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故事(第6/6页)

临走的时候,一帮狐朋狗友去送行。

在候机厅,一个女孩子突然哭了起来,然后是两个和更多。

我突然觉得很烦躁。我说,哭什么,要是安,就不会哭。

所有的人沉默了,好像打破了一个禁忌。我知道,这个禁忌是不要在我面前提起安。这个禁忌被我自己打破了。

有个师妹轻轻地说,毛果,安,不大好。她不让我们告诉你。可是,你要走了。

我用目光斥退了别人阻止她说下去的企图。接下来,她表达得很流利。

其实,安回北京之前,已经在准备出国了。忙了三个月,考托考G(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安的英文一直很棒。安说过,英文不好,去“天上人间”做小姐都没人要。安的考试发挥得很好,虽然申请得迟了,还是拿到了美国三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安挑了丹佛。这所大学,在科罗拉多山脚下。签证的时候,安被一个一团和气的签证官拒签了。理由是她没有正式的学位证明,疑有移民倾向。安转签了加拿大,后来是英国,都被拒了。安在签澳洲的时候,交给出国中介一万块的保签费。那个公司信誓旦旦,说除非发生意外,否则是签定了。结果,在一次领事馆例行的抽查中,安的申请被抽了出来,因为不符合要求,再次被拒了。安找到中介公司,公司说,小姐,这就是意外。3/1000的概率,可以去买六合彩了。

安说,她出国是出定了。她走了别的路,而且因此出了名。安把白天和晚上的所有时间都砸到了三里屯和所有的涉外酒店。安说总会有老外看上她,出了国再熬上一年,怎么着也把婚给离了。是,那以后,有不少老外看上安,可是没人有兴趣和她结婚。安却收不住自己了,安陷进去了。安分不清自己这样,到底是为了出国,还是为了谋生。有次在昆仑饭店,安碰上了个喜欢SM(性虐)的德国人。安被打得遍体鳞伤。安报了警。做这一行的,报了警就等于自首。安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就被送进了收容所。

安住院的时候,在北京实习的师妹去看了她。安说,答应我,不要告诉毛毛。

师妹说,我临走的时候,安说了一句话,我们都不懂。

安说,毛毛跟我拴在一根绳上。可要是和我一起,在劫难逃。

我知道我不该流泪。真的痛,是鱼的鳞片被刮下来,一刀,再一刀。

安说我和她一起,在劫难逃。

尾声

我已经三年没有安的消息了。

我当然不会否认安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当我接到她的电话时还是错愕不已。安说,毛毛,我要生孩子了,预产期是明年六月。你要不要做孩子的干爹,教父也成。

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应该说,好。可是我没有及时说出来。

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长音。

是安把电话挂断了。

[1] 伯恩·琼斯,新拉斐尔前派最重要的画家之一,代表作《梅林的诱惑》《国王与乞食少女》 。——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