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 残雪翠微里
那个时候,他还叫叶逐欢。
我瞥他一眼,只觉他样子好看得比女孩子还要漂亮,再不敢多看,急急收回目光低头望着脚尖。
忍不住叹一口气,先前为什么要多事救他呢?
心软吗?或者鬼迷心窍了?
那个满身是血的少年,明明是躲藏在寺庙荒废院落的灌木中,却如同躺在自家的高床软榻之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脸上身上因为泥血混杂,污秽不堪,眼睛却像清泉,清清朗朗,清清亮亮。
那一刻伸出手,洁白无瑕的掌心,纹路都不分明,像是用整块羊脂玉抠成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有些刺眼。
冲着我说:“救我,有人在追杀我,扶我起来,走——”
鬼使神差地听了他的话,不顾男女有别,扶起他,还用毒布下一道道防线,叫追杀他的人寻而不得。
与他虽是初相见却已然倾盖如故。
却仍未想到这一救竟是许了终身,随他南北西东,亡命天涯。
他叫叶逐欢,他也是孙愚。
我嫁与他的时候,他家中已经有美妾两个,妙婢若干。
他并未隐瞒:“妙娘,遇到你之前,我就已经成年,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需要,如果你为此嫌弃,我无话可说。但我希望你明白,唯有你,是我要娶来做妻子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并没有说一生一世只有我一个女人,我虽神伤,却仍然仰脸笑答,与他在菩萨面前许下诺言,嫁他为妻。
也许是他颜色生得太好。比我还要美,如珠生玉,比月生光。
我在救他之前,当然也曾定一定神,不许自己胡思乱想,但在静心倾听他的言语,看见他的眼神之后,却有一种奇怪的熟悉,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记忆里是第一次相见,却的的确确宛若故识。
好像乡间雨后潮湿的泥土,杜鹃花绽放的山野,下雪的黄昏,天空的积雨云……如同,我那些消失,又隐约存在的旧时记忆。
母亲以为我忘记了,却一直在脑海里浮现的一些画面,和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叫叶逐欢的人重合在了一起。
鬼使神差,我救了他,嫁给了他。
彼此都不知道,我们以为的一见如故,其实是久别重逢。
再相见时,已然,我们已经忘记了彼此的模样。
从前,他还是公子的时候,我曾是他家中的一个丫鬟,煮饭烧火的小厨娘。
他家曾是魔都里数得上的富豪,他爹六房妻妾只得他一个男孩,他是家中几十口人的心肝宝贝肉尖尖,他的吃穿用度,精致精心,家中众姐妹环肥燕瘦,做着他的陪读、玩伴,而这样环境中长大的他,竟然饱读诗书,不沾脂粉习气,还对下人都平厚宽容,连帮厨的母亲都赞他心好,将来是要成大器的。
他这样一个人,原不该和我发生什么关联,只是听母亲赞得他多了,就生出了好奇,人和人之间,有了好奇就生出了千丝万缕的可能性,何况我会做鱼,而他,爱吃鱼。
糖醋鱼、麻辣鱼、酸菜鱼、红梅鱼肚、双皮刀鱼、八卦鱼肚、软熘鱼扇、清蒸白鱼、清炖煎花鱼白蹦鱼丁、干辣鱼片、荔枝鱼、醋椒鱼头、鱼丸、鱼粥、鱼羹、鱼面……
我做鱼同他写文章一样,宛若天成,妙手偶得,第一次做鱼是六岁,在他家做厨的父亲找不到新鲜的姜压掉鱼腥,灶台下玩耍的我递上鱼腥草,然后是韭菜、蒜、鱼蓼、花椒和红红的干辣椒,父亲做了烤鱼,听说那晚他吃了三碗饭,父亲被老爷好生夸奖,升了主厨,油光水面,得意非凡。
梅浅横月影,修竹白衣遇少年。做鱼的和吃鱼的早晚会相遇,那一晚月光如水,云雾蹁跹,他衣衫翻飞,如同蝶舞千山,鱼跃龙门一样惊心。
他在舞剑,舞得如同他写的字一般好看,是的,母亲收下他写的每一张纸,从三岁写的人之初,到修路幽蔽,道远忽兮,一张张拿回来要我照着练习。我不爱,我只喜欢做鱼,但那些纸母亲都替我收着,没事了就要一张张翻开来看,看得久了,也就记得。
他的剑,翩若惊鸿,剑花舞成莲荷盛开,与孤洁纠结交织,缱绻缠绵,世人爱莲,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不可亵玩。他的剑和人一样,远远看着,就是忘川,沿路碧草青青,落英缤纷,慨然忘忧。
剑光收敛,他立在面前,看着我的眉眼。突然记起他是少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少年。我是丫鬟,柴草荆环的粗使丫头,连认得的几个字,都是在他丢弃不要的字纸上学得。急退、慌退,撞得竹叶跌落、梅枝折断。
第二天,母亲带回的纸上,他用瘦金体的小楷写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当然知道,那诗并不是写给我的,他说的是习剑的心得,武功精进之后的感受。
可惜,虽然我的武功不怎么样,却也能看出,为天资、教武的师傅所限,他永远成不了一流的高手。
因为,我虽然武功不济,却来自蜀中唐门,天下第一用毒世家,我的母亲,曾是唐门中的第一高手,下一任掌门人的不二之选。
至于母亲为何会嫁与父亲——一个厨子,甘心当个厨娘,从江湖退出,过着籍籍无名的生活,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只是记得母亲说过,世间种种,情毒最甚,为之生为之死,为之摧毁人生,还会甘之如饴。
而那会儿,我以为人生就是,我烩鱼,他吃鱼,他练剑,我偷偷研习唐门的绝技,偶然于夜深人静之时,看他写的字迹,揣摸他当时的功力。
我当然没有暗恋于他,那会儿的我,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哪里懂什么男女之情?不过是因为母亲赞他太多,心中愤愤不平。
以为这样的人生会天长地久下去,以为这样的平凡,会波澜不惊一世。
却不知道,一夜之间,天翻地覆,惊变乍起。
当时,外界传言,他的父亲,孙老爷得了一颗上好的夜明珠,那夜明珠在夜里头熠熠生辉,满室明亮,所以魔都城里的府尹,要老爷献上去,好作为皇上寿辰的贺礼。
老爷当然不肯,夜明珠是孙家的,可进献却是以府尹之名,失了宝贝连个水响都听不到,傻子才肯。
但民不与官斗,孙家再富,也斗不过官家,要是不献上去,肯定会引来杀身之祸。老爷还在犹豫之间,府尹已经勾连了盗贼,抢上门来。
当然不是一般的盗贼,孙家的众多长随、护卫还有教习练武的师傅们,都没有抵挡得住。
忠心的,与主一同赴难,鸟雀散的,围剿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