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胡不归 奇谈之一:胡不归(第7/19页)
区小妹微微松了口气,拿出十张一千元的钞票往地上一扔,抱著孩子就跑。混混们面面相觑,本来只是为了按照剧情找碴才那麼说的,谁知道这个女人竟然这麼有钱。任务还没有完成,让她这麼走了可不行,混混们忙又追上去,把区小妹拦住。
“美女,看来你很有钱嘛,哥哥们都是些穷得吃不起饭的人。怎麼样,行行好,拿身上的钱救济我们吧?”
“你们想干什麼?”
“美女,别用那种看强盗的目光看我们嘛,我们不过是想请你救济救济,人人平等,有钱大家花啊。”
今天真是个倒楣的日子,区小妹在心里感叹著。自己身上倒是没多少钱了,但是结婚戒指和脖子上的玉坠都价值不菲,而且这些都是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怎麼也不能落到这些人手里。她一面装出极度害怕的样子,一面拼命动脑子想脱身的办法。
就在此时,英雄终於出场了。
刘地远远就喊著:“美女你别怕,我来救你了!”然後用可以媲美慢镜头的速度、极其潇洒的动作奔来。花了五分钟跑完二十米的路程後,他来到区小妹面前,还不忘摆出一个漂亮的架势,将长发一甩,对那几个混混大模大样地问:“尔等居然敢骚扰这位美女,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我们出门在外就是为了求财,你看不过去?行啊!替这位美女拿个三、五万块出来,我们就这麼算了,如何?”
“哼哼,你们得罪了这位美女还敢向我要钱!如果你们乖乖地向她赔礼道歉,我就放你们毫发无伤地离开。”
“小子,你不想活了吧!”
“小子们,到底谁不想活了啊!”
念完了双方事先背好的开场白之後,剧情迅速发展到下一幕:英雄与混混们的斗殴。
刘地与混混们展开混战,拳来脚往,打得十分热闹。只见刘地每一个动作都是那麼潇洒帅气,每一招都是那麼完美无缺,每一回合都会有一个混混在他的攻击下发出杀猪般的哀嚎。而那些混混们则表现得不堪一击,狗爬、打滚、驴叫,什麼架势都有,更加衬托出刘地的英明神武、气度不凡。战斗的最後,刘地以漂亮的窝心脚把混混老大踹出数步当作结束,赢来周围看热闹的群众热烈的掌声。
“给我听著,以後再敢骚扰这位美女,就不是一顿打能解决的了,你们给我好好记著!”刘地在狼狈逃窜的混混们身後夸张地叫嚣一阵,得意洋洋地回到区小妹身边,摆出一副有功之臣的样子,等著接受感激。
区小妹冷冷地看著他问:“花了不少钱吧?”
“不多不多,才一万二……”刘地得意之下,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张著大嘴愣在那里。
区小妹转身就走,这个刘地既然能不惜花这麼多钱演这出戏来套关系,就更加说明了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对这种人还是走为上策,避之大吉吧。
“美女,你别走啊,你听我解释啊……美女,别丢下我啊……”刘地嘴里叫得声大,脚底下却根本没有挪步追上去,直到区小妹的身影完全消失,他才笑出声来:“这样都没什麼反应?我真服了。”说著,身影倏地从街道上消失不见。
※※※
今天,孟蜀与火儿的行程依旧是参观城市。
孟蜀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到过人类社会了,看什麼都觉得新鲜,什麼都要问。他的导游兼解说员火儿就不停地为他介绍种种城市设施:“那边那个叫银行。里面放了很多没用的钱,是个你没钱时可以去抢的地方。”“那是饭店,有些人类的手艺还不错,可惜他们的材料不够丰富,没有妖怪和人类做成的菜。你不是收集了很多妖怪吗?拿些出来让瑰儿作来吃吃……(他对孟蜀的收藏依旧念念不忘)”“那边是所学校,狐狸就在那里上学。”“那边有个加油站,汽车要喝汽油才跑得动……当然你要开著它跑也行。”“那边是红灯区……那只死狗说红灯区就是有很多食物的地方,我看也不比别处多……乾脆咱们拎个材料回去让瑰儿做来吃吧。”
在火儿叽叽喳喳的解说声中,孟蜀正遥望著整座城市。五彩绚烂的各种霓虹灯把城市打扮出异样的美丽,无数的车辆在灯火通明的道路上行驶,划出流星般的光迹。孟蜀的目光沿著这样一条条灯的河流渐行渐远,极目尽处才看到灯火之外的黑夜颜色。原来,现在的城市这麼大了,人类变了,城市也变了……
“你在看哪里啊?这边这边,我是问你这边这个人的样子好不好吃?”火儿的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孟蜀摇头一笑,看看火儿挑了半天才看中的宵夜,不由得又露出苦涩的笑容。那时的女孩子哪有这样装扮的,人不人鬼不鬼,看那发色,看那穿著,将来谁家敢娶……什麼,那是男人?孟蜀一时受不了刺激,差点从空中栽下去,现在的男人居然都这样打扮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见鬼了,拖著火儿赶快离开,周影则紧紧跟在後面。
现在的城市是没有夜晚的,不管哪一个角落,都亮著色彩绚丽的灯火、传出各种嘈杂的声音。热情好客的火儿生怕他不喜欢,还专门带他去最热闹的地方。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游荡得越久,孟蜀的心情就越烦躁,内心甚至几次生出了想要把眼前这些烦人的景物一扫而光的冲动,幸亏火儿在身边说个不停,灵兽特有的危险气息还能令他的心神不得不凝聚,才不至於出现情绪迷乱、任意出手的事情。对他来说,火儿就是最好的“药剂”,能令他时时保持清醒,而这也是他甘心跟著火儿这个小孩子四处胡闹的原因。
孟蜀收回目光,回头瞟一眼周影,忽然问:“周影,你在这里住了那麼久,平时喜欢去哪里啊?”
这些天来,周影只是一路跟著他们,很少开口说话,见孟蜀发问,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才说:“公园。”他除了工作、回家之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店和公园,而公园可说是城市里绿色植物最多的地方,所以硬要说周影喜欢哪里,大概就是公园了。
“好,咱们去公园走走。”孟蜀大声决定。
“什麼?我给你介绍了半天,你最後只想去公园!”火儿不满地嘟囔。他是很想带著孟蜀在立新市兜上几圈,然後看看那些小妖怪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取乐,毕竟自己的样子他们已经见怪不怪,很难再引起大的骚动,有孟蜀的加入,肯定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出现。谁知道几天下来,孟蜀感兴趣的不是在摩天大楼顶上吹风、在空中俯视城市,就是在街上莫名其妙地兜圈子,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想去的地方,居然又是公园。
“公园里没什麼好玩的,你跟我走,带你去好玩的地方。”说完,他顾不得孟蜀愿不愿意,拉著他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