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故(第8/15页)

话一出口,吕明月就后悔了。她已经输了,她等他这句话实在等不到便自己说出来了。因为她心里毫无理由地固执地认为,这句话就是王发财该说的话,他只是没有说,不等于它不存在。而她只是像个性急的牧羊女一样提前替他把它放出来了。可是这羊儿一旦被提前放出来了,看着竟也不像羊儿了,像基因突变了一样面目可憎。如果他残酷地拒绝她,怎么办?再委婉也终究是残酷的。他会说:“我觉得你很好,可是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或者:“我是为你好,你应该找更好的男人。”天哪,如果她被一个只上过初中的丑男人拒绝了,她怎样才能把这只羊儿赶回羊圈?若是被那些昔日的女同窗知道了,她还有何脸面存在于世?她活着只不过是她们的一个笑话罢了。越往后,这个笑话越坚硬,直至石化。

吕明月连忙低头摆弄一块羊肉,仿佛正在专心地侍弄她的一块土地。

这时候她听到王发财说话了,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时她竟疑心王发财已不在人间,更不在她身边。她不看也知道,他此时必定是咧着大嘴露着三十二颗门牙。她听见他说:“何止是喜欢,我简直是崇拜你。”她心里随着这句话轰隆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刚刚爆炸了,然后她努力平静下来,剖析这句话的意思。崇拜?崇拜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一样东西当神一样供起来而决不去使用?还是他在委婉地、巧妙地用崇拜去遮掩那个真相,那就是他根本不喜欢她,而她却还要在这里自作多情,不仅自作多情还要自取其辱。

此时她想对桑小萍说:“女人,我真的不值得任何人渴望吗?”她的泪忽然又下来了。

王发财却忽然抓住了她的一只手。他慌里慌张结结巴巴地说:“我这人不会说话。要不——要不你就嫁给我吧。如果你肯嫁给我,肯和我一起在这里生活,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你可以不工作不赚钱,我东跑跑西跑跑赚的钱也够两个人用。如果你愿意旅游,我就陪你去,去哪儿都可以。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直到我……不在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以前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因为自己文化太低觉得实在配不上你,只要你不嫌弃我。”

她惊呆了。这是突如其来的求婚吗?可是,他们之间怎么连个恋爱的过程都没有就直接跳到求婚上去了?他是看她可怜而施舍给她求婚吗?还是为了节省恋爱的成本?确实,谈恋爱多多少少是要成本的,王发财大约是觉得谈恋爱不划算吧,不如干脆结婚。这段表白有两处让她感到不舒服。第一处是每天一朵玫瑰。就算她不出现,他不也照样每天给自己买一朵玫瑰吗?就是随便换了哪个女人,他也可以卖个人情说这花是送她的,其实不过是送他自己的。第二处是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难道他愿意娶她仅仅因为她是个女博士?也就是说,如果他真的喜欢的话,喜欢的也不过是女博士这顶帽子,而不是那个戴帽子的女人,其实就算帽子的下面是一只母猪也没关系。

尽管耐不住吕明月的任何剖析,但毕竟这算一番表白,平生第一次被人求婚,她不能不稍稍感动一下。继而她又感到一阵悲凉。难怪这么多年没有男人追求她,原来是因为她没有遇到王发财这样的丑男人。可是她怎么能答应他呢,怎么可能?难道她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吗?她需要的只是他的表白,她并不需要做出回答。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爱他,所以她需要他爱她。

如果刚才王发财拒绝了她,怎么办?她简直吓出了一身冷汗。她以为自己逃到了与世无争的地方,从此以后只剩下了自由自在,没想到,等待的背后还是等待,幻想的尽头还是幻想,她不过是一个环球旅行的麦哲伦,无论绕地球几圈,终归还是要回到那个原点。

似曾相识的屈辱,好面熟啊。她连连冷笑,又想流泪。她抓起那只碗喝了一大口黄酒。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她有主宰权。今晚她要把自己灌醉,喝醉了好和他上床。她不会和他恋爱,不会和他结婚,但她要和他上床,似乎不和他上床便不足以惩罚自己,不足以惩罚这个世界。而王发财正好又长得那么丑,真是足够惩罚的筹码。不过,和一个这么丑的男人上床终究是个挑战。尤其是他那张巨大的嘴和三十二颗牙齿。她又喝了一口酒,喝醉了把眼睛一闭,那就和谁睡都一样了。

最后,吕明月如愿以偿地把自己灌醉了。然后她如愿以偿地和王发财在黑暗中在酒醉中睡到了一起。她的意识躲在层层叠叠腾云驾雾的酒精里,不肯钻出来辨认王发财,即使认出了他,也恨不得装作不认识他。她缩在残留的最后一点意识里把黑暗中的王发财想成了别的男人。那是她中学时代暗恋过的一个老师,她暗恋了他好几年,当年不是靠着这暗恋未必能考上大学。还是那种暗恋好啊,你可以用你全身的所有器官去想着他接近他,你会背熟他身上的每一丝气味,却永远不会和他说一句“我喜欢你”。现在她要把这丑男人想成他,在想象中终于和他做了一次爱。虽然王发财的床上功夫实在是不怎么样,但她只能勉为其难,替那想象中的中学老师抱歉了。

俩人睡过之后的第二天,王发财满面红光地在屋子里出出进进,当然仍然不忘买一枝玫瑰花。她可以以为是为她买的,也可以以为是为他自己买的,反正花上又没贴标签。王发财一边在厨房做早饭一边大声唱歌,她躺在床上听着他震耳欲聋的歌声,一阵厌恶,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跑调跑得如此严重,简直是五音不全。除了跑调,还格外刺耳,她想了一想才想明白,大约是因为今天这歌声里充满了志得意满。志得意满什么?因为昨晚刚睡了一个女人?不,她断然否定。他得意的是,他睡了一个女博士。准确地说,是睡了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她敢保证,那博士帽下即使是只母猪,他也照睡不误。对他来说,能睡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就是一种荣耀。她独自冷笑。

这时,王发财扯着洪亮的嗓音叫她吃早饭了。他说过的,只要她喜欢,他就可以为她做任何吃的,他什么饭都会做。她下床,款款走到饭桌前,好似一个新生的慈禧太后。

又是他最拿手的羊肉面片汤加煎包。她想,也没见待遇比以前好多少,便有些笑自己先前的天真。趁着吃饭的当儿,王发财提出一个要求,从今往后他们俩就搬到一间屋睡吧,两个人各睡一屋显得很怪异。她想,才过了一晚上怎么就怪异了,她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都没显得怪异过。食物从胃里转移到了心里,塞得满满当当,吃了两口她就借口说不舒服,回到自己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