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当教堂墓地传来死人睡醒的呵欠声(第8/10页)
的确,在美国所有的州中,俄亥俄似乎是某些盗墓分子的沃土。这很大程度可能归咎于一位特别的人:“老狐狸”,一位爱尔兰人,血统可疑。他向俄亥俄医学院兜售“挖出”的尸体。他报复心很强,当一些医学院学生跟他玩弄诡计时,他就把患天花而死的尸体塞给那些人,让他们也感染上这种致命的病。
19世纪后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盗墓,一些偏远地区的死者亲属雇用带武装的守卫,在坟墓附近看守着刚过世的亲人。这仿照英国那些老国家的做法,反映了普通人对这些“盗尸鬼”的夜间活动感到惊恐。纽约户西城的盗墓人罗德里克·库洛向知名解剖师阿姆斯特朗兜售尸体,手段极其残暴,促使罗斯·沙拉葛(Sharague)(卒于1846年)的亲人写下了以下诗行,这首诗后来刻在她的墓上:
她的尸体被恶魔男子偷去,
她的尸骨被解剖,
她那为我们所信任的灵魂,已经上了天堂,
天堂没有医师
19世纪中叶至晚期,盗墓者的形象,在人们脑海里挥之不去,几乎涵盖西部所有地方,甚至零散散布于这个时期的文学中。例如,在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杰里·克朗彻的父亲也如杰里一样涉足这一恐怖的生意,而诗人罗伯特·骚赛(1774—1843)在他的诗歌中,把盗尸称之为“外科医生的警告”。他甚至详细叙说了打包卷尸者的活动,以及他们可掌控的金钱。
但此类题材最伟大和受欢迎的作品,当数出自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之手笔的《盗尸犯》。这本书对伯克和哈尔,特别是罗伯特·诺克斯的活动进行了描写。这个故事已经深入众多读者的思维中,而且整个19世纪,尸体从坟墓爬起以及从僵住昏迷中醒来,让人们不寒而栗。当时有一篇署名为“L.R”的作者,在1827年伦敦杂志上写了一篇当时流传很广的文章,题目叫《盗尸之乐》,把复活尸体深深烙在大众的脑海里。但当时也有其他说法构造了回魂尸体的形象,其中包括吊死鬼。
半吊不死鬼
通常,被处以绞刑的罪犯因为突然下沉,颈部断掉而死亡—大多数情况,是用绳套套在喉咙上。但是,有时候,出于种种原因,犯人的颈脖没有断,犯人被慢慢勒死或窒息而死;有时候,绞刑完全没有达到目的,犯人颈上的绳子被切断放下来后,依然多多少少还活着。由于判决已经被执行,而绞刑失败被认为是“天意”,犯人不可重新处以绞刑,除非他们自己或家人提出要求。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一些刽子手行刑后会拉一下受刑尸体的双腿,确保他们的脖子即刻断掉。但是,随着法律变得更加正式(特别是在英格兰),这些刽子手可能被指控为谋杀犯,所以很少有刽子手会尝试这种仁慈之举。那些被砍下来的被称为“半吊鬼”,其数量可能比想象中的要多。但这样子逃过绞绳,或许并非就是一种幸运。很多情况下,当受刑的人将近被勒死时,他们的脑袋供血已经中断,好多被砍掉绳子生还的人无法正常思考,无法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必须有人照顾,正如一位作家指出,处决而死,远比生不如死好。“半吊鬼”这个词成为了辱骂和讽喻之词,人们用这个词表示一个人精神上无能力或能力有限的人。
