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区的通俗的小说(第5/6页)

于是,各种刊物上充满了五花八门的商业广告,明星行踪,消遣时尚,乃至性病用药、嫖界指南,烘托出一片“繁荣”气氛。这样的氛围,正适宜通俗文学畅快呼吸,而先锋文学则不时感到捉襟见肘,甚或举步维艰了。

第二方面,通俗小说自身的发展也已相当成熟,内部的惯性加强了其勃兴之势。

通俗小说在五四时期受到新文化运动的痛击,被打得近乎哑口无言,毫无还手之力。但是通俗小说并没有就此一蹶不振,而是仍然野火春风般生长着、蔓延着。如果从销售量上看,就更能感觉到其旺盛的生命力。瞿秋白在《吉诃德时代》中说“五四”式的一切种种新体白话书,至多的充其量的销路只有两万,例外是很少的。”而通俗小说普普通通就能发行十来万,这个数字在当时的文化条件下,是相当可观的。新文化运动余音未歇,通俗小说便一浪接一浪地掀起狂潮。1923年,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在上海《红》杂志开始连载,直至1927年告一段落,五年间盛传不衰。时隔一年,1929年顾明道的《荒江女侠》在上海《新闻报·快活林》连载,再次引起轰动。接着,一大批通俗小说大家崛起,除了“南向北赵”,更有张恨水、刘云若、还珠楼主、宫白羽等名扬四海。到抗战之前,通俗小说巳经是兵强马壮,佳作如林,虽有先锋文学的竞争与排压,但已无碍其游刃驰骋了。及至沦陷,这股勃兴势头有进无已,直到后期才渐渐减弱下去。

通俗小说自身的顽强发展还表现在文化工作者们开始对通俗小说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建设。

丁谛在《小说月报》1943年5月号上发表一篇《文艺创作的动静》,最后一段说:

静默的时候不是静默,她孕育着未来的高潮。在颓废的时候,文艺家应该静静的把握着这个停滞的时代,并且,配合着时代文化的整体,批评她,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段话的弦外之意是很值得琢磨的。像丁谛这样的通俗小说家并没有在苦闷的时代里颓废下去,而是静静地观察着、工作着,用奋斗来迎接“未来的高潮”。在通俗文学的问题上,当时就很正式地举行过颇具规模的讨论。北方的《国民杂志》专门讨论过“色情文学”,对与通俗文学关系很密切的所谓“色情文学”基本上表现了比较宽容的姿态。如楚天阔认为:“不能因为有一点色欲的描写,就否定了这作品的艺术价值。”耿小的表示:“我不反对性的文学,但是它须要写得有意义。”杨六郎提出色情文学到底是文学中的一个支流,哪怕是一小支,而总不能说这一小支不是文学,不是艺术。”公孙燕则大胆地断言:“色情文艺发达期,必是国民教育的比例提髙期。”王朱则干脆把《查泰莱夫人》开除出“色情文学”的行列,因为“作者太过于胆怯,又想写,又害怕,鬼鬼祟祟同时还又要充假面具圣人,我真的替他叹息!”这些瑕瑜互见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不乏启发意义。

1942年10月号的《国民杂志》又推出“小说的内容和形式问题”笔谈专栏,请上官笋、楚天阔等10人围绕新文艺小说和旧章回小说的关系发表意见。上官笋认为五四新文学抛弃了民众,是新兴的资产阶级、买办、高等华人的乌合队伍。”要“发掘有生活经验的新进文艺小说作家”,“从多方面试验新形式”并“应用大众的语言”。杨六郎主张新旧“两造”都要“以自励作标准,以不骗读者为目的”。他还说要想顺应大众,“而使小说通俗,武侠小说是一个开路先锋”,并举老舍的《断魂枪》为例。天津作家鲍司则批评“民众由于自然的习惯,便成为一种苟且疏懒的接受态度”,所以“不能心急”。陈逸飞认为“文艺小说根本不是小说,通俗小说应改为民众小说或大众小说,然后才说得到建设方案或批评指导”。他主张“仿照‘评书行’的方法,要有传授”,“要由官方组织”,“今后小说课程中要加人这一项,就是一般人常在口头挂着的‘文艺政策,”。这些意见在1949年后部分地成为现实。天津作家杨鲍认为要改进章回体,“不能与生活脱离”,“现社会太需要藉通俗的形式传播一些知识思想的,但不可迎合低级趣味”。楚天阔“反对旧瓶装新酒”,“主张改进新小说”。知讷则“赞同旧瓶装新酒”,并认为章回小说“已经接近了新文艺”。

11月号的《中国文艺》刊出上官笋的《论文艺大众化之内容与形式问题》,总结这次讨论,指出文艺要大众化,必须“整个文学的深入民众心里”。提出“文艺大众化的活动应该保有多元性的发展”,一部分仍使用“新文言”,另一部分“作彻底大众化的尝试”。

更有代表意义的讨论是在南方的《万象》杂志。

1942年,《万象》杂志专门出了两期“通俗文学运动”专号,共发表了陈蝶衣《通俗文学运动》、丁谛《通俗文学的定义》、危月燕《从大众语说到通俗文学》、胡山源《通俗文学的教育性》、予且《通俗文学的写作》、文宗山《通俗文艺与通俗戏剧》等六篇理论文章。这对通俗文学的兴盛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陈蝶衣认为,“通俗文学兼有新旧文学的优点……足以沟通新旧文学双方的壁垒”,“通俗文学与俗文学应该是一对很密切的姊妹花”。这等于说把通俗文学与俗文学区别开来,提高了对通俗文学的认识档次,并且也抓住了通俗文学很实际的特长。

丁谛认为通俗文学具备的条件,是:

一、为一般人所易于接受的,欣赏的;

二、切合一般人的欣赏力,但也需要提高或指导匡正一般人的错误思想、趣味和意识;

三、艺术单纯化;

四、以特殊的才能体会通俗,以一人生活投进到多数人的生活,以新内容新观念而组织、建设新的通俗的观念。

他还据此四条为通俗文学下了定义。可以看出,丁谛在强调为“一般人”的基础上,十分注意“提高”、“指导”,注意通俗观念的更新。

危月燕认为通俗文学应该包含有下列的几种特征:

一、具有代表大众前进的意识。

二、文字浅显明白,内容生动有趣,使大众个个看得懂,而且喜欢看。

三、绝对排除违反时代的色情、神怪、封建意识等类毒素。

不难明白,危月燕主张通俗文学应以“浅显”、“有趣”勾引大众,然后向其灌输“前进的意识”。

胡山源反对一味消遣的通俗文学,并在写作技巧上主张“要经济,要周详,要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