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白牡丹(第13/38页)

罗宾讲这句话的时候双眼闪闪发光。

保克哈布开车把罗宾送到了目的地。罗宾下了车,保克哈布则一个人留在了车上。

罗宾用万能钥匙依次打开了门口的大门和里面的房门。

这是一幢年代久远的两层楼式的大房子。从房门穿过去之后,正对面的是一个大客厅和一个餐厅,旁边还有几个相邻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窗帘紧闭。

每间屋子里面都是阴暗无光的,而且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家具摆设,因此显得空荡荡的。地板上尘土密布,甚至就连通往二楼的楼梯上,也布满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显而易见,这个地方已经好久没有人打扫过了。

“哦?有人来过这里……”

有着敏锐洞察力的罗宾,一眼就发现了地板上的靴子脚印。那是一个体态瘦弱苗条的女子走过后留下的痕迹。由于地板上的尘土只有那么薄薄的一层,所以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是绝对难以发现的。然而,不管是如何细微的蛛丝马迹,也休想逃过罗宾的那一双明察秋毫、锐利十足的火眼金睛。

靴子脚印从一间屋子开始,穿过另一间屋子然后向厨房那个方向延伸过去。

这些脚印不管是从尺寸还是形状上来看,都是完全相同的,因此,能够断定那是同一个人在地板上转了好几圈所留下来的。然而,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楼梯上却没有任何的脚印。

罗宾小心翼翼地踏着地板上的脚印,踮起脚尖沿着脚印的方向朝前走去。

厨房的天花板上有一块盖板,可现在已经被人掀去了,从而留下了一个可供一个人钻进去的洞口。

罗宾朝洞中望去,只见洞里面漆黑一团,无法看清任何东西。于是,罗宾赶紧打开了手电筒。手电筒光线所到之处,一座石头建造而成的楼梯出现在了眼前。

罗宾顺着石头台阶差不多走了二十级,就来到了一块平坦之处。正前方出现的是一条两旁有红色砖墙的狭长地道。罗宾又朝前走了大约五十步,一座楼梯出现在眼前。罗宾沿着楼梯走上去,还没走多远,他的头似乎就触碰到了什么东西。

罗宾取出手电筒,朝上方照了照,原来头顶上是一块铁板。这块铁板虽然是可以活动的,但似乎已被人从里面固定住了。

“这上面是什么地方?”

从地道的延伸方向上来看,这里很有可能是旁边那所宅子的地下,也就是坎克斯别墅的女主人——塞茜尔·玛利斯女伯爵的府邸。

“噢……如此说来,班思小姐就是女伯爵本人了,或者她们是姐妹俩个。不过,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一点,我还无法得出结论。”

罗宾开始沿着原路返回。突然之间,他停下了脚步。

顺着手电筒发出的光线向前望去,只见地道的一个角落处赫然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

罗宾弯腰把这个东西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一朵已经枯萎了的白色牡丹花!

“竟然是这样的!”

罗宾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用手帕把牡丹花包起来,放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曙光初现

罗宾回到家中之后,发现他的部下麦里绍已经待在客厅里等着他回来了。

“老板,您回来了!您刚才到什么地方去了?”

“哦,我刚才去了一趟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的家。”

“真巧,我搜集到的情报也恰好是与女伯爵有关的!”

“是吗?辛苦你了!”

罗宾在壁炉前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喝了一口比克娣娃奶妈为他送来的热咖啡,然后悠然自得地点燃了一支雪茄。

“你可以说了!”

“这件事情真是太诡异了!”

“什么事?”

“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差不多每两天外出一次,而且每次都是在凌晨两点钟之前离开,然后一直到傍晚时分才会返回家中。尽管她拥有着一辆十分豪华气派的高档轿车,可她从未乘车离开过。”

“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然后呢?还有什么奇怪的事情?”

“女伯爵每次都是步行到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然后伸手拦一辆出租车乘坐。她每次回来的时候,也都是搭乘出租车的,然而,她一到街口就下车,然后徒步走回家。”

“我知道了!”

思维十分敏捷的罗宾立刻联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班思小姐孤身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而自己从两名拦路抢劫的歹徒手中把她救了出来。

“那么,她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呢?”罗宾诧异地问道。

“事情古怪就古怪在这里了!女伯爵每隔两天都要去一趟女子精神病医院。那家医院并不是用来治疗或检测一般轻度精神疾病的场所,而是专门为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诊治的。也就是说,在那个地方待着的都是疯子,女病人一旦被送进这家医院,出院的希望便极其渺茫了!”

“它在什么地方?那究竟是怎样的一家医院呢?”

“就在哥勒斯街的入口处,蒙杰博士是这家医院的院长。”

“她每次到医院去,都要待上很长时间吗?”

“是的,从凌晨两点钟一直待到次日的傍晚时分。”

“那么今天她去过女子精神病医院了吗?”

“是的,她去过了,跟往常一样,一直待到傍晚才离开的。”

“好极了!你的情报十分重要,真是太感谢你了!今后我还有用得到你的地方呢!”

“没问题!老板。”

麦里绍离开之后,罗宾来到了他起居室隔壁的那间小屋子里面,这是一间他的秘密化装室。

房间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假发和假胡须,此外还有蓝色、棕色等各种隐形眼镜,戴上这样的眼镜,蓝色的眼珠便可以被掩饰成棕色等不同的颜色。除此之外,衣橱里面还分门别类地悬挂着丝绒制的礼帽、鸭舌帽以及适合在不同场合佩戴的帽子。除去以上这些东西,在这里甚至还可以找到参加宴会时穿的晚礼服以及破烂不堪的乞丐衣服。这些服装全都井井有条地挂在衣橱里面,而梳妆台上则摆满了各种颜色的脂粉和腮红。

在经过了一番高明至极的化装之后,罗宾由原来的那个神采奕奕的俄国贵族青年,摇身一变成了一位七十岁上下、精神矍铄、气质高雅的老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