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故(第14/15页)

她给王发财发短信说今晚不要来接她,她要和朋友一起去吃饭。然后她坐上王进的车,他带着她去了一个偏僻的饭店吃饭。他说:“这儿人不多,清静,但有几个菜做得极好吃。”喝下几杯酒后,她开始和他说:“我有个好朋友叫桑小萍,我们酒量都不好,但我总幻想着能和她一起来大草原,在星光之下,两个人彻夜聊天喝到烂醉就睡在篝火边。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再没有见过面。现在她要是也在该多好,不过她还是不在的好,她要是坐在我们身边,喝上几杯她肯定要流着泪对你说:‘我就把她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对她。’哈哈,你说可笑不可笑?她是见我和哪个男人在一起就想把我赶紧托付出去,唯恐我一个人活不下去。可是,这世上只有她是真的心疼我。”

他却狡猾地避开她的话题,开始讲他年轻时候创业的艰难,讲他这么多年里怎么维系着这样一个小公司,然后又讲起了他的外孙女。这是他第一次和她讲起他的外孙女。他讲得眉飞色舞,忽然之间就复原为一个真正的慈祥的外公了。他是想刻意提醒她什么?她冷笑一声,又喝下去一杯酒。

两个人漫无边际地说着话,喝着酒,渐渐地都有些喝多了。他眼睛血红,忽然伸出一根指头僵硬地指着她说:“不管你以后去哪里去做什么,我都会觉得你是我认识的女人里最优秀的。”她的泪哗地就下来了,她抬起头来直直地看着他,嘴唇在哆嗦,她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问什么了,可是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明天她就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了。她心里感到一种巨大的恐惧,这恐惧几乎可以把她整个吞噬。然而,她还没来得及勒住它的缰绳,她听见自己的嘴唇里吐出了那几个可怕的字:“你喜欢过我吗?”

天哪,她为什么要如此可怜又如此可怕?她为什么见一个男人就想求证:“你喜欢我吗?难道我就不值得你喜欢吗?”他的回答,她不用听就能想到。果然,他两眼放光,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句:“当然喜欢。”

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前所未有的厌倦、前所未有的自我唾弃。

她猛地起身,一阵头晕,她确实喝多了。她喃喃地说:“我该走了,我该回去了。”他摇着酒瓶说:“还有这么多,喝完了,再喝一点。”她摇头,漫无目的地摇头,他还在挽留:“再喝点嘛,以后想和你喝酒也没有机会了。”她眼前又出现了那排礼物的魂魄,它们蹲在她面前,哭着喊着向她涌过来,要她带它们回家。她是多么委屈,同时又确定自己是多么下贱啊。她更剧烈地摇头,说:“我该走了,该走了。”他拉住她一条胳膊,试图留住她。她突然就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声:“我要走,不要拦我。”

他提出开车送她回去,她没有反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他开着车,沿着一条寂静的马路慢慢往前走,好似这辆汽车在散步。前面有两盏路灯坏了,马路上拓下好茂密的一片阴影。车慢慢驶进了那片阴影,然后忽然停住了。

在一片金属般的寂静中,她忽然听见了自己陌生起来的声音,因为陌生显得加倍尖厉:“怎么了?”没有人回答。过了几秒钟,忽然有只手伸过来抓住了她的一只手。她一惊,想要挣脱,他的另一只手也伸过来了。她嘴里喊着:“你放开,再不放开我要报警了。”然而她的手并没有动,他的手也并没有停下。她感觉到她的全身开始融化,但是分明地,她心甘情愿接受这种融化,或者说,整个晚上她其实都在暗暗等待这份融化。她竟然一直等待着做他货真价实的情妇,即使他已经收回了所有送给她的礼物,收得片甲不留。

最后,在一片如杂乱电压的喘息声中,她再一次听见了自己鬼魅般的声音:“你喜欢我吗?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两个人穿好衣服后都有点不敢直视对方的脸,都说要下车去透透气。王进一下车就迫不及待地点起一支烟,顺便问了她一句:“要不要来一支?”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她刚把那支烟点好,还没有送到嘴里就站在那里呆住了。前面不远处的树影里站着一个人,他旁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尽管他周身躲在一片黑暗中,但她还是不费力地就认出来了,他是王发财。

这时,站在阴影里的王发财走了过来,他咧着那张大嘴走到了王进面前。他忽然指着他说:“我看到了,你在车上把我女朋友强奸了。”吕明月和王进同时愣住了。然而王发财根本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他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戾气和凶狠,用那只不会动的残疾指头指着王进说:“你想公了还是私了?私了的话对谁都好,你出十万块钱,我就不再追究这件事。你要是不同意,我现在就报警。怎么样,你考虑几分钟?”

王进迷惑地看着吕明月,问了一句:“他是你男朋友吗?”吕明月看看他又看看王发财,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王进以一个六十岁男人的目光深不可测地飞快扫了这两个人一眼,然后他忽然拿起手机,报了警。在他报警的那一瞬间,王发财一愣,吕明月发现他连连后退了几步。王进挂断了电话,以一种可怕的冷静对他说:“是不是强奸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吧。你说呢?”说着他又把脸转向了吕明月。

然而吕明月只是怔怔地盯着王发财。她从他脸上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看到他踉跄着又往后退去。他退到了树荫下,转身要扶住自己的摩托车。这时候忽然警笛响起,警车已经到了。一番罗生门式的询问之后,三个人都被带走了。

最终她否认是强奸,说自己是自愿的。因为她不想要王进那十万块钱,不要这钱她还可以高看自己几眼。她以为此事就此可以了结了,但结果还是让她意外了。只有她走出了警察局。王进因为酒驾被扣押,隔了几天才出来。而王发财被扣留了。因为他是一个被通缉的畏罪潜逃犯。

过了好几天她才相信事情的真相。原来王发财本名叫王东满,东北人。十年前他十九岁,在东北四平市的一家建筑工地上做工人时,因为被砸残一根手指得不到赔偿,与包工头发生了冲突,失手打死了包工头,然后畏罪潜逃至大西北,在德令哈隐姓埋名了十年。如果不是这次被警察检查身份证时发现了问题,他还可能继续把身份隐瞒下去。

吕明月最后一次去看王发财的时候,他因故意杀人罪已被判死刑,并且放弃了继续上诉。她用对讲机问他:“你为什么要那么做,讹他的钱是因为你恨我吗?”

他神情冷淡平静,说:“我早就知道我随时可能会被发现、被抓走,因为我毕竟杀过人。从十九岁我就知道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只是多活一天算一天。你不是总笑话我热爱生活吗?那是因为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可能是最后一天。我知道我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的,所以我总想着要给你留点什么。钱是最实用的,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给你留下一笔钱,我就是走了也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