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江湖再见沙场见(第5/11页)

她蹲在地上,想到那个高爷爷,突然有些悲伤。她其实知道他姓王,但是他长得那么高,她喜欢喊他高爷爷,而他也从来没有不高兴。

然后她又想起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在临死前喊了她一声绿袍儿。

小于说那个人很了不起的,都能让高爷爷佩服了大半辈子。

她突然开口问道:“小于,高爷爷让你找那个人,算是让你代师收徒,可我们怎么找啊?”

于新郎转头微笑道:“总能找到的。”

她哦了一声,喊了一句我玩去了啊,起身后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就像这个小闺女亲哥哥的于新郎会心一笑,总怕她会觉得两辽之行枯燥无聊,现在看来是多虑了。唯一的麻烦就是这丫头跟许多当地孩子学了好些方言俗语,比如什么你彪啊,什么滚犊子,什么远点儿删着,想想就让于新郎有些忍不住冒冷汗。

至于那个还不知道在哪旮旯的“小师弟”,那个某种意义上等于是师父的闭门弟子,眼下于新郎并不着急,他坚信该找到时自然就会见面,这是一种奇妙的直觉。

于新郎有耐心等待。

五百年江湖,只有一个王仙芝,更只有一个李淳罡。

黄昏中,于新郎帮村民忙过了活计,回到借住的屋子前,房子主人已经备好了晚饭,于新郎却不知道那丫头在哪里疯玩,就只好学着村民那样吼了一嗓子,很快就从河畔那边传来应答声,她快步跑回,拎着裙摆轻盈迈过门槛,看到小于和那家人已经坐在了土坯砌成的炕上,因为等她都没有动筷子,她朝小于做了鬼脸,然后歉意地坐在小于身边,无奈的于新郎低声提醒道:“哪有让主人等客人吃饭的道理。”

中年村妇对绿衣女孩那是打心眼喜欢,连忙笑道:“不打紧。”

长有南人相貌的中年男人给于新郎倒了一杯酒,男人其实是外地人,媳妇是当地人,他的祖籍在东越,当年跟随爷爷父亲一同流徙锦州,不过比起洪嘉北奔还要更早,算是因祸得福,幸运躲过了那桩硝烟烧遍中原的春秋战事,因为辽西是离阳的龙兴之地,辽东也沾了不少光,虽然比不得辽西那边享受朝廷的种种优待,但比起赋税沉重的东越道百姓还是有着天壤之别,而且世人皆知有个异姓王当年便在锦州“虎出山林”,加上坐镇两辽的离阳藩王是胶东王赵睢,赵睢对辖境百姓也颇为善待,虽说北莽离阳对峙了很多年,但战火一直没有蔓延到这里,所以哪怕是中年男人,也是自幼起便从不曾见识过沙场兵戈。男人的家族在获罪北徙时带了一大箱子书籍,哪怕四代单传,但一代代父教子读书识字,竟是做到了许多中原士族都做不到的书香不断。

于新郎选择之所以在这家居住,也是对中年男人身上在北地极为少见的书卷气感到亲近。当听到于新郎说明天就要离开村子前往锦州城时,少了酒友的男人难免有些遗憾,大概是大半碗酒下肚,酒量不行酒品很行的中年人也就没了太多交浅言深的忌讳,低声笑问道:“于老弟,是去看那北凉王的祖居?我跟你说实话啊,没啥看头,一来寻常人靠近不得,有藩王府邸的亲卫盯着,二来很多人都说就是破屋两三间,据传不少去锦州城凑热闹的人都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了。”

于新郎问道:“很多人去锦州?”

男人哧溜一口咽下剩下那小半碗酒,笑道:“可不是,关于这档子事,故事多了去喽,咱们这儿离着锦州不过八十几里路,村里寻着了值钱的东西,比如貂皮狐皮之类的,尤其是那名义上官家禁止私自挖采的老参,都放心交由我这个识得几个字的‘账房先生’去锦州城偷偷售卖,所以我对锦州城不陌生……”

妇人虽说对于新郎和小丫头都极有好感,可当自己男人说到私售人参的时候,仍是偷偷在用脚踹了一下他。

男人也不好明着说自己媳妇的不是,就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继续说道:“关于那个大名鼎鼎的人屠,哪怕离开锦州二十多年,而且人也都死在了北凉,但是那锦州人至今说起,仍是津津有味,前个十多年最是热闹,相传好些跟人屠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中原豪阀破落户,不敢去北凉报仇,就寻思着去挖徐家的祖坟,如果不是咱们胶东王跟人屠向来交好,恐怕还真就遭了灾去了。要我看啊,咱们胶东王也是给那人屠殃及池鱼,否则以王爷他老人家的本事,就不该是如今这么个惨淡光景,上回于老弟你说那淮南王赵英也壮烈战死了,咱们王爷不说跟人屠跟燕敕王相比,但比起那个淮南王和新靖安王,总归是绰绰有余的吧?否则也坐不到胶东王这个位置上,除了北凉,也就只有这儿的藩王藩地是跟北莽蛮子面对面了不是?先帝如果不是信任咱们王爷的能耐,可不敢如此安排。”

于新郎点了点头,离阳先帝安置藩王,那是苦心孤诣,将赵英“圈养”在眼皮子底下的淮南道,把雄心壮志的赵炳“发配”南疆,让同父同母的亲弟弟赵毅管辖整个天下最为富饶的广陵道,把最是桀骜难驯的靖安王放在四面受敌的青州襄樊,唯独将徐骁和赵睢放在了北疆两地。算不得读书人也从不以士子自居的中年男人,不知不觉就已经喝光两碗酒,他本来撑死也就这个酒量了,但也许是酒逢知己千杯少的缘故,竟是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媳妇怎么拦也拦不住,他举了起酒碗,闻了闻,没有喝酒,抬头望向对面的于新郎,眼神有些涣散,这个远离硝烟也远离庙堂的中年人似乎开始自言自语,“我祖辈所在的东越,是大将军顾剑棠灭掉的,可能不是那人屠的手笔,自我爷爷起就对人屠毫无恶感,我也不例外,以前听说太安城是天底下骂人屠骂得最凶的地方,然后是被称为‘读书种子,十出五六’的广陵道,接下来是有无数名士风流的江南,如今更是连新凉王也一起骂,好像还是越骂官越大,其中有个礼部侍郎,听闻那还是北凉人……嘿,所以我很想弄明白一件事,既然那些人都已经纷纷做了离阳朝廷的官,很多人连人屠和那新凉王都没有见过,甚至他们所在家族的崛起,都要归功于人屠的马踏春秋,那还骂个什么劲?于老弟,你见识多,看你的气度,想来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可能为老哥我解惑?”

于新郎犹豫了一下,笑道:“端起碗吃饭,放下筷骂娘?”

中年人感慨道:“是啊!国无英雄,如屋无柱,人无脊梁啊。”

男人第三碗酒喝了一大口,就真的醉了,在自家婆娘的伺候下倒头就睡,犹自喃喃而语,说是如果新凉王守不住西北,他是也要骂娘的,连那年轻藩王的老爹一起骂。中年人的媳妇哭笑不得,唠叨一句真当自己是大官了,这些年做那庄稼活也不见你这般用心。那妇人唠叨归唠叨,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男人那张比起年轻时候已经粗粝许多的脸庞,她略显黝黑的脸上情不自禁浮现笑意,心想谁让你这么俊呢,当年可是跟好些女子才把你抢到手的,就算你庄稼活马马虎虎,也不打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