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3/3页)
——不,我感兴趣。真的很感兴趣。他在哪儿?
——我刚才说过了,你不感兴趣。
——但我说我感兴趣。你怎么知道我不感兴趣?
——因为我刚刚告诉了你他在哪儿。但你别自寻烦恼了。对你来说也许有点难以接受。有朝一日应该有谁写本书讲讲这个故事。
——哦。好吧。
——你就继续写你的《七杀简史》吧。
我险些说谢谢,但转念一想,那我岂不是在感谢一个恶棍没有杀死我,而是仅仅勒索了我?我他妈烦透了像傻蛋学生似的坐在高脚凳上,但我也没有站起来。反正已经无所谓了。我很想问要是我这么写下去,是不是就再也享受不到面见他的乐趣了,但我随即想到,牙买加人很少能理解讽刺,而这会儿你恐怕不希望他们将你的话误解成赤裸裸的敌意。还是别琢磨这些念头了吧,休息一天,这些离奇的事情就像从没发生过似的。愣狗回到房间里,他们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嘟嘟囔囔地讨论我猜必须保守秘密的什么话题。
——还有一件事,白小子。
他转过身。他的手。一把枪。消音器。他的手。枪口的消音器。他的——
——不——!我他妈的操!我他妈的操啊!天哪。我他妈——他妈的操。
——对,最后一件事。
——你他妈开枪打我!狗娘养的你开枪打我!
鲜血从我脚上他妈的向外喷,就好像我被钉了他妈的十字架。我抓住我的脚,我知道我在惨叫,但我不知道我从高脚凳上掉了下来,正在满地打滚,直到尤比抓住我,枪口戳在我脖子上。
——他妈的闭嘴。
——闭嘴,逼眼儿,愣狗说,揪住我的头发。
——你他妈的开枪打我!他他妈的开枪打我。
——对,就像天是蓝的,水是湿的。
——啊,我他妈的天哪。我的天哪。
——说起来也真好玩。人中枪后从来都说不出什么新鲜话。就好像每个人都读过同一本以防万一的指导小册子。
——去你妈的。
——哎呀别哭嘛,多大的人了。牙买加每天都有十二岁的小子吃子弹,他们才不会号得像个婊子。
——啊我的天。
我的脚疼得火烧火燎,他弯下腰搂住我,就好像我他妈是个婴儿。
——我要打911,我要去医院。
——还要让你女人收拾干净这个垃圾场。
——啊我的天。
——听我说,白小子。这是为了提醒你,因为咱们相处得太融洽了,你多半忘记了不该招惹这个狗娘养的,看见咱了吗?乔西·威尔斯是我这辈子遇见过的最变态的王八羔子,而我刚刚弄死了他,所以你看我是什么人?
——我不——
——这是个反问句,逼眼儿。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脚,在袜子上的弹孔四周按了几下,然后把手指戳进洞眼。我咬着手掌号叫,愣狗一巴掌打在我嘴上。
——虽说我挺喜欢和你聊天,就像我挺喜欢我订的《纽约客》,但请你别再给我理由来他妈的找你了。听清楚了吗?
他动了动手指,但我只顾得上哭喊。连哭都顾不上了,只有他妈的喊。
——听清楚了吗?他说,又向我的脚伸出手。
——听清楚了。该死的,我听清楚了。
——很好。好上加好就是最好。我女人喜欢这么说。
愣狗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拖到沙发上。他说这会疼得要命,然后脱掉了我的袜子。我使劲扇自己的耳光,让尖叫声留在喉咙里。他扔掉袜子,拿起厨房毛巾团成一个球,然后把脚压在上面。我连看都不敢看。愣狗走出去,尤比拿起我的电话。
——我们走了以后,你打911。
——我他妈……他妈该……脚上中弹,我该怎么解释……脚上中弹?
——你是作家啊,亚历山大·皮尔斯。
我捂住卵蛋,他把电话扔在我大腿上,打中我的指节。
——自己编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