事实上,酒吧和酒馆里会演唱几首关于半吊鬼的粗俗歌曲,例如,1728年,玛格丽特·狄克逊因为谋杀自己的孩子,在爱丁堡的格拉斯广场被处以绞刑。她的尸体被砍掉绳子放下来后,搁在一辆手推车上,沿着鹅卵石铺就的街道被运送至停尸间。中途,刽子手和车夫停下来走进一家酒馆喝酒,在里面吃了点点心。不想,“尸体”自己坐起来,让周围的路人大吃一惊,惊恐万分。似乎手推车的颠簸让玛格丽特复活了,她不是完全死亡。人们把她带回家,几天后,她几乎完全康复,但她跟以前不太一样。在她被执行绞刑的时候,她丈夫宣布成为鳏夫,按照苏格兰法律,他们俩必须重新结婚。这个故事,催生了几首关于“半吊鬼玛姬·狄克逊”或“半吊鬼麦格”的歌曲,这些歌曲非常猥亵,但在苏格兰和其他地方极其流行。吊死的尸体从运尸车上复活的吊死鬼,在爱丁堡的老百姓心中留下恐惧的印记。但玛格丽特·狄克逊并不是唯一一位如此“知名”的吊死鬼。
1736年,弗纳姆和哈丁这两位谋杀犯在布里斯托尔的圣米迦勒山被当众处刑。当他们从刑架上放下来时,还活着。弗纳姆被带到一位外科医生家里,他苏醒过来,揉揉膝盖,跟几位在场的人握手。但他并没有逗留很久,不到天黑就死去了。但是,他的同伴耶和华·哈丁也苏醒过来,此后好几年身体都处于健康状态,人们称之为“半吊哈丁”。他依然居住在当地的感化所监狱里,成为人们好奇打听的对象,有很多人来看望他,甚至施舍钱。但是,跟玛格丽特·狄克逊很像,他也是那些带有恶意的粗俗咒语的受害者。
这种粗俗的咒语很可能影响了另一个类似人物的决定:著名的爱尔兰杀人犯“半吊鬼”麦克纳顿(Half-HangedMcNaghten)。他真是的姓名是约翰·麦克纳顿(McNaghten),但是在1752年,他被判谋杀了他的前恋人玛丽安·诺克斯(Mary-AnneKnox)。在利福德(Lifford),当绳子在他执行绞刑断开的时候,他要求再拿一根来。“我将永远不会被叫做半吊鬼麦克纳顿”,他断言道,但是讽刺的是,他还是被吊死了。
在美国,也有它自己关于“半吊鬼”的版本和诗歌。在17世纪80年代,玛丽·韦伯斯特(MaryWebster)在马萨诸塞州的塞伦(Salem)附近以巫师的罪名被吊死了,这个事件要早于著名的塞伦女巫审判。当砍断绳子把她放下来的时候,她还活着。尽管她似乎从历史的篇章中消失了,但是她的名字仍然继续存在在美国一首叫做“半吊鬼玛丽”的古老诗歌中。
被行刑的尸体再次复活的思想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社会中传播了一种恐怖的兴趣。事实上,看见玛格丽特·狄克逊从停尸车上复活的所有人中间产生了一种恐惧,这个事件在她真正死去很久以后一直很出名。这可能跟古代中世纪那些大众观念中的维京战魂和其他类似恐怖有关,并且把僵尸的观念与传说紧紧联系在一起。与之相关的还有当时流行的一些宗教观念。
召唤鬼魂
从1730年到1740年,这是一个宗教狂热的标识性时代,也就是后来美国东海岸所说的“第一次大觉醒运动”时期。那时,有很多关于“死去基督教徒”地位的争论。当时有一个大家坚信的事——不止在美国,在欧洲也是——就是人类即将面临“世界末日”,耶稣不久将回到这儿,把忠诚的信徒带到天堂。但是被带走的身体是一种什么状态呢?这个争论持续了很多年,并且在1780年5月19日的黑日(DarkDay),即美国整个东海岸见到了一次日食这天以后,成为了一个更加尖锐的焦点问题。这被认为是无可争议的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证明。然而,在这件事发生前不久,一些更加偏执的宗教组织已经采取了措施,来保证当耶稣降临的时候,用他们的肉身来欢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