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

开头

在这篇小说中首先出场的不是人,而是一辆林肯牌轿车。有眼不识泰山,直到最近,我才把车和名对上号。三年前,在我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我首次听说有一种轿车就叫林肯。是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的。他说,要是能借一辆林肯去把媳妇娶回来,该有多好啊,一来排场,二来可以闯红灯,不害怕堵车。“林肯”这个名字,让我联想到了历史上的那个总统——据说他娶的那个母老虎,常当着议员的面往他脸上喷菜汤。虽然我对林肯总统(1809—1865)抱有好感,可我却不愿重复他的不幸。我对朋友说,算了,还是用单位里的中巴去娶吧。我的口气惹得那个朋友哈哈大笑。他说,你以为你是谁,林肯车在整个济州市也不过那么几辆,不是想借就能借到的,我不过是想开个玩笑。

可我没想到,有一天我还是和林肯打上了交道。当然不是用它来娶媳妇的,而是要写一篇与它有关的小说——在下面这篇小说里出现的命案和一些乌七八糟的事都与它密切相关。事实上,要是没有这辆林肯,这篇小说该怎么开头,我都有点犯愁。

在传说中,那辆林肯是会飞行的。不过,它刚出场的时候,并没有飞行。当时,它从帝豪酒店出来,沿着繁华的中山路由东向西急速行驶。济水河边耸立的酒店广告牌上的时钟,点明这个时间是1996年10月19日晚上9时许——那分针的弹跳,将使整个世界感受到它的震动。街灯照着那些斜着飘飞的悬铃木的果絮,秋高气爽,正是济州市的秋天常见的景象。这一天是星期六,平时就比较拥挤的街道这会儿更加拥挤,车辆大都只能踽踽而行,但拥挤的街道对这辆林肯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这让一个绰号叫布丁的人感到吃惊。布丁(1971—)是个名车迷,喜欢骑着那辆“风速-125”,跟踪那些名牌轿车。他喜欢闻那股汽油味儿,对他来说,同样的汽油味儿从名牌轿车的屁股后面放出来,就变得非常好闻了。他的车技很高,加上济州拥挤的街道更利于摩托的穿行,所以他总是能非常从容地从各个角度欣赏它们。这一天,他从立交桥上下来,在济水河边盯上这辆林肯的时候,便奇怪地发现,尽管街道仍是拥挤不堪,可那辆林肯却能畅通无阻,刚过福寿街,他就被林肯甩了下来。他一口咬定林肯车上长有翅膀,布丁的妻子,那个外号叫作果冻(1973—)的人,也在旁边帮腔。她说那辆“风速-125”是她的,在市区之内,任何车辆都跑不过风速,“那辆林肯要是没长翅膀,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当时福寿街确实出现了交通堵塞,济州市交通电台的录音资料表明,播音员当时曾三次提醒各位出租车司机最好绕道而行,其播出时间分别是晚上9点17分、9点25分、9点52分。也就是说,福寿街和中山路的交叉口起码堵了35分钟。那辆林肯车在福寿街也有过一次停留,当然,只要粗略地推算一下,就会知道其停留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从福寿街口到济州市体育馆并不算近,林肯车开过去起码要用10分钟,而那桩命案出现的时间现在已经可以咬定是在9点28分到9点32分之间。

