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朱恩把迈克·吉利斯皮发布会的消息页带回了家。她倒了一杯冰镇维欧尼,坐在厨桌上,看着那张纸。
他粗硬的头发如今全白了,剃得短短的。那双出了名的蓝色猫眼肯定是后期渲染、加强过,才能有那样可以催眠般的效果。他的脸被精心磨皮,突出面部立体感,只是谨慎地留了几条笑纹,因为他这个年纪的人,要是修改得一条皱纹都不留,就太假了—她并不知晓他的具体年龄,但肯定比她要大。长久以来,他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年龄,不过现在,他年事已高的事实似乎不再是需要隐瞒的事,反而是有效的市场工具。他的年老成了赚钱的噱头。
他的自传备受媒体推崇。他会做客无数个电视节目、广播节目,因为即使他年纪很大了,迈克(如今人们都叫他迈克尔)也仍然能吸引许多观众。他总能在节目上说出出格的话,或是曝光什么绝密的八卦。他的律师都在一旁候命,不过他还是很聪明的。暗示和含沙射影的嘲讽还没让他吃过官司,主要是因为他的话都是有事实依据的。他那曾经抑扬顿挫的口音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皇家艺术学院与好莱坞的混合口音,再加上一点爱尔兰凯里郡的口音。他的声音很出名:不论是低声细语,还是爆发式的吼叫,都能一下子被认出来。
据称,他的新书会揭露他整个职业生涯中的所有猛料,包括他的全部浪漫史和丑闻。律师们仔仔细细地把整本书排查过,还有人说有不少女人都在不安地等着书的出版。这本书一定会大卖的,不光是内容令人震惊,写作也很优秀,睿智、细致、多彩。传言说他并没有雇影子写手,每一个字都是他亲自写的。
朱恩对此深信不疑。他确实很能扯。她想象着他在汉普斯特德的暖房里—这是那些演员最爱去的休息场所—伏案将他的连珠妙语书写下来,谨慎的助理给他买来咖啡,接着是葡萄酒,快到晚上就是白兰地。
朱恩想,他的笔头功夫要是跟他的嘴上功夫一样好,描绘的图景要是跟他说的话一样漂亮、令人信服,那他就一定是个有才华的作家。
她用一只手在心口感受心跳的速度。时间过了这么久,他居然要来匹斯布鲁克了。他要来夜莺书店。
也许她不该向艾米莉亚提议。夜莺书店是这世上最能让朱恩快乐的地方。朱利叶斯病情加重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帮忙经营,因为她很崇拜他。他填补了她生命中的一块空缺。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点也算不得男女之情,而是心智上的,还有社交方面。他们经常一起出去喝一杯,吃顿晚餐,或是去听演唱会。他是她在艰难时期最亲爱的朋友。她没预料到退休生活会这样难过。她曾是一个十分成功的女商人,从各种商谈、运营、交易到终日无所事事对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搬到曾经只是她周末休息住所的郊外房子里,感觉也很奇怪。很久以后,她才习惯了把那里当作日常的家。有时,她周日晚上还会以为自己要打包东西,开车回伦敦。
不过她很爱自己的房子。房子里有占整面墙的书架,上面摆着的一卷卷大部头,见证了她两次失败的婚姻,还有几段马马虎虎的情史。
她之前看到过《星期日泰晤士报》上登的迈克的书的先期书评。她一方面很期待,一方面又害怕读。
她试着忘记他。时光背叛了她。时间绝不是什么解药,它未能改变什么。她试了无数种分心的办法,其他男人、酒精,甚至还试了一两次毒品(毕竟那是六十年代啊),她也尝试过参加慈善活动、去澳大利亚。最终,终于释放了一些。两个丈夫,还有孩子,这治愈了她。但现在她的孩子们不在身边了,虽然他们有了妻子、孩子,还是得回来的。这座房子到时候就又有用了。
那段记忆仍然生动。一开始,她简直像生活在梦境中:她参加了一次傻乎乎的比赛,做一个新丝袜品牌的“代言腿”—裙子越来越短,丝袜就越来越有必要了。年轻的朱恩·阿格纽赢得了比赛,一心一意觉得自己要成超级名模了,从特威克南的无名小卒直接过上名人生活。就这样,她找到了一个经纪人,弥尔顿(他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而且还十分善良,有用),他让她把名字从朱恩改成朱诺,跟她说,她要做明星了。
朱诺有着一头漂白金色头发,大眼睛,又瘦又长的腿,她就这样成了迷你裙、高跟靴、透明雨衣的皇后,糖霜粉色的口红,再加上长长的假睫毛。她挣到了钱(当时她觉得那是一大笔钱,不过现在她明白了,还有其他人从她的收入里揩油,她拿到的不过是一小部分),在切尔西租了合租公寓,开派对、面对镜头,夜夜晚归—然后她拿到了试镜机会。所有人都激动极了。她似乎是个天生的演员。她确实觉得,这对她来说都很容易。她能记得住台词,还会假装。表演似乎是信手拈来的事。她能感觉到弥尔顿的激动,他们的事业也越做越大。他们告诉她,要注意保持身材,注意行为举止,每天早晨离开公寓前都要做发型。
弥尔顿告诉她,要有耐心,大角色会有的,但她得先演一些小角色。他给她找到了一部华丽言情片的角色,在爱尔兰西海岸拍摄,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女孩怀上了当地一个贵族的孩子,计划复仇。剧本是一位获奖编剧写的,导演之前的作品也非常出色。迈克·吉利斯皮是主角。朱诺演的是酒吧里的调酒师。她有两句台词。
朱诺很快读完了剧本,非常喜欢。她还做白日梦,想着演女主角的演员得了肺炎,然后让朱诺顶替,因为剧组的人看到了她的才华。不过事实是,女主角整个拍摄过程中都很健康。但迈克·吉利斯皮注意到了她。他太注意她了。
到爱尔兰之前,她从没见过那样的雨。雨一直在下,但却是绵绵的,好像肌肤在不停地被轻吻。
“这雨就不停吗?”她问他,他只是大笑。
“我是从没见过。”
还有那种味道。她很爱那种燃烧泥炭的味道,让潮湿显得更加突出;还有那里的色彩,模模糊糊,像是蒙着一层雾,一切都仿佛没有完全聚焦,像是忘记了戴眼镜。
他把他的奶油色阿兰毛衣借给她。她穿在身上太大了,但她觉得安全、特别,有被爱的感觉。她穿着这件毛衣和牛仔裤去了酒吧,头发乱糟糟的,素面朝天,他们坐在炉火旁,喝着黑啤,她觉得自己从没这样幸福过。她想让时间停止在这一刻。
然后,拍摄的最后一天,她的梦被撕碎了。她对他那么有信心,结局却令她震惊。她总以为他们会继续下去的。她没发现任何暗示,根本不知道只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