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两腿发软,差点就从雅姬阿姨家的楼梯上滚下来。我听见她两个儿子的声音从后院传过来,正在呼喊卡杭高中橄榄球队的口号。我拐了个弯,把车子停在桑葚树底下,头靠在方向盘上。
我妈早就病了吗?玛丽安病了吗?艾玛和我都病了吗?有时候我觉得,疾病潜伏在每个女人体内,等待适当的时机爆发。我从小到大认识了不少有病的女人:有的有慢性病,有的大病小病不断,有的则是有重病。
艾玛是因为生病所以要吃我妈给的药,还是因为吃了我妈给的药所以生病?我妈给我蓝色药丸是想让我吐,还是想预防我病情加重?
如果玛丽安不是我妈的女儿,她还会死吗?
我知道我应该给理查德打电话,但又不知道打了要跟他说什么。我好害怕。我证实了我的想法没错。
我好想死。我往南开,经过我老家,直直往养猪场的方向驶去,在“席拉家”门口停车。“席拉家”是一间疗伤系破酒吧,没有窗户。酒吧老板有个女儿,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她。
“席拉家”里头弥漫着猪血的腥味和尿骚味,就连吧台上的一碗碗爆米花也沾染着腥味。两个男的抬起头,他们身穿皮衣,头戴棒球帽,嘴上两撇八字胡,凶神恶煞地看了我一眼,立即低下头去喝啤酒。
酒保二话不说,直接帮我倒了一杯波旁酒。音响喇叭嗡嗡嘤嘤传来创作才女卡洛尔·金的歌声。我跟酒保要了第二杯,他指着我的背后,说:“你在找他吗?”
约翰·肯尼坐在酒吧唯一的包厢里,一个人垂头丧气地喝着闷酒。他白皙的皮肤泛起红晕,他的嘴唇湿湿的,而且还不停咂嘴,大概已经吐过一轮了。我拿着酒坐到他对面,一言不发。他笑迷迷看着我,手越过桌面,握住我的手。
“嗨,卡蜜儿,你好吗?你好清爽,好漂亮。”他环顾四周。“这……这里好脏。”
“我还好吧,你还好吗?”
“哦,当然啊,我好得不得了。我妹遭人谋杀,我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现在连女朋友都不爱我了。想当初我搬到这个烂城市的时候,她黏我黏得跟橡皮糖似的,现在她知道我也没多了不起。反正我也不在乎,她人好是好,但就是……”
“很无趣。”我帮他接下去。
“没错、没错。本来在我妹出事之前,我就想跟她分手了。现在想分也分不了。”如果他真的跟她提分手,一定会被全镇的人摆在放大镜底下看——包括理查德在内。现在分手是什么意思?表示他有罪吗?
“我不想回家。”他低喃道,“我宁可去森林里自杀,也不要回家跟我妹的遗物大眼瞪小眼。”
“这我不怪你。”他拿起桌上的盐罐,沿着桌沿转圈圈。
“我想只有你,能够了解失去妹妹的感受。”他说,“大家都叫你赶快好起来,说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你真的好起来了吗?”他挖苦地说着,苦得我看他的舌头都要变成黄色了。
“你不但不会好起来,”我说,“而且还会受苦一辈子。我就是因为这样被毁了。”能够把心底话说出来真是太棒了!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为我妹大哭很奇怪?”约翰把盐罐放倒,罐子骨碌骨碌滚到地上。酒保不高兴地瞪了我们一眼。我把盐罐捡起来,摆在靠近我的这一边,顺手往背后撒了一把盐,替我们两个人趋吉避凶[1]。
“我想你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希望你能逆来顺受。”我说,“而且你又是男孩。男孩是不能多愁善感的。”
他冷笑一声。“我爸妈给了我一本书,教我怎么面对死亡,书名叫《男孩不流泪》。书上说有时候你要退后一步,否认这一切;还说否认对男人来说很好用。所以我花了一个小时,假装我什么都不在乎。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办到了。我那时候在玛芮斯家的加盖小屋里,拼命想一堆……废话。我望着窗户外面那块正方形的小小蓝天,不停地告诉自己: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我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一样。我照着书里说的做了一遍,做完之后,我只确定一件事:永远不可能没事的。就算抓到了凶手,事情也不会这样就结束。我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只要抓到凶手就没事了。而且现在看起来,大家要抓的凶手就是我。”他嗤之以鼻地笑了笑,接着摇了摇头。“他妈的真是疯了!”说完突然又接了一句,“你还要来一杯吗?你愿意跟我一起喝一杯吗?”
虽然说他已经醉了,身体大幅度地摇晃着,但我绝对不会阻止伤心的人喝到不省人事。有时候,喝醉是最合情合理的办法。我总觉得,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有办法清醒看待世间的一切。我在吧台先灌了一杯,感觉醉得跟他差不多了,才又点了两杯波旁酒端回去。我的还是双份的。
“依我看,歹徒挑了镇上最有主见的两个女孩下手,除之而后快。”约翰说。他啜了一口波旁酒。
“如果你妹和我妹都还活着,你觉得她们会成为好朋友吗?”在幻想的国度,娜塔莉和玛丽安都还活着,而且玛丽安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
“不会。”说完我哈哈大笑,逗得他也跟着笑了。
“看来是我妹太坏,不配跟你妹妹一起玩。”他脱口而出,我们又笑了一阵,随即沉寂下去,低头喝闷酒。我已经醉到分不出天南地北了。
“娜塔莉不是我杀的。”他嘟哝。
“我知道。”他牵起我的手,紧紧握着。
“她被人发现时手上涂着指甲油,是别人涂的。”他呢喃。
“说不定是她自己涂的。”
“娜塔莉最讨厌那些没用的,连梳个头都心不甘情不愿。”我们沉默了好几分钟。卡洛尔·金唱完了,轮到卡莉·西蒙登场,清亮的女音,在这间屠夫酒吧里响起,演唱一首接一首的民谣歌曲。
“你好美。”约翰说。
“你也是。”
到了停车场,我看约翰连个车钥匙都拿不稳,就跟他说他醉了,不能开车,他就把钥匙乖乖交到我手上。我也没清醒到哪里去。我迷迷糊糊地送他回玛芮斯家,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摇头,问我能不能送他到镇外的旅馆,就是我南下第一天住的那一家。那是一间小小的避难所,让人能做好心理准备,面对风谷镇的沉重。
我们把车窗摇下,和煦的晚风吹了进来,吹得约翰的T恤紧贴胸膛,吹得我的长袖翩翩起舞。除了那头浓密的头发,他看起来几近赤裸,手臂上只敷着一层淡淡的汗毛,仿佛整个人赤条精光,需要找东西遮盖。
约翰没有信用卡,我帮他垫了住宿费——九号房——还帮他开房门,扶他到床上坐好,用塑料杯倒了一杯温开水。他只顾盯着脚尖,不肯把水从我手上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