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两次寻衅, 一次绑架了长公主, 一次是要取花眠和她腹中骨肉性命。但都避过了霍珩。

他们也会信诺,不敢轻易背弃誓言么。那么除霍珩之外的人呢,无论母亲、妻儿, 都是可以杀之泄愤的?

霍珩倒宁可, 明抢也罢, 暗箭也罢, 有胆识的都冲着男人而来。

“眠眠。”他揉着她的鸦发, 声音沙哑无比, 将脸深埋入了她的发间。

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傅君集时,少年红着眼睛, 一把扯过颈边坠着一枚长命金锁的红绳, 就从他面前扔了过去,金锁砰地砸中了傅君集的鼻梁骨。

傅君集微微抿了唇,喜怒难辨地凝视着他。

“你是个大奸臣!”

骗子,都是骗子!

什么好处,什么叔父小孩儿,什么宠溺温柔,全都不过是假象!不过是因为他是长公主的儿子, 姓傅的坏蛋要利用他。这个奸佞邪徒,他怎么这么坏!

霍珩不争气地哭了,傅君集的目光动了动,他欲上前, 但手臂才抬起,霍珩猛地撤后一大步,不许他近前。

“玉儿。”

“你滚开!”霍珩红着一双冷厉的眸,咬牙盯着他,“我死也不给你当过河桥!”

傅君集的拇指指腹将扇柄按下,温眷如清风的浅笑透出淡淡的涩然:“我已走到如今这一步。你能让我过哪条河?”

彼时,这个冲动暴躁,一遇上事便火冒三丈,极不冷静的少年,才只有十三四岁而已,傅君集无法苛责他什么,何况他本也确实不是什么好人。第一次相见时,他瞒了霍珩,这算作欺骗,无可辩驳。

霍珩睨着他,胸膛急促而激烈地起伏了十几个来回,终于是定了定神,他转头说道:“你滚,再不要来寻我!”说罢,他大步离去。

这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姓傅的,以为彻底摆脱了他。他也曾旁敲侧击地询问过父亲,自己在老家可还有什么亲眷没有,霍维棠含糊其辞,说不清楚,霍珩心凉如铁,觉得傅君集是他亲叔叔这件事八成是真的。

回想从前相交,都是他找上前来。姓傅的似乎总是能轻而易举地便发现他在哪,每一次他出现的时机都太巧了,最初是在城南梅林之外,陆家宴飨,请霍小郎君压阵,霍珩吃了几盏酒,发起酒疯,当场砍了二十几株梅花树。醉眼惺忪之际,约莫也认识到自己铸下大错,于是拔腿便跑,跑到澄湖尽处,在一片垂柳残线的吹拂之中,一道雪白的身影从身后冒出,笑容淡淡的,身上有股沁人的冷梅香。

“跑了,树就不是你砍的了?”

霍珩猛地回头,树后,一道修长的影,如流水出姿,隽秀端雅。是个好看的男子,高鼻梁薄红唇,但没有半点女气,让人一见便生好感。

霍珩掌中的石头倏地飞出,飞石于水面上一荡一荡,连环跳跃了十几下,终于偃旗息鼓,沉入了水影底下。

“多大了,还玩孩子把戏?”

那人笑道,但没有半点批评的口气。

霍珩心里不大自在,“十二了。”

“看来也还不大。”他算算日子,问了他的生辰,霍珩从不忌讳有人在背后扎小人咒他,随口就说了,傅君集沉默了片刻,澹澹笑说,“你脾性似长公主。”

不然?似他怯懦谦卑,一点本事没有的爹?霍珩扁了扁嘴。

“长公主也不是不好,但火暴脾气,冲动易怒,行事恐有诸多吃亏之处。”这是第二次见面时,傅君集对霍珩说的。

当时霍珩因为偷偷跑出去练武,被长公主抓获,当场扣着用鸡毛掸抽了臀部七八下,霍珩又气又不服,便跑走了,一路从澄湖窜回了霍府,忽然想到父亲不在长安,为了一点木材人又不知去哪了,霍珩无投靠之人,荒唐地感到了委屈。

傅君集出现的时机太精准了,他说话的声音总是淡淡的,然抨击长公主时,让霍珩觉得他说得很对。

“你也觉得,我习武不对么?”

少年根基不稳,学武总是受伤,两只爪子伸出来,雪白臂肉之上伤痕遍布,红痕淤青交错。

傅君集看了眼,他瞧见了只当没瞧见,霍珩微惊,顿时放下了衣袖,吐了口气就走,身后传来他微含凉意的声音:“习武无不对,但你要想,你为何要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是为了庇护父母妻儿,是为了以武力恃强斗狠,还是,为了大魏一方之安宁?”

霍珩的脚步顿住了,他倏然回头,漆黑的眼与傅君集但总是淡然如水,仿佛任何事都惊不起它丝毫波澜的目光撞上,凝滞了片刻,他突然说道:“你说得不错。”

傅君集微微笑着,衣袖上落了一片桃花瓣,被他伸指拂去。

霍珩又道:“我不但要保境安民、锄强扶弱,还要志在朝廷,为我舅父、外公剜去大魏腐肉,将大奸佞傅君集大卸八块!”

面前微笑着的男子,那抹浅浅的笑容,于唇边激起的一缕毂纹,瞬时凝住了。他停了停,目光忽变得无比冷淡。但,眼前的少年,分明只有十二岁,他一如自己所想的那般心无城府。他只是并不知道。

霍珩诧异地偏着头说道:“你怎么了?我说的不对?”

“无不对之处。”傅君集的手连同那柄漆黑的折扇,一道收入了广袖之间,如剑毕收于鞘中。末了,他语调微扬,淡淡道,“你记着今日所言,傅君集必会伸长了脖颈等你,若有本事,你尽管拿他命去扬名立万。”

霍珩自负且骄傲,哼了一声,转过了身,“自然。傅逆人人得而诛之,就算我不下手,也有别人欲刃之后快。”

那人便在廊檐之下,晴光如游丝移动的光晕里,神情莫测地看着他。

仿佛一见如故,霍珩心中对这个突然而来,闯入他的生活中,却并不对他指手画脚,秉性温和如一个和蔼前辈般的傅君集,可说是极为信赖和喜欢。第三次见面时,他更是说笑:“我瞧你,人也不大,怎么竟我爹一样的脾气。”

那人的指尖掐着一柄墨画折扇,漆黑的扇柄在掌中静卧。

他淡笑道:“小孩儿,我大你二十一岁。”

霍珩有点傻眼,傅君集挨近过来,他身上有股清幽淡雅的冷梅香气,四时都如冬日般,走到哪儿,温煦的皮下都结着一层令人冷意透骨的冰棱。但对霍珩,则是完全不会。他甚至骗霍珩,“依着礼节,你可唤我一声‘叔叔’了。”

霍珩骨头傲,说什么不肯低头,但时常便会被以此来取笑。

后来霍珩知道了他的身份了,与他决裂了,想起那时对着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陌生男人掏心挖肺,仍然感到不可思议,这种蠢事简直不像是自己所能做出的。他懊悔了许久。

怀里的小妇人,安宁地闭着眼睛,仿佛阖目浅眠,但纤细而浓密的黑睫却如振翅的蝶般颤动着,他闭目在她的眉骨之间亲了亲,哑声道:“眠眠,你会骂我恩将仇报,猪狗不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