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江湖再见沙场见(第4/11页)
跟随老夫妇一同姓苟的孩子把那笼包子递给江斧丁,一本正经道:“二十文钱,先记账上,你要是忘了,我也会提醒你的。”
江斧丁无奈道:“苟不理,二十文钱而已,少不了你。”
小男孩瞪眼道:“我姓苟,名有方!取自圣人典籍中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在东海沉寂已久的江斧丁也只有遇上这个有趣孩子,才会略微流露出几分当年京城头等世家子的风度,笑眯眯道:“你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何必‘有方’?我看啊,跟你青梅竹马的那个绿衣女孩,她帮你取的绰号,更合适。苟不理,狗不理,喊起来多顺口。”
孩子板起脸道:“非礼勿言。”
江斧丁哈哈笑道:“小屁孩儿懂什么礼不礼的,想当年,给我说礼即理一事的读书人,那可是张府圣人的衍圣公本人。”
孩子皱了皱眉头,“那个先生有没有学问我不知道,但他的学生没学好,我是知道的。”
被一个小孩子调侃教训的江斧丁也不生气,坐在城头,打开微凉的竹笼,双指轻轻拈起一只小巧玲珑的包子,仰头轻轻丢入嘴中,满嘴香味,余味无穷。
昔年在太安城,吃过多少号称世间头等佳肴的山珍海味,都早已记不住味道了,如今倒是这折算下来不过两文钱一只的小肉包,一日不吃上一笼,就要念念难忘了。
江斧丁咂摸咂摸嘴,一口气吃掉了六七只包子,然后似乎记起了一些往事,嘿嘿嬉笑道:“太安城下了好大一场雨,淹死了好多鱼。”
苟有方唉了一声,轻声道:“不好笑啊。”
江斧丁低头看着笼中包子,感慨道:“是啊,人吃土一辈,土吃人一回。”
孩子没有说话,毕竟小小年纪,应该是没有这份感触。
江斧丁突然转头看着站在自己身边的孩子,笑道:“二品小宗师以后,入金刚境界,靠毅力。指玄靠资质悟性,想拥有天地大气象,则就要靠先天根骨了,至于那陆地神仙,得看那虚无缥缈的气数。苟不理,你想练武吗?”
孩子毫不犹豫摇头道:“不想。”
江斧丁惊讶道:“在这武帝城,天天跟江湖人打交道,你竟然不想练武?”
孩子轻声道:“听人说练武是无底洞,再多银子也填不满,我可没钱。”
江斧丁突然怔怔看着笼子里最后那只包子,惊喜问道:“苟不理,我记得已经吃了十只包子了啊,怎么今天多出来一只?”
孩子平静道:“阿爷说你们江湖人练武需要打熬身体,就需要多吃东西,我就跟阿爷多要了一只,也只能多要一只,否则这笼包子就要亏钱了,我阿爷赚钱可不容易。”
江斧丁先是哭笑不得,继而笑脸温柔,似乎有些舍不得马上吃掉那第十一只小笼包。
江斧丁终于捏起那只包子,缓缓吃掉,望向远方轻声笑道:“我给你的东西,你未必想要,况且长远来看,也未必就是真的对你好。不过我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了,以后也多半不会回来,不过我会想你这个小鬼头的,也希望你过得好好的。更希望将来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了,我呢,恰好也还没给土吃那一回,你就来找我,到时候我一定请你喝酒。”
听到这个江斧丁要离开武帝城,孩子心中有些失落,但是脸上没有表露出来,只是点头嗯了一声,说了一个好字。
江斧丁笑着单手托起那只竹笼,眺望潮起潮落的辽阔海面,朗声笑道:“君不见三山五岳高在云霄间,君不见西北无边风沙痛杀人,君不见大江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且听,人生不过百年,欲求神仙,只在杯酒中!”
