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知, 父亲当年离开荆州之后, 也是多方寻觅,年幼时离散的唯一的一个手足兄弟,早已不知颠沛到了何处。他只好暂时在长安歇脚, 试着攀上权贵, 广撒罗网, 总好过大海捞针。但后来却没有去找。”

霍维棠来长安之后多没多久, 因长公主的垂涎, 他行动有诸多不便, 但也正是因此,他得以进入御园,在皇家的宴会之中, 看见了那个朝中新贵, 彼时那端着酒盏谈笑自若,神清骨秀,萧肃清朗的俊美男人,面部轮廓,依稀便是当年那倔强的小孩儿面孔。

人潮熙熙,傅君集也留意到了他。目光拂过,略微一滞, 但随即化作笑意,转向了别处,犹如不闻。

霍维棠心中如霹雳雷鸣,他失神地咬牙垂眸。时隔多年, 弟弟不认他了。弟弟改名换姓,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傅君集,寒门出身的少年权贵,竟是如此……风度翩翩。于霍维棠而言,已是面目全非。

宴席过后,相见仿如不见,没有人对彼此伸出过手,便如同两个陌路之人。

连霍维棠也想不到,他短暂地离开长安之后,傅君集会找上他的儿子。

花眠抚着霍珩已湿润了的鬓角,沿着他的耳廓亲吻而下,充满了眷恋和满足。

“郎君。”

她吻着他,慢慢说道:“他被卖给乡绅之后,后来随着那乡绅到了洛阳。到底是底子不足,乡绅在洛阳非但没有站住脚,反而家财散尽,彻底地倒了。傅君集最为落魄,无依无靠,甚至要沦落到与街头恶狗夺食。”

霍珩的宽肩发出轻微的颤动,被花眠箍紧了许多,他才如同有所皈依,沉默之后“嗯”了一声。

“后来呢?”

“后来……”

傅君集遇到了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少女乘着翠华车马,从街市路过,顺手挽救了一个吃不饱饭,浑身黑漆漆的,只能从乱发底下看到一双明亮得不像话的眼的叫花,少女却感到一阵惊奇,“我们洛阳,也有这样的人?”

傅君集不知自己已经出了名了,少女一旁的男人对她回禀道:“不知这个乞丐哪里来的傲气,宁可与恶犬抢食,也不肯伸手要饭。”

少女惊讶地走上前,他要起身,左右怕他对少女不利,将他一把摁住,少女挥退他们,看了他几眼,回眸对那持剑的青年笑说:“他年纪还小,怎么不找个活儿做做?”

青年垂眸,“听人说,他是个跛子。”

少女再度惊讶了,她垂下面,上前去探看了几眼。

“将他带回去吧。”

“郡主?”青年错愕。

“带回去。”少女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

左右无奈,只得叉起傅君集,将遍体鳞伤的小少年带回了府上。傅君集身上遍布着狗牙留下的伤口,浑身血,腿因为抢夺狗食而被主人家挥杖打断,可那倔强明亮的双眼,一如往昔,并没有半分蒙尘。这样的眼睛,让少女一见便喜欢上了。

他后来知道,那少女是临江王独女,于洛阳有亲眷,来参加表兄婚礼的。

她将他带在了身边,让人替他梳洗,露出他原本清秀俊美的脸,当他风姿楚楚、如圭如璧地出现在少女面前时,少女吃了一惊,随即她笑说道:“原来你是这么一个美男子。”

少年从未被人如此戏弄,但不知何故,脸色便是微微浮红。他的神情总是骄傲的,难得竟然有这般的局促之时,少女无比欢喜,她说道:“我姓傅,长你几岁。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了,跟着我,我保你一世衣食无忧,若你有本事,以后飞上枝头,我也绝不拦你。”

霍珩惊讶,他抬起了头,被花眠撞见眼角红润的湿痕,又是一愣,忙擦去了水泽。

果然却被她笑话了,霍珩恼羞成怒,将她的脸蛋掐住,“姓傅?”

“是。傅君集之名,正是永妱郡主赐下的。”

“永妱郡主……”何等耳熟。

花眠亦是神色微黯,柳眉不觉泛生漪澜。

霍珩骤然回想了起来,诧异地看向花眠,她苦笑一声,慢慢地将脑袋往下点了下,算是印证了霍珩的猜测。

年少见弃,流离颠沛,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啻救赎,如何能不喜欢上、爱上?

“但,永妱郡主长了傅君集五岁,她大约只将傅君集视作亲弟,虽也悉心教导,无时不刻地不将其带在身边,但傅君集终究无法入她的心。”

当年那个倔强而高傲,甚至远过于今日霍珩的少年,为了能让心上人高看一眼,得她每日笑靥夸赞,悬梁刺股,发奋苦学。但没有用,回江都之后没过两年,江都王告病,嘱独女奉旨入京,为陛下贺寿。傅永妱点齐人马,单独挑中了文墨已是出众的少年傅君集。

那年他刚刚抽条的身体,犹如竹节一般虽瘦削而傲岸,双目灼灼,光华夺魄,令人不敢小视。

陛下将傅永妱留下作为了质子。这是临江王一早便料到的,也是傅永妱跪在他病榻边,以女子柔弱声腔铿锵有力地答应下来的——“女儿绝不辱父王名声。”

傅永妱沦落为质之后,傅君集被她赶出了门,三年陪伴之义,少年情根深种,而郡主却说赶走便毫无容情处,傅君集惊呆了,他在永妱郡主门前跪着磕头,跪了两天两夜,她狠心不出。

傅君集死了心,这时,却又被永平侯收作了家中马奴。他也是在那很久之后,才得知,原来傅永妱是故意带他入京,她知道他如今的文墨与武功已经出类拔萃,想给他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跟着一个质子,自然是没有半点前途。她明面是将他逐走了,可暗中却给永平侯写了一封举荐信,永平侯取了信看罢,陪傅永妱演了这么一场。

得知傅永妱的用心良苦之后,傅君集简直惊讶而狂喜,恨不得立时回去抱住她的双腿,告诉她,他愿意一辈子为她当马奴,一辈子做她裙下脚踏,只求她多看一眼,可是——

花眠低低说道:“永妱郡主已爱上了别人。”

她从未对傅君集有过什么心思,也从来不知,他对自己竟有了男女之情。

“她爱上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花眠语调轻轻的,微微含水的目光,带着缕黯然,“郎君。你瞧瞧,这是不是兜兜转转一出好戏。”

花昼是太师次子,清华毓秀之门庭养出来的,年轻时已是温文而风流,傅永妱久仰其名,一见如故,再见便已是倾心。

这样的消息于傅君集而言,锥心泣血,少年才不满弱冠年纪,便呕出了血。

也不是没问过傅永妱,得到的回答,他被她捡回去时,便被当做了阿弟,这一辈子是绝不可能滋生男女之情的。傅君集伫立原地,指尖掐入掌心,一串血珠不断地滚落。一直到傅永妱的车驾离去,长街落雨,将他浑身打湿透,傅君集才恍然大悟——他这一生,俨然笑话,起落,不过是老天开的玩笑罢了,何曾有过什么眷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