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无形即大行(第4/4页)

那是改变命运的二十分钟,然后他说不清自己是被激将、还是被教唆,接下来就义无返顾地跳到这个坑里了。

有了一个化名:平三戈,代号:队长。

目标任务:设法侦查长安市的各扒窃团伙,摸清类似犯罪的团伙成员、行为模式、以及作案规律。

别看描述得这么官方,这个坑比他一辈子能开发出来的脑洞都大,其实就是被设计以嫌疑人的身份送进拘留所,尽可能地多认识,多和那些形形色色的毛贼打交道,

直到今天,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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嗒……平三戈闭着眼睛,手摁在开关上,淋浴头的水随着思绪嘎然而止。他听到了轻微的敲门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双耳朵练得像警犬一样灵敏。

“三儿,你没事吧?”是杨奇志在叫他。

“没事,稍等会儿。”他回道。

“好吧,有什么需要叫我。”杨奇志道。

“知道了。”他淡淡回道。

擦着身上的水迹,可擦不去的是伤痕在记忆中留下的印记,左肩有块伤,是初到长安被人抢包时留下的;后背肯定有几处伤,妈的挨了不止一回打,每次都抱着脑袋用后背扛。心理学的理论能用上的真不多,但他通过实践明白了,像他这样三观很正、为人实诚、好坏不分的类型,基本就是犯罪心理学上所说的易被侵害对象。

好歹也是个学过心理学,上了两年班的警察,妈的到拘留所连块睡觉的地方都混不上,甚至连点吃的都会被抢。进了好几个贼团伙,都是偷一回就嫌他太笨给打发了,还有的在打发之前,会嫌他偷不到东西,连人也给打一顿。

唯一的优点是,笨成这样,还真没人怀疑他是警察。

“可我就是警察啊!”

他打开了床头的柜子,摊开了封存的私人物品,穿上了自己制服,他在抚摸以前并不在意的警服时,莫名地有种陌生和心悸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他第一次伸向别人背包偷东西时。

不管是满满的神圣或者满满的罪恶感,都会让人心悸吧?

“这是我吗?”

他站在镜子前,镜子里削瘦,大眼,总是觉得脸上带着贼相,身姿不再像曾经那么标挺,目光也不像原来那么清澈,甚至他会莫名地想起,那位茕茕孑立的贼王,夕阳的余辉仿佛他曾经的荣光,或者会想起又蠢又可爱又可恶的肥布,这家伙活得那么跌宕起伏居然活这么大真不容易。

还有贱笑一脸的导演、帅得妖冶的二棍、傻了吧叽的熊二,这群作奸犯科的家伙生活的那么五彩缤纷,还真是了之前的沉闷无比比拟的。曾经他巴不得这次任务结束,可真到了尾声,他却发现自己奇怪地有点恋恋不舍了。

“可惜了,我找到了犯罪的模式,却找不到自己,是个什么样子。”

他黯黯地道,他很奇怪有一种莫名的内疚袭来,让他心里觉得,现在的镜子里的人,也不是自己的样子,这一段长长旅程,仿佛又是一次迷失。

门开了,表情郑重的平三戈踱步出来了,他已经失去了基层警员该有的礼貌,径直拉了张椅子,一坐一靠,看着徐佑正和孙韶霜道着:“你们还有什么不明白,问吧。”

嗯?孙韶霜被这家伙嚣张的态度给噎了下,眼睛凸了。

那几位惊得噤若寒蝉,面面相觑,话说警营里能让人脱胎换骨,莫非贼窝里也有同等功效?否则这家伙怎么活脱脱的一身江湖匪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