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赠簪
芳华最近行踪古怪。
神色也很可疑……
平日里他都是呆在宅子里拨弄些药草,调制些稀奇古怪的丹药。
半个月才出门一趟,去集市里买些米粮,或是拎来一两只鸡鸭,一并扔进庭院里,让它们自生自灭,偶尔也会撒一把米。
对此,我很欣慰……
毕竟,他还记得这些小畜牲,口味与他的不一样,没有撒花瓣给它们吃。
有时候我想,若是我小时候没有被他收养,他兴许就不会出宅子,整日就这么守着花花草草逍遥地过一辈子,不会与凡人搭腔,更别说是像今日一般去集市里与菜贩讨价还价了。
我记得,刚来那会儿,他都很少言。半年内,与他所说的话加起来,也没有十来句。
他就像是个不理人间俗事,身在红尘之外的世外高人。
这块地人烟罕至,方圆几百里都没有人家。这座宅子加这片竹林,清修静雅,也着实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以前,我还在想……那一次破庙的相遇,或许只是个巧合。
那时的芳华碰到了落魄可怜无依无靠的我,而他也正想收养一个孩子,仅此而已。
可如今,我却不那么认为了……
芳华生性澹泊又好静,每一次下山定会有他的目的。
那一次的相见,
是巧遇还是刻意为之。
我已经无力分辨了,
小时候一场大病,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他又为何知晓我的生辰,与实际年龄,真是太古怪了。
想了太多……真纠结……
脑子着实受住了,眼皮挺沉的,整个人都昏昏欲睡。
趴在石桌上,打了个呵欠,歪着头,盯着紧闭的门,发呆。
芳华这几日总是往外头跑,一天到晚都很少见着他,真叫人费解……
突然外头传来一阵门响。
我一激灵,
立马醒了大半,站起身子。
一席身影出现在门口处,浅绛色的袍子上扬了些灰尘,但总归是让人移不开眼,他面容也有些疲倦,望了我一眼,有些愣怔,“勺儿,怎么还呆在这儿,不去泡药澡?”
我想问他去了哪儿,一时间竟开不了口。
只是低声说,“水都烧了,却又忘了要加什么药草……”
他一笑,“虽说是复杂了点,却也说了许多遍,瞧你这记性。”
其实,
我的记性很好……
这几年耳濡目染,各类药材分量与药性都能说个大概。
可就是太熟了……我才知道那些药材搭配起来,对我压根就没什么用。
我低着头,屁颠屁颠得跟在他后面。
没精打采的打来热水,往水桶里一泼。
看他撩起袖子,捏了几钱草药,一寸一寸斟酌,往那热水里添。
瘪瘪嘴……
都是一些调理气息养神的药材,并没有解毒的功效,还有一两味药草比较陌生,前段日子我也偷尝了一下,味道也有些腥涩,舌尖都麻了,一股儿气在体内乱冲。
也不知道一株两片叶儿的叫什么名字,只道是世间很难寻。
不过……用这些七七八八的,泡了这么久,发黑的皮肤却依旧没有变,让我失了兴趣。
偷斜一眼,
芳华正很认真的执着袖子,探手进去……试水温。
“你比一般男子身子弱,下猛药是不行的,这毒存在身上这么多年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用药擦擦身子就能好的,还得靠自己身子调和,你一点儿内力也没有,怕是不行的。这些日子得多泡这种药,等你有了真气,身子骨好了些,我再给你换另一种方子,方才能把毒排出来。”
等等……
他说什么来着。
这一桶子药水,是用来提升内力的?
“许多武林中人想求都求不来,泡一天,足以抵五年。”他依然是轻描淡写地说着。
我要疯了……
不早说,我就奇怪了,为什么这几日一合眼,就觉得身子里有一股气在乱闯乱撞……原来是内力哇。
发达了……
我立马低头解带子,掀开袍子一角,却硬生生地停住了,悟紧。
愣一下,斜乜一眼,“义父,您怎么还不走?”
“我帮你擦背。”
— —|| 不用了。
花了一个时辰,我顶着一头热气,走了出来。
芳华正坐在石桌旁喝茶,笑了一下,朝我招了招手 。
轻飘飘的走了过去,站定,死命的甩着头,
他一颤,溅了他一身。
“调皮,你是去泡澡还是洗头的……都不知道把发擦干,小心着凉。”
我傻乐。
想着又添了五年内功,嘴都快笑抽了。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起身,也不知道从哪儿抽来了一巾帛,盖在我头上,便擦了起来,指间温柔。
舒服……
舒服哇。
“义父,您说勺儿十五生辰的时候有礼物。”我往后一歪,倒在他怀里,把半干不湿的头往他衣袍上蹭去,抓住他的袖子,死皮赖脸地说,“礼物,勺儿的呢?”
他方才无奈的笑了一下,手从袖子里掏了一下,把一根凉物轻轻放在我手中。
一根簪子?
它非木非玉,通体血红,被精心雕琢得简单却不失雅致,用手细细抚摸,一缕熟悉的香味便环绕在我指尖,却让人想不起来。
“喜欢吗?”
“嗯。”样式挺古朴的,像是手工作的。
“你也快成年了,别总披头散发的,平日里把发束起来,人也会精神许多。”
“它是什么木头做的?”
红木?
不像……
竹子?
当我是白痴啊,更不可能。
怪了,好熟悉啊,这味儿一定在哪里闻过。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吧,别瞎嗅。”
他从后面拥着我,一把拉过我的发,手在身上擦了一下,绕着乌发,两三下便弄好了,从我手里抽走了簪子,迟疑了一下,轻问了一声,“勺儿与与义父呆了这么多年,一定寂寞了吧。”
我突然一怔,还没反应过来。
头皮一痛,
摸了摸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头发都没干,他就给我挽上了。
天气又闷热,这长发半干不湿的,会长虱子的。
靠!
芳华从没有在我面前自称为义父,
那是第一次,
所以我愣住了,也忘了答复他。
十五岁之前,我以为会与义父二人就这么在这宅子里住一辈子,结果我错了。
直到他的出现。
在我十五岁生辰且芳华赠我簪子的第二天,他不紧不慢地跟在芳华的身后,身材修长笔直,一身淡梅长袍更显七分秀美,三分英气,看起来比我年长些,举手投足优雅高贵,他遥遥的望着我,笑得温柔清澈。
他说,勺嬅,我知道你。
他说,勺嬅,我和芳华将与你一齐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