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如此朋友(第4/5页)

然而杨名时也好,李绂、谢济世也好,都是朝野上下公认的君子。他们为人正派、清高,不贪污,不受贿,不投机,不钻营,敢于犯上抗颜,据理力争,很有些为真理而献身,为国家民族利益而不顾自身安危的精神,怎么是小人,又怎么会是小人?

雍正自有说法。他认为,小人有好几种。一种是钱名世式的,特点是投机钻营;一种是年羹尧式的,特点是忘恩负义。这两种小人,容易被人识破,所以无足为虑。还有一种小人最可怕,也最危险。他们的特点,是沽名钓誉。正因为是沽名钓誉,因此他们往往做正人君子状,甚至不惜作出牺牲,最能迷惑群众,混淆视听。由是之故,他们的危害性也最大。在雍正看来,李绂、谢济世、杨名时就是这样的小人。所以,朝野上下越是同情他们,雍正就越是要狠狠地整治他们。雍正这个独裁者,是从不顾忌什么舆论的。

在雍正看来,杨名时这一类人,向来就“喜沽名邀誉,置国家之事于度外”。这些人表面上看并不贪财,好像没有什么功利之心,其实,他们的利欲比谁都大。这个利,就是名,就是他们自以为得计,可以用来到处招摇撞骗的所谓“清名”。他们不贪污、不受贿,为的是这个“清名”;敢抗言、敢犯上,为的也是这个“清名”。为了这个“清名”,他们置国家、君父于不顾,放肆地宣扬自己的观点,顽固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全然不把安定团结之类的大局和君尊臣卑之类的礼法放在眼里,一心一意只想博得众人喝彩,青史留名。雍正认为,这就是私,就是欲,就是不诚,就是无君!那好,既然尔等心中并无君父,朕的眼里也就容不得你们。你们不是要青史留名吗?朕成全你们,把你们都斩尽杀绝,看看还有没有人敢于效法?

雍正的上述心理,不难从他的许多朱批、上谕中看出,而他与杨名时等人的分歧,正是中国文化的悲剧所在。依照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世界上最重要也最宝贵的是道德。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他们有道德。因此,有没有道德,就成了区别君子和小人、好人与坏人,甚至人与非人的惟一标准。杨名时他们这样认为,雍正也这样认为。而且,雍正理解的道德和杨名时他们理解的道德,都符合中国文化的道德标准,却又各不相同。这就不能不发生悲剧性的冲突。

杨名时、李绂、谢济世,还有陆生楠,他们都是饱读诗书、学问很好、满腹经纶的人。一个人,书读多了,便不免会思想,也不免会有自己的看法,但他们的独立见解,却超不出儒家学说的范围,尤其在道德问题上,更是恪守儒家观念。只不过,他们更愿意通过自己的思考,来理解儒家学说,并身体力行。因此,他们深信,道德修养是个人的事情,即所谓“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既然“为仁由己”,则“我欲仁,斯仁至矣”。只要自己处以公心,问心无愧,就是“仁”。至于是否获得功名利禄,以及别人如何评价,都无所萦怀。这个“别人”,就包括皇帝在内。这正是他们敢于和皇帝唱对台戏的精神支柱和道德支柱,即“当仁不让”。孔子说:“当仁,不让于师。”既然可“不让于师”,当然也可“不让于君”。即便被君王罢斥或杀头,也无所畏惧。因为“仁人志士,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而且,既然“仁”在自己心中,那么,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信念、观点、学说而死,也是“杀身成仁”。显然,谢济世们要求保持自己人格的相对独立性,与他们理解的儒家道德并不矛盾。

雍正的理解也没有问题。儒家道德观念认为,世界上没有抽象的道德,只有具体的道德。这些具体的道德都存在于具体的人际关系之中,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既然如此,怎么可能有独立的人格?为人君者,尚且不能“不仁”,为人臣者,以“忠”为德,却居然闹起独立来,那还有何德可言?所以,雍正特别痛恨那些特立独行,以道德自律、以道义自负的文人士大夫。如果他们自许清廉,则更加痛恨。因为清廉能给他们带来好名声,而这些好名声又会增加他们对君主保持独立的资本。结果,在雍正眼里,这些“清官”就比“贪官”还可恨。贪官只不过偷钱,清官却要窃名,而窃名就是窃国。

雍正还有一个逻辑,即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独立。如果对君主闹独立,那就一定在私下里结为朋党。因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么!雍正整治杨名时、李绂等人,就因为视其为朋党领袖之故。他曾对鄂尔泰说:“朕整理科甲积习(因师生或同年关系结成朋党的习气),伊(指杨名时)挺身乐为领袖。”审理谢济世时,也严刑逼供,要他招认是李绂指使(谢济世的供词则是“受孔孟指使”)。可见,雍正打击杨名时等,是一箭双雕;不准臣下搞独立,更不许他们结党。他最欣赏的是这样一种人:和谁都没有私人关系,只和他一人“结党”,比如田文镜、李卫都是。

所以,雍正特别喜欢“孤臣”。这倒不完全是政治的需要,也和他的经历、处境、性格有关。他是一个孤独的人,从来就只相信自己,不相信别人。他多次告诫臣僚:“人是最难信的。只可以自己勤慎服劳,公正清廉做去。”“他人是依仗不得的,惟求诸己好。”“只要不走声气,不迎合权要,一己之费能几何,自然就容易了。”他还说:“一切总仗不得,大丈夫汉自己挣出来的方是真体面。”因此,“当取出大丈夫硬心肠,发狠做去”。他甚至要求臣下连家人后代都不要管:“儿孙自有儿孙福,且照顾自己为要。”“要看得透,万不可被亲友子孙为己累。”雍正的性格和为人如此,则他对于所谓“朋党”,就不但有出于政治需要的反对,也有因于心理原因的忌恨。

当然有一种情况是允许并鼓励的,那就是“奉旨结交”。比如雍正三令五申不准大臣结交王公,却又指示宠臣们结交怡亲王允祥,因为他需要允祥来充当他与臣下沟通私人感情的渠道。他又说,做人臣的,按道理是不能有私交的。但如果“同心体国,互相敬爱”,则朕又惟恐你们不能这样。这就矛盾。到底是该交朋友还是不该交朋友呢?说穿了,就是不准别人交朋友,只准他一个人交朋友;也不准对别人有感情,只准对他一个人献忠心。换句话说,他是要和每个臣子单独“交朋友”。

阿弥陀佛!这样的朋友,如何交得起!

于是雍正便只能去体验孤独了。四年(公元1726年)端午,雍正作诗云:“九重三殿谁为友,皓月清风作契交。”这可真有点“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