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狗
傅骧在做梦,他梦到自己浸没在浴缸温暖芬芳的温水里,有人在念诗。
很温和的少年音,喉咙时不时会发出些脆亮的气音笑,柔风一样拂过傅骧湿漉漉的发丝,一只手伸过来玩也似的揉他耳朵。
他在念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趴在浴缸壁上,一条胳膊消极怠工地伸进浴缸里拂水,清凌凌的水声,贴在他耳边笑着说话,“那你说你要听什么嘛?”
傅骧醒来时,病房里空而亮,有刺眼的白光从窗户漏进来,他全身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疼的,断的都差不多了,要不是李频来得及时,他估计已经废了……又是李频,妈的李频。
他和李频说他要见祝余,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到他,他才不在乎会不会给李频找麻烦。
“我要见他,我有事要问他。”他甚至保证,“我现在什么也干不了,我只是问他。”
傅骧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祝余这么执着,从小就这样,傅骧对他总是又不屑又爱管着,隔太近了就嫌他烦,跑远了又要把他招回来,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形影不离。
他对傅骧来说,就像一只狗——忠诚,活力,傻气,两只眼睛亮晶晶的,远远见到你就要狂奔着扑过来,实在是很让人快乐。
但这只狗实在太傻,见了谁就摇着尾巴跟上去,什么阿猫阿狗他都要凑过去嗅一嗅,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跟着跑了,认不清谁才是真正的主子。
于是他开始管教他。
但傅骧后来回忆起来这条狗最可爱有趣的时候,还是小学到初一那段时间,每天他都摇着尾巴绕着傅骧转圈,“傅骧!傅骧,你什么时候来的?”“傅骧!傅骧,你的字好漂亮,我爸爸都说你那个字很有功底的!”“傅骧!傅骧,你知道陈家洛和香香公主吗?我觉得你有点像香香公主耶,骧骧公主哈哈哈……”
琐事林林总总的一大堆,但有件事在他记忆里却一直生动而鲜明。
傅骧家族里有个姐姐,是他堂伯的女儿,勉强算他堂姐,生在这种家庭里居然有个非常天真朴素的教育梦想,要当祖国花园的园丁,她甚至靠自己在傅骧的小学找到了实习,就安排在傅骧他们班当实习班主任。
傅骧没什么意见,也没什么反应,甚至没人知道新来的班主任是他亲戚,尽管他和这个堂姐关系还算不错。
新官上任三把火,他这位抱着美好理想的堂姐甫一当上班主任,就开始着手家访,还挺务实勤恳,快七点了还没回来,傅骧和司机一起去接她。
刚好家访完祝余,那时候祝成礼还没有因病而被学校开除,还住在一个算不错的小区,但居住环境在傅骧眼里已经算非常恶劣。
车停在巷口,堂姐远远瞧见,小高跟噔噔作响,身上那条裙子都抵她半年实习工资不止,施施然地搂着那堆家访材料上车来。
天色近晚,街道有些昏黑,堂姐简单和他说了两句,从车窗探出头,“祝余,老师回家啦,你也快进去吧!”
傅骧一愣,回过头去,看见祝余站在街边,短袖短裤,抱着一只橘黄色的肥猫,在朝这边挥手。
“他养了猫?”
车开始前行,堂姐边对着手机镜头整理头发边回答,“也不算吧,流浪猫,他想养呢,他爸爸过敏,他只好在外边养着喂。”
傅骧嫌恶地蹙起眉,“脏死了。”
他又回过头去,从车后窗看见祝余还站在昏黑的街边,吃力地把那只大肥猫贴着脸抱着,还在不停朝车挥着手,笑得见牙不见眼,“傅骧,我看见你了!”
头顶的老路灯乍然亮起来,晕黄地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
傅骧一直记得这幕,尤其他那几年废物一样只能躺在床上的时候,一遍遍想起这幕——一个小男孩,站在夏天闷热的傍晚,抱着一只肥猫,朝他挥手。
祝余肯定不记得了,他就是个没良心的叛徒,他根本不记得他们之间的任何事,不对,或许还记得傅骧对他的坏。
傅骧厌恶自己的记性这样好,他什么都记得。
祝余从小就吃得非常多,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傅骧他爸爸给他取名叫祝余,就是希望他每天都能吃得饱饱的永远不挨饿。傅骧心情好的时候叫他小猪,心情坏的时候骂他是猪!
又是一天吃饭,他问,“傅骧!傅骧,你最喜欢什么动物?”
无聊又幼稚的蠢问题,傅骧正琢磨着该说狗还是猪呢?
祝余就踊跃地说,“我最喜欢虎鲸!”他囫囵把饭吞下去,傻逼兮兮地说,“你知道虎鲸吗?它们每年都要从南极洄游到赤道附近,在低纬度的暖流里蜕皮,再游回去,有一万五千公里呢!我好想有一头虎鲸,我就骑在他身上环游世界!”
环游世界吗?傅骧也有点兴趣,从哪里开始呢,东南亚吧!
他乜着祝余身上胀鼓鼓的棉袄,和里面三四件里衣,其中一件还是他妈自己织的,怕冷的土包子。
傅骧从来没考虑过升学这种事,一是他不在乎,二是他理所当然就该上最好的,他讨厌格调低的人和地方。
直到某一天,祝余眼角耷拉着,低落地告诉他,他们不能上一个初中了,因为他爸爸生病了,而且隔他家太远,他看着傅骧,好难过好落寞,“我们以后是不是都不能见了?”
绝对有外星人在那瞬间篡改了傅骧的脑回路,反正鬼使神差地,傅骧和他一起去了清泉。
清泉环境奇差,校舍破烂,师资平庸,生源更是完全不行,乌烟瘴气一看就是些社会底层,比菜市场还让他恶心,傅骧到那的第一天就全程臭脸,哪哪都嫌恶,连看害他来这的祝余都不顺眼。
可偏偏正是这种地方的人最是欺软怕硬,傅骧在这种环境中反倒如鱼得水,那些人在他眼里就是有头的苍蝇,虽然又脏又臭,但是至少听得懂人话,蛮有趣的,他好好玩了一阵。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把祝余忘了,直到那天从年级组出来撞见祝余在走廊上等他,那一刻他竟有些微妙的内疚,像不回家的主人看见衷心等候的狗。
这点微妙的内疚驱使他将祝余载了回去,用他的山地车,他不怎么骑车,纯属玩个新鲜。但祝余很兴奋,他踩在后轮的轴上,胆大包天地揪住傅骧的耳朵,还弯下身来,嘴凑在他耳边说话,傅骧嗅到他身上有股若有若无的腥味。
他的手和呼吸都好热,他反倒问傅骧耳朵为什么那么热,傅骧被那股热烧得神志都不清,像一把野火,燎原遍野,一径烧到他梦里。
热,黏腻的热,情欲像鱼的黏液脏兮兮地将他裹缠住,有人从身后抱着他在舔他耳朵,他口干舌燥地回过头,是祝余。
第二天醒来,下身一片污糟的精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