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施常云的世界(第11/19页)
她这样想着,剪子已不知不觉在挑挖箱面上的锁,不消一刻钟便挖开了。因用力太猛的缘故,箱盖弹起的瞬间,一个黑圆的球状物亦跟着滚出来,撞过她的膝盖一路往杂物房外溜去。她来不及去看,已被箱子里其余的东西吓住,那几根黑炭条般的“粗棍子”上,赫然嵌着一只红澄澄的宝戒……
空气瞬间在她的喉咙口凝住,她一动不动,似血液在脉管里堵住,不再流通。
随后,上官姆妈在厨房里听见一声断肠的惊叫,震落了她手里的一碗水炖蛋。
朱芳华已在巡捕房的审讯室内坐了一天一夜,按体力来讲,她应该早已扛不住了,然而意志力却是惊人的,只睡一个钟头居然能让她保持住端正的坐姿,几个警察连番审问,从她嘴里讲出的答案都是一模一样的。
“箱子里的尸体是谁的?”
“不知道。”
“那箱子里的人是你杀的吗?”
“不是。”
“箱子为什么会到你手里?”
“这箱子不是我的,我交给上官小姐的箱子里放的是常风的遗物。”
“胡扯!你丈夫的遗物为什么要交给公公的女人去保管?!”
“这是我的事,你管不着。”
每次盘问都到这里结束,巡捕将她在施家的房间、后花园搜了个遍,均一无所获。而上官珏儿发现的那个碎尸,亦只有经火焚烧过的头颅与四肢,躯干部分却不知去向。至于死者的身份,更是无从辨别,只经由法医鉴定,勉强认出是具男性的尸体。朱芳华的父亲从江西老家赶上来,欲将女儿带回乡下暂住,把病养好,孰料她却死活不肯,只说:“我如今还是施家少奶奶的身份,哪里能回去那种地方再住?你们且不要管我,他的混账弟弟一天没送上刑场,我便不回去!”兴许是施逢德自认教子无方,内心有愧,竟也不反对,还让下人服侍这位大少奶奶。
只是那“箱尸案”却又让济美药房与上官珏儿双双出了回名,最麻烦的是,亦曝光了施逢德与这位电影明星的关系。一时间各大报纸周刊均拿这件掺了血腥味儿的桃色新闻登头条,风头竟远远盖过月竹风家的灭门惨案,上官珏儿的《香雪海》片场的“大战”便是证明。
那日上官珏儿一到片场,便被记者与影迷包围,一批女二号琪芸的拥护者在旁发出阴险的嘘声。记者每每问及“上官小姐与济美大药房施老板可是情人关系?几时能吃到你们的喜糖”时,“琪芸迷”们便冷笑,于是两派影迷起了冲突,乃至大打出手,将整个片场搞得一片狼藉,最后不得不动用警察来制止。唐晖当时亦在现场,只听得此起彼伏的尖叫里只两个字是清楚的——淫妇。
于是顶着“淫妇”称号的上官珏儿被保镖护送上车,唐晖一直紧紧跟随,只是有些害怕看到她的脸。她还会不会似从前那样波澜不惊,把苦都闷在心里?正想着,右手腕却被她抓住,她似乎有些发抖,手心冰凉,他不得不抬头看她,一张浓妆的脸,鲜红唇色都是画出来的,一对柳眉虚若浮雕。
“你费心了。”她只说了这一句,便猫下腰钻入车篷。他怔怔望着,反复回味腕上一抹她留下的余温,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绳索。只可惜,那只是空浮的关怀,完全使不到点上。尽管唐晖将上官珏儿写成是抵挡住压力与诽谤勇往直前的“女英雄”,然而普通人总爱观赏名人的阴暗面,那叫“取乐”。所以她的勉强,她的疲惫,都映在无数个表演式的笑容里了,真当是职业式的悲哀。
藤箱的秘密大白天下之后,杜春晓却陷入了恐慌,因答案与她猜测中的不一样,可能和施常云预料的亦有些偏差,于是她不得不拿了一份《申报》再次回到看守所内,与那凶残的死囚交流。
“这箱子会在嫂子手里头,真有趣……”到底长期待在封闭空间里,疏于照顾,施常云的头发和胡子已长得不成形状,令他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岁。
“而且那具尸体还是男性。”
“所以杜小姐又有何高见?”
杜春晓没有搭腔,却笑道:“施少也杀过人的,您倒是说说,杀人是什么感觉?”
“哈!哈!”施常云喉咙里挤出两声尖笑,遂正色道,“杀人是什么感觉,杜小姐不是再清楚不过了么?”
“什么意思?”她突然有些莫名的心慌,眼前的凶残罪犯,双目如刃,似是已刺穿她的过去。
他勉强从栏杆里伸出三根手指,抚了一下她冷冰的手背,突然叫出她另一个名字:“乔安娜,你怎么还不去找斯蒂芬呢?”
她脑中像过了闪电一般惊愕,只不敢表露:“我会去找他的,你放心。”
“女人太骄傲不是好事。”施常云缩回手指,“你以为把过去埋得很深,它就真的消失了?乔安娜,你用那破牌把多少人骗得团团转,没想到自己也有天真的时候呀。”
杜春晓的记忆已被暗处伸来的一只手抓住,往那深不见底的地狱拖去……她挣扎着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往出口走去。
施常云施咒一般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去找斯蒂芬,去找他!你晓得只有他能给你答案,也让你不再逃避自己的罪。我们是一样的人,一样的!”
“一样的”三个字,让杜春晓开了窍,伦敦的阴霾巷道再次向她逼压过来,刹那间她双手血红,指尖滴落黑色的汁液……她惊觉,十二年前的往事并未随她漂洋过海回到青云镇而改变,反而在岁月的磨砺下愈发鲜明起来。
他是谁?!
施常云的恶煞面孔在她脑中狞笑、皱眉……
他是谁?为什么会知道我留洋时的英文名字?
她紧张得几乎要呕吐。
10
斯蒂芬的优雅无人能及,他习惯在清晨六点起床,将被子叠出四个角,然后磨好咖啡豆,在煮咖啡的容器内灌上热水,将咖啡粉放入,顺时针方向搅动三次,待水缓缓流入壶底的时候,便留下堆成山坡状的褐渣,光滑粉亮。
事实上,今天的咖啡煮得不太好,喝起来有些微酸,但很快斯蒂芬便打起精神,往脸上抹了些乳霜,小心地把月光石袖扣整理了一下,这才走出来营业。他知道有些客人喜欢从早上一直坐到次日凌晨,把这儿当成家居旅馆。但斯蒂芬并不介意,他喜欢自己的地盘上长期有人,多年前,在伦敦的红石榴餐厅里,他可以靠一杯啤酒在那儿消磨十七个小时。尤其在那个爱下雨的城市,十天里有九天你的鞋底都是湿淋淋的,小餐馆是最好的慰藉。
所以斯蒂芬喜欢中国,更喜欢上海,一想到他终要离开这片土地,心情便异常烦闷,且当预料中的结果愈靠愈近时,他的兴奋与失落便在胸口胀成一只气球。但走之前,他一定要见到那个女人,否则有些事,恐怕一世都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