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从今天起开始当孤儿
伦敦东区,白教堂一带。
现代人对伦敦东区和白教堂这两个地名的最鲜明印象,恐怕就要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描写,还有十九世纪末那位大名鼎鼎的“开膛手杰克”。但事实上,早在“开膛手杰克”初次逞凶的一百年之前,也就是十八世纪末的时候,东区这里就已经是全伦敦生存环境最为脏乱、犯罪率最高的贫民窟,满街都是摆摊做买卖的小贩,穿着邋遢的行人,还有衣衫褴褛的乞丐,以及眼神诡异的恶棍和流浪汉。
行走在这里,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遍地的垃圾和粪便,还有流淌着褐色液体的臭水沟。这一片街区的街道路面并没有被铺砌过,泥泞的肮脏地面上到处坑坑洼洼,坑里几乎都积攒着污水,各种垃圾随意扔在街上,充斥着腐烂后散发出的恶臭。很多摊位的旁边就是臭水沟和垃圾堆,看着很恶心,闻着更刺鼻。
街道两旁都是破烂低矮的砖房,或者更加简陋的窝棚,所有的房子全都挤挤挨挨,既狭窄,又肮脏,空气也不流通。居民在街上随处泼洒脏物,随地大小便都没人管理。由于这会儿的自来水系统还是贵族的玩具,连饮用水供应都很困难,更不用说清洗用水了,所以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也是一大难题。各种垃圾日复一日地在街区里堆积,并逐渐腐烂、发酵,在酷夏时会散发出浓浓刺鼻的气味,号称是可以从泰晤士河的一头飘到另一头,严重地损害着人的身体健康。而居住环境的拥挤和卫生状况的恶劣,又致使病毒细菌迅速滋生,导致伤寒、霍乱等瘟疫经常在这里爆发,让上流社会的绅士们更加视此地如炼狱。
一般来说,在这种下等人的地方,是看不到绅士和淑女们的身影的,但在今天却出现了例外。
——某一对明显是上流社会打扮的中年男女,突兀地出现在了这片属于伦敦下等人的脏乱世界。
这两人中的男士大约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花白的头发已经有些谢顶,不过眼神倒是格外犀利,个头不高却有一个显眼的大肚腩。时值秋季,他穿着一件淡灰色的猎装和一件短披风,做工和质料都不错,里面则是一件略微有些紧的皮革马甲,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长裤,还有一双让穷人们格外羡慕的长筒皮靴。
而他旁边的女人则是大概四十出头,穿着一身鹅黄色镶白色荷叶边的高腰裙,从腰际垂落一条刺绣精美的缎带流苏,手上戴着毛茸茸的长手套;身材丰腴得略显臃肿,容貌倒是依稀还带着几分风韵,头上戴着一顶亮眼的深红色羽毛帽子,在走路的时候,她那长长的羽毛头饰也跟着一颤一颤的,颇为引人注目。
发现他们没带仆人就走进东区的时候,游荡在这一带的恶棍和流浪汉们,纷纷向这对中年男女投来不怀好意的目光。但这对中年男女随身携带、不时挥舞的手枪和短剑,却又让他们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意行事。毕竟,不管是怎么样自诩彪悍的街霸,只要被人近距离打上一枪,照样是轻则残废,重则丧命……
——这对中年男女,就是来自朗伯恩乡下的班纳特夫妇,或者说进入这个剧情世界的无限空间资深者。
虽然四周的犯罪分子被这对“夫妇”的枪械所震慑,暂时不敢造次,但他们还是必须忍耐狭窄街道上随处可见暗绿的青苔,低洼的浅坑,灰黑色的泥泞,腐臭的污水,以及难闻到几乎令人窒息的怪味,他们尽量行走在地势稍高的地方,但是裙角和裤脚还是难免刮蹭到可疑的秽物,这令他们有些头疼……
而更令这两位无限空间资深者感到头疼的,则是这个世界对他们身上各种超凡力量的严重压制。
……
“……刚才我已经悄悄试过,各种超自然力量在这个世界都被限制住了。无论是吸血鬼血统还是魅惑法术,无论是在乡下还是城里,都根本无法发动。还有那些魔法道具,也基本都失灵了。”
换了魂儿的资深者班纳特太太,凑在“丈夫”耳边悄声说道,“……实在是让人感觉不太妙啊!”
“……不要太担心,就算这个世界压制超自然力量,那么我们的对手团队也是一样的窘迫处境。”
班纳特先生尽可能镇定地答道,“……不过……吸血鬼血统?我们现在用的似乎不是自己的身体吧?”
“……恐怕跟我们原本想象的不一样,我现在能够感觉得到,我的吸血鬼血统明显还在,只是被抑制住了而已。主神很可能并没有更换我们的身体,而是把我们原本的身体直接改造成了班纳特夫妇的模样。”
班纳特太太小声解释说,面露担忧之色,“……这下可怎么办?本来我还想利用吸血鬼血统的天赋和魔法道具的辅助,设法契约几个暴徒头目当手下的,这下看来是全泡汤了!而按照团战的惯例,实力越强的队伍越晚入场。既然我们比敌人提早进入剧情了将近一年,对手团队的实力肯定要比我们强得多啊!”
“……这样的常识,我当然也清楚。可是,在《傲慢与偏见》这种古典爱情小说的剧情世界里,就算提早了将近一年进场,又能有什么提升实力的路子呢?即使加入军队,只有那么短短几个月时间,也爬不到多高的地位,而且以我现在这具身体的年纪,估计军队也未必肯收。虽然这年头英国的军官职位可以花钱买,但是哪怕真的当上了什么小军官,那些士兵也不是我的私人武装,在团战里未必指挥得动。”
班纳特先生苦恼地挠着乱蓬蓬的头发,“……看上去,这个世界里似乎也不存在什么超自然力量。为了应付团战,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似乎就只有大量购置军火,以及在朗伯恩的宅子里修工事了。”
“……这个时代的军火?”班纳特太太嫌弃地皱起了眉头,“……那种没有膛线,最多五十米以外就打不中人,还要拿一根通条从枪口把子弹捅进去的前装滑膛枪?这样的破烂货在其它团队面前能顶什么用?”
“……虽然就像你说的一样,它们在现代枪械面前简直就像玩具,但好歹也是聊胜于无吧!”
班纳特先生苦笑道,“……之前,我们把太多的奖励点都用在了兑换超自然血统和魔法道具上,眼下还能用的常规武器只有一把毛瑟手枪,为了节省起见,还没有兑换无限子弹功能……目前只剩下了不到二十发子弹,根本经不起什么消耗战——在十八世纪末的英国,我们怎么搞得到现代的铜壳子弹?如果不想办法就地补充些军火的话,我们还能怎么办?等死还是玩肉搏?就算是射铅弹的滑膛枪也比刀子要强吧?好在这年头的英国没有什么枪禁,乡绅和贵族把打猎当成时尚娱乐,买枪防身更是一种常识。一切手枪、步枪甚至小型火炮都是公开合法销售(这个时代的海洋上海盗猖獗,所以绝大多数商船都是武装商船,至少需要装备几门炮)。只要有钱的话,哪怕武装起一支私家卫队都不成问题。而幸好我们还有些钱。如果我们用班纳特家的存款买上几十条枪,再多弄些火药回去,利用这段时间好好训练一下那几个新人的枪法,并且把房屋改造成巷战掩体,在院子里开挖战壕工事,或许届时还能勉强跟敌人打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