小孩子也跟着豪气横生的江斧丁笑逐颜开,破天荒玩笑道:“以后见面,可要请我喝好酒。”
江斧丁狠狠抛出那竹笼入海,伸手揉了揉孩子的脑袋,“都不是事儿!”
孩子愣了愣,火急火燎道:“江斧丁!你扔了包子笼作甚!我还要给阿爷拿回去的!”
江斧丁错愕无言,很是理亏。
很久很久以后,那个老一辈宗师相继逝去的江湖,会有个极有嚼头的说法。
余地龙不算那真无敌。
只因世间犹有苟有方。
※※※
离阳广陵江以南的百姓,很难想像有的地方在立夏时分尚未彻底结束霜冻。
这就是两辽,这里有黑山白水,这里也许会落下离阳王朝的第一场雪,也会落下最后一场雪,这里的隆冬风雪,被称为大烟泡,遮天蔽日。在去年冬的酷寒时节,有两人在祁嘉节的亲自护送下由京畿北进入了两辽,能够让京城第一剑客如此兴师动众,自然是因为两人中的那个于新郎,是多方势力暗中竭力拉拢的武道宗师,在于新郎婉拒了当今天子的挽留后,皇帝赵篆便让祁嘉节一路相送,用以打消其它势力的觊觎念头,作为王仙芝的首徒,与于新郎交好,那几乎就等于是全盘接纳了武帝城衣钵,楼荒,楼半阙,林鸦,其余三人,就算不能为己用,最不济也能与这些同气连枝的顶尖高手接下一份善缘。所以祁嘉节在边境离别之际为天子捎了句话,告诉于新郎不论他何时返回太安城,皇帝陛下都会以朋友之礼相待。
在辽东锦州一条叫做松嫩河的河畔,有个沿河而居的小村庄,约莫百来户,村里青壮多是猎人,据传某家的祖上在一生中曾经捕获到两头海东青,都作为贡品送往了当时离阳设立在两辽的都督府,这户人家中作为传家宝的那张制备精良的硬弓,正是都督府除赏金外的额外恩赐。有两个贵客借住在村子里,去年冬末一伙猎户遇上了一头不知为何没有进入冬眠的黑瞎子,正是恩人赶走了那头巨熊,事后村子青壮都喜欢跟那个年轻男人讨教几手把式,而村子里的孩子也喜欢与那个喜欢身穿绿衣的孩子一起玩耍。
入夏后,终于能够脱掉厚重裘衣的绿衣女孩很开心,而且在那个冬天她生了冻疮,她自己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难熬,倒是小于总是愧疚。其实她一开始是不太喜欢两辽的,因为刚进入这里的时候正值风雪最盛,那种大烟炮的可怕天气就像给了她和小于一个下马威。直到在这个村子停下脚步,她在那些新朋友的带领下去结冰的河面上凿洞钓鱼,或是坐在木板上在冰面上滑行,每天都可以跟十多个同龄人打雪仗,都让她感到新鲜快乐。所以小于说要动身去辽北的时候,她不乐意,然后小于就再没有催促了。久而久之,她和小于挺像是土生土长的辽东人了,小于会背着弓箭跟着村里大人一起去狩猎,开始在老猎户手把手的传授下熬养幼鹰,而她也不再奇怪为什么这儿的窗户纸糊在外头,为什么家家户户都有大缸小缸的腌菜,为什么大人教训孩子的时候都要说再不听话就吊到篮子里。今天,小于在帮村子里一户人家砍那种高半丈多、当地人称为羊草的植物,用来造房屋,当然并不是羊吃的草,它的杆子空心,就跟她家乡的竹子差不多。她安安静静蹲在旁边,看着小于拎刀砍草杆子的模样,觉得挺帅气的。她记得高爷爷离开武帝城前一天,私下跟她聊天,说了很多人,很多人她都没记住,只有说到小于的时候,她格外上心,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高爷爷说当今天下剑客,某某某的际遇最好,谁谁谁的先天根骨最好,但是小于的练剑资质是最好的,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