命案现场是在济州市体育馆东侧二十米。体育馆门前的小广场上当时大约聚集着一百多名消息较为灵通的铁杆球迷,他们正在等着购买一个月之后要进行的一场中美足球友谊赛的球票。为了不让更多的球迷知道他们的目的,影响他们买到位置较好的球票,他们都故意作出无所事事的样子,三五成群地在广场四周散步,同时窃窃私语地为裁判可能偏向哪一方、球赛之前要出现什么吉祥物打着赌。他们当中有一个名叫蔡猛(1968—)的球迷,每过几分钟就要跑到体育馆东侧的那个小售票口瞧瞧。他又一次走到售票口跟前的时候,发现那里还是没有什么动静。他等得心焦,就在旁边买了几个羊肉串吃了起来。他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出息。他是个下岗职工,老婆刚跟别人跑掉。他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球。为了满足自己这个奢侈的爱好,他主动担负起了替别人购买球票的重任,他风餐露宿给别人买个位置好的,然后再买一张最便宜、位置最差的,等着人家赏赐给他。这会儿,他捶着脑门儿骂了一阵,开始盘算这几串羊肉串吃下来,应该把别人的位置往后面挪上几排,才可以保证自己还能看上球赛。他一边走,一边盘算着,同时他的眼睛盯着路面发呆。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那辆车。

这个现场目击者不知道那是林肯。他在电视上见过黑豹的广告,觉得黑豹很帅,他认为那辆车就是黑豹。“真他妈牛啊,黑豹。”他咕哝了一句。接着他就看到了在电影中才出现的那种惊险场面:黑豹咬着一个东西,把那东西高高地扔了起来,与此同时,黑豹也腾空而起。在蔡猛的描述中,这就像电视上的海狮舞绣球,在海狮把绣球抛出的那一瞬间,海狮自己也跃出了水面,在空中完成那套用嘴巴转动绣球的动作。可是,那辆车毕竟不是训练有素的海狮,它的动作不够利索,在腾空的时候,不但让那个东西从车顶上掉了下来,而且捎带着另外一个东西(蔡猛这时发现那好像是一个人),把它带到了空中——蔡猛事后说,它的第二个动作“有点像是老鹰抓小鸡”。蔡猛听到了人们的尖叫,但看傻了眼的蔡猛,一时间没能迷惑过来,还认为自己看到的是拍电影的场面。在人们的尖叫声中,他看到那辆车突然降到地面,然后又再次腾空,如此反复了几遍之后,它在人们的惊呼声中走掉了。

蔡猛的说法和别的目击者的说法大同小异。可以肯定,在林肯走了之后,体育馆东侧的人群曾经出现过短暂的平静,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似的。蔡猛还站在那里发愣,突然又听到了一阵尖叫,类似于恶狼闯入羊群之后的叫声。蔡猛并没有立即围上去。悠悠万事,唯球为大,他还挂念着他的球票呢。他又走到售票口瞧了瞧,发现那里还是没什么动静,他才重新拐回来。

“我看到一个人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捂着肚子喊着,走了几步,就又栽倒了。”蔡猛说,“他虽然站都站不起来,可他却能打滚。他躺在地上不停地打着滚,那样子就像被剁掉了脑袋的鸡在地上胡乱扑腾。”

蔡猛还看到了一只足球。那只足球在人们围成的那个小圈子里跳来跳去。他终于发现那个人是想抓住那只足球。接着就有人看到了血。那血并不是从那个人身上流出来的,它像一条细细的红绸,延伸到了那个圈子之外。有一个妇女高叫了起来,说跑掉的那个车下面还挂着一个人。她说的没错。正如人们后来所知道的,林肯车的下面确实挂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这个名叫闵大钟(1957—1996)的人的儿子闵渊(1984—?)。当人们七手八脚地把闵大钟抬到一辆面的上的时候,那个绰号叫作布丁的人终于赶了过来。他使劲地按着喇叭,连冲带撞地从人群中穿了过去。他现在就沿着那道血迹往前跑着。他没有料到刚从一堆人中闯出来,就碰上了另一堆人。这时候,他听见有人说那个像红绸似的血道就来自林肯轿车。追了这么长时间,最后还是让它溜了,布丁不能不生气。他看着路上的那个血道,气呼呼地说:“我知道它怎么跑那么快了,它不光长有翅膀,而且油箱里还装着特制的油。”旁边的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老兄说得对,它的油箱里装的不是油,而是血。”说这话的是个出租汽车司机,把闵大钟送到急救中心的,就是他和他的几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