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塔双艳(第10/19页)
那几日,唐晖每天在戏院看《风流娇娃》,一天三遍,看的辰光,就是怎么也不相信上官珏儿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做影星就是这一点占便宜,即便人不在了,音容笑貌还是会留在胶片上,可供人一遍遍复读她。这亦是他生平第一次放弃报社要他做的跟踪采访,去一个法国人开的小酒吧里买醉,把那儿的每个妓女都吻过,还与几个海军大兵干架,被打到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他头上沾满了呕吐的秽物与隔夜露水。
夏冰将唐晖拖回侦探社的辰光,杜春晓正在吃早餐——臭豆腐夹烧饼。老远看见唐晖,便皱眉捂鼻大叫:“快带他去澡堂洗一洗!比我吃的东西还臭!”
可是已来不及了,唐晖早已双手抱头缩在沙发上睡过去,身上每一寸皮肤都是碰不得的,一触就会痛到惊醒,接着看你一眼,再蒙头大睡。
杜春晓叹道:“你说他是不是传说中的‘红颜祸水’?最爱的两个女人都先后死于非命。”
“你怎知他还喜欢上官珏儿?”夏冰惊讶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因唯独他写上官珏儿的报道里不带一个污秽的字眼,那不是爱就奇了。”她竭力压抑住幽怨与怜悯,将话讲得轻松随意了些,果真惹来夏冰的白眼。
“那也不定就是爱慕,只是一般影迷的仰慕也未可知啊?人家是铁汉柔情,有痴心的,哪像你铁石心肠,谁死了都不惦记!”他借机发泄了一下对她的怨气。
孰料此时却见唐晖翻了个身,嘴里喃喃叫着“珏儿”,仿佛在刻意证实杜春晓的推测。
她却已将烧饼吃完,擦了擦手便要出门。
“去哪里?”
“外面。”
“去外面干什么?”
“见一个人。”
他发觉她的背影竟比从前要消瘦一些,于是想起那位英俊儒雅的英伦男子,心不禁往下沉,她是去找他?但他忍住不问,因怕问了,她会讲些他这辈子都不想听的话。
这一次,他还是没有料准她,她去见的是另一个男人。
与杜春晓因焦虑导致的憔悴相反,施常云继续增胖。长期没有酒色欢纵之后,他体内的某些健康因素便借机冒了头,所以原本缩成枣状的眉眼竟挺拔起来。
“下次让那小记者再来,我要向他好好讨教些拈花惹草的经验。哈哈!”他的反应在她意料之内。
“你可知道斯蒂芬被一个叫珍妮的英国女人行刺了?”
“知道。”他点头道,“那个女人是谁?”
“听那法国侦探讲,她生前也是高级交际花,与死去的花国大总统还是金兰交。”
“哦?”他挑了挑眉尖,显然被勾起了兴致,“如此说来,金玉仙的死,难道与斯蒂芬也有些瓜葛?”
她没有回应,却低了一下头,假意在思考别的事。
他看出她的窘迫与不安,又笑道:“高文的死,我还没找他算账呢,这回又牵扯到轰动上海滩的花魁谋杀案,他还真不低调!”
“而且珍妮杀进红石榴的时候,嘴里牙齿被拔得一颗不剩,明显是受过酷刑的,不晓得又是谁动的手。”
“必定又是斯蒂芬指使谁干的,然后自己完全脱净干系,在一旁看戏。”施常云竟讲得有些咬牙切齿,“就这一点来讲,他跟在英国的时候一样,没有变过。”
“你与他怎么会认识的?又如何知道他在英国的事?”她明知问了也不会有答案,可到底熬不住,仿佛这样问了才能安心。
施常云这一次却没有对她竭尽嘲讽,反而神情里有了一些苦涩,系她之前从未在他的字典里读到过的。
“你心里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就该去阻止他。就像我为了对抗他,可以杀掉自己的哥哥。”
刹那间她的呼吸凝固在半空中,斯蒂芬深情款款的魅笑,幻化为一个陷阱,她在陷阱中央游走,却怎么也无法逃脱。
“乔安娜,你好不容易摆脱了他,如今却还是回到了他手里,可有觉得怨恨?或者……觉得高兴?”
她继续无言以对。
“你不觉得,高文的死,金玉仙的死,还有珍妮的死,上官珏儿的死,他们之间都有某种联系?”他像是手下留情,适时转了话题。
“我也晓得他们之间有联系,只是一时还找不出那个交结点。”她抬头看他,“而且,你隐瞒了许多事,搞得我云里雾里。”
“不管我隐瞒你多少,首先一点,你要找的小胡蝶——就是金玉仙,已经死了,你一味逞强,要待案子水落石出之时再去告知邢老板,恐怕都成了马后炮。记得乔安娜你从前是很喜欢往水里滴墨,看看那一池清水最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的,这次勿如也把金玉仙的事情找邢老板坦白了,看看他下一步会有什么行动。”
“我会去讲,但不会再查下去。”杜春晓苦笑道,“小胡蝶已死的事情抖出去了,我就再也不能从邢志刚那里拿钱,所以我一直憋着,但现在,竟也有些……憋不住了。”
话毕,她拿出手袋里的香烟盒,只剩最后一根了,她将它含在嘴上,将盒子捏扁,放在施常云的探视窗口。
杜春晓离开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仿佛踩着斯蒂芬的名字。
9
花园街的黄昏没有落日余晖的美景,却弥漫着腔调沉闷的污浊气。几对洋人夫妇牵着狮毛犬在石板小径上散步,甜腻的桂花香绕过每个人的鼻尖,又飘忽而逝。云层附着了一些诡秘的淡粉,懒洋洋地在天际巡游。
旭仔走过这样的街道时,总是心情舒畅,感觉身上所有的骨头都拆卸下来擦拭干净了一般,整个人都是纯洁的。他忆起在广东经历腥风血雨的日子,为了逃命,便闯进一间民宅,全然不顾里头正在批改作业的教书先生。那教书先生并没有惊慌,却捞起床单,让他躲进底下去,他在下面看着教书先生着一双黑色布鞋的脚在来回移动。待危险暂时过去,教书先生将他从床底拉出来,给他炖了一碗米仁粥,还包扎了右臂的刀伤。
他触到教书先生微凉的手指,一双包藏智慧的眼睛在圆形镜片后闪烁着光芒。他不禁猜想对方的年纪,皮肤如此挺括,表情却像五十岁了。
“为什么救我?”他也知自己提了一个蠢问题。
教书先生拿过一面镜子,照他那张被疼痛扭曲了的脸。
“因为你生得美,倘若刚才冲进来的是个五大三粗的丑汉,我是必定不会救的,反倒是逃出去作罢。但你是靓仔,你记得,靓仔靓女,总是比较占便宜。”
若干年后,他来到上海,充分领略到那教书先生话里的分量,只可惜面上的疤痕断了他的特权。于是他总是在心里暗暗庆幸,倘若当初已被破了相,依那张残缺的面孔,又怎能打动那教书先生救他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