话。”

“那可真丢脸。”

“不,才不呢,我笑得要死。我问他,他在有此想法之前干吗不开除我。老爸肯定会大发雷霆。但是我有足够的钱可以一周不回家。不管怎么说,我一句都没抱怨。说真的,你喝过酒吗?”

“喂,斯坦,像我这样靠工资过活的可怜人跟一周有30块钱零花钱的人怎么能比?”

“这真是个肮脏的房间!你应该像我一样一出生就是资本家。”

“这房间不至于那么差劲!让我发疯的是整晚响个不停的警报。”

“是防盗警铃,是吗?”

“这地方什么都没有,哪有小偷会来光顾啊。肯定电线搭错了。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停的,但是今天清晨我上床时确实被它弄得发疯。”

“喂,詹姆斯·赫夫,你不是说你每晚回家时都是清醒的吧?”

“无论喝醉还是清醒,男人都该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充耳不闻。”

“好吧,以我傲慢的股票持有人的微薄之力请你出去吃午饭如何?你发现了吗,你去洗漱就用了一个小时!”

他们顺楼梯往下走,一路上闻到各种气味,先是剃须肥皂味儿然后是铜刷子味儿然后是腌肉味儿然后是烧焦的头发味儿然后是垃圾和煤气味儿。

“你没上过大学真是太他妈幸运了,赫夫。”

“难道我不是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吗?你这个白痴!比你学得好多了。”

吉米打开门,阳光猛然照在他脸上。

“那不算。”

“天啊,我喜欢太阳,”吉米叫着,“我希望那是在真的哥伦比亚……”

你是说想挨骂(Hail Columbia,揍;臭骂。与上文“真的哥伦比亚(real Columbia)”谐音。——译注)?

“不,我是说波哥大、奥里诺科河和其他的地方。”

“我认识一个好人去波哥大了。他是为了避免死于牛皮癣才去的,所以他只好死于醉酒了。”

“我宁愿得牛皮癣、腹股沟腺炎或猩红热,也不愿意待在这儿。”

“饮酒纵欲、花天酒地的城市……”

“放荡的人,如我们所说的,走在乱七八糟的街上的人。你发现了吗,除了小时候有4年不住这里,我一辈子都住在这儿,生在这儿,有可能也死在这儿。我很想参加海军周游世界。”

“你觉得‘丁戈’的新漆如何?”

“非常棒,看上去像一辆蒙尘的奔驰。”

“我本想把它涂成跟消防车一样的红色,但是修车厂的人最终说服我把它涂成跟警察服一样的蓝色。你不介意咱们去穆金斯饭店喝杯苦艾鸡尾酒吧?”

“早餐喝苦艾酒?天啊!”

他们的车沿二十三街朝西开。街道两边房子的玻璃反射着阳光,送货车椭圆形的窗户也闪烁着,离很远就能看出它近似八边形的镍质窗框。

“露丝怎么样,吉米?”

“她很好。还没找到工作。”

“瞧,那儿有辆戴姆勒汽车。”

吉米咕哝着。他们拐到第六大道时,一个警察拦住了他们。

“停车!”他大喊着。

“我赶着去修车厂修车。消声器丢了。”

“最好……那么,这次就不给你开罚单了。”

“唉,你放过了杀手斯坦……每次他都能侥幸逃脱。”吉米说,“虽然我比你年长3岁,可是我从没逃脱过任何处罚。”

“这得靠天分。”

饭店里有好闻的炸土豆、鸡尾酒和香烟味。饭店里人很多,谈话声此起彼伏,随处可见汗津津的脸。

“可是斯坦,你问到我跟露丝的时候能不能不要使那种暧昧的眼色……我们只是好朋友。”

“说实话,我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听你这么说我还是为你感到难过。我觉得这样很糟糕。”

“露丝什么都不关心,只在乎她的表演。她太渴望成功了,别的事情她根本不理会。”

“为什么每个人都想成功?我真希望认识一个想失败的人。他们太极端了。”

“如果你有充足的收入当然无所谓了。”

“全是废话。这是某种鸡尾酒。赫夫,我认为你是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一个有理智的人。你没有野心。”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

“你一旦拥有‘成功’又能怎么样呢?‘成功’既不能吃又不能喝。当然,我理解那些没有足够的钱充门面或是四处奔波养家糊口的人。但是成功……”

“我的难题在于,我不能确定我最想要什么,所以我只是原地转圈,又无助又沮丧。”

“但是上帝替你决定了。你一直都知道,只是你不愿承认。”

“我设想我最想要做的是离开这个城市,最好先在时代大厦下面修个坟墓。”

“你干吗不那么做?很容易嘛。”

“可是我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下手。”

“那是最无关紧要的了。”

“然后是钱的问题。”

“钱是世界上最容易得到的东西了。”

“对于艾默里和艾默里公司老板的长子来说的确是这样。”

“喂,赫夫,把我老爸的钱硬说成是我的,这可不公平。你知道我跟你一样讨厌那一套。”

“我不是在责怪你,斯坦。你是个非常幸运的人,就是这样。当然我也很幸运,比大多数人都幸运。我妈妈的遗产供我活到22岁,而且我还有几百块钱,我一被解雇,我姨夫就帮我找到新工作。”

“哈哈,败家子。”

“我觉得我真的很怕我姨夫和阿姨。你应该见见我表哥詹姆斯·麦利维尔。一辈子听话,像棵月桂树似的生机勃勃。完美的、博学的处男。”

“哦,我猜你也是一个愚蠢的处男。”

“斯坦,你酒劲上来了,说起黑鬼的粗话了。”

“哈哈。”斯坦放下餐巾,靠到椅背上咯咯地笑。

苦艾酒的味道从吉米的杯子里散发出来,像魔术师变出的蔷薇丛一般四处蔓延。他皱着鼻子啜了一小口。“作为道德家,我反对早餐喝酒。”他说。“啊,真奇妙。”

“我需要威士忌和苏打来压住鸡尾酒的酒劲。”

“我得看着你。我在工作呢。我必须能够区分有价值的新闻和无价值的新闻。天啊,我不想说这些。真傻。我是说这鸡尾酒让人迷糊。”

“今天下午除了喝酒你就甭打算干别的了。我要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可是我本来打算坐下来写篇文章的。”

“什么文章?”

“噢,胡乱写的,名为《一个新入行记者的自白》。”

“今天是星期四吗?”

“是。”

“那我就知道她在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