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抓紧最自由的生命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就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布鲁日小城中的明信片店,我们在这里写了明信片寄给对方

我和导演是怎么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觉得火锅是全天下顶好吃的东西,导演如果不是被我软硬兼施,绝对提不起任何吃火锅的兴趣。我一到KTV就像充满电一样,导演每次去KTV就从家里抓件小外套,到了选个位置把头一蒙倒下就睡。

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认识他这么多年,除了发际线略略后移,眼光执着和咬手指想事情的习惯完全没改变。刚认识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首诗,他酷爱用这样老套的办法哄我。我常调侃他,却也无法拒绝他温温和和不动声色里送出来的心意。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天涯咫尺,咫尺天涯的,我最美好最明亮的青春都和这个人待在一起,抓紧了彼此最自由的生命。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关系疏远的,冷眼看着;关系亲近些的,劝我首都庞大,开拓新世界谈何容易。这一点我们太像,从不害怕从头再来,新鲜的开始反而让人充满力量。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为什么要去北京?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个问题不断地被推到我面前。导演不爱正经说话,有时候说是因为烤鸭,有时候说是因为胡同。我想认真回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想起来,也许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想去看更大的世界。我喜欢的人和地方都是一样,复杂有趣,包容平和。在很多人的眼里,北京是冷漠的都会,快节奏里的人情冷暖变得没劲,高楼大厦间的行色匆匆也不那么温暖。这一点上,导演常常夸我,没心没肺没抱怨。我倒是格外喜欢北京的庞大,因为它的庞大,它偶然又必然地变得包容,它包纳一切文化形式,为所有的与众不同找到存在的理由。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

-比利时的乡野,赶路半途我们停下来休息

我不知道是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小时候对北京是有向往的。我们家老相册里,爸妈和姐姐三人在天安门前拍了一张喜气洋洋的合影。那时我还没有出生,所以没份儿参与。以至于后来,我和导演去了北京,我们第一次坐公交车经过天安门广场,小时候巴心巴肝羡慕过的醋劲儿一下子把整个人的情绪催发得很激动,我差点儿就直接从座位上蹦起来。有些梦想真挺小的,小得说不出口,但也仍然是个梦想。

所以毕业证一领,我和导演几乎没有什么过多考虑,就直接奔去了北京。

其实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出走没什么理由。到今天,我们俩也一直给在北京的朋友们打预防针,哪一天,我们要是东西收一收,又准备换地方,可千万别问我们为什么,因为我们也不知道。

要毕业的那个夏天,导演骑着小摩托车带着我把我们上大学的城市又逛了一遍,说是好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要再好好看一遍。那辆小摩托车还是大二的时候,我们自己去二手市场挑的,然后推到摩托车修理店,要了把扳手钳子,把外壳给拆了。买了黑色的自喷漆从头到尾喷了一遍,用银色的荧光笔,在车座边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骑上去的第一天,就因为排气管被我们拆了壳子露在外面,烫伤了小腿。那时候,兴奋得一塌糊涂,有点儿小伤也不妨碍骑着它突突突突地招摇过市。后来这辆小摩托车被我们留在了教学楼下的车棚里,钥匙也一并搁在车上。闲的时候我和导演就编故事一样畅想它的归宿,生怕新主人怠慢了它。

若是有心人,就不难体会到人生有好多细小的节点,想到买这辆小摩托车的这些琐事,就总难免要想起后来我们买第一辆车的感觉。那时候来北京快两年,揣着血汗钱,我和导演在汽车市场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每一辆车都坐进去认真地试,椅子软不软,空间大不大,前后左右跟相亲一样地打量。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收拾房间,接到导演电话,电话里他有点儿小兴奋,说,快下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从窗口瞄到正在下雨,就随口答应说等我拿把伞。他直接抢白我,不用拿伞,直接下来。我被他催得急匆匆地下楼,站在门口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他。接着就听到汽车喇叭声,往前一瞅,这家伙坐在车里,脸上全是小朋友刚得到了新玩具的得意劲儿。我坐进去,也有点儿兴奋,毕竟是我们俩的第一辆四轮小汽车,有完完全全的鸟枪换炮的美好感受。导演拍拍方向盘说,走!带你兜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