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塔双艳(第3/19页)
唐晖摇了摇头。
小林黛玉那张瘦长面孔便悄悄凑到唐晖耳边,道:“我真有点不放心咧,刚刚玉仙站起来要走的辰光,我还悄悄里踢伊,想叫伊不要走,不过哪里拦得牢。”
“侬倒是想得交关多么!”
讲这话的系另一个牌友英国人珍妮,群玉坊的洋交际花。从前在北京八大胡同混迹,因被一个上海富商赎了身,便跟着他来沪,孰料那富商生意失败,抛下她逃得无影无踪。珍妮无奈之下只得二次下海,方才与金玉仙她们结了缘。依洋人的标准来看,珍妮算不得漂亮,只是五官端正罢了,然而丰乳肥臀与一身布满雀斑的红白色肌肤正满足了诸多嫖客的猎奇心态,生意亦好得不得了。能成为牌友,兼因她与金玉仙谈得来,金玉仙英文发音标准,又会做牛排,二人很快便成了好姐妹。
“想的不多哪里能做这一行?”小林黛玉横了珍妮一眼,开始数自己抽屉里的筹码。她与珍妮互相看不对眼,所以话也极少。
只唐晖还在努力回想苏家大公子的相貌,然而最后只依稀想起系一张端正平庸的脸,兴许来人确就是他,只是被时光刮糊了印象,如今再见真人,便恍惚觉得陌生了。这个曾在他脑中一闪而过的警惕念头,原本可以救金玉仙的命,如今却彻底成为一种悔恨。小林黛玉事后曾讲:“女人一旦拿定主意,往往就要走上死路。”
他不明白她口中那个“主意”指的是什么,在葬礼后细问,她却怎么都不肯讲。
杜春晓后来劝他放弃别问,只笑说:“不过一个与小胡蝶长得相似些的交际花,你又何必执著?”
他摆手回道:“我总觉哪些地方不对头,万一她的死与小胡蝶的事体也有联系呢?”
她只能看看他,遂莞尔。他心里一紧,知她已察觉他的负罪感。
此时门被敲了几声,夏冰出去打开,将小四迎入。
杜春晓没有请他坐,却是径自咬了一口手里的法式面包,皱眉道:“过了期的到底还是难吃一些。”
小四没有理会,只对夏冰道:“我听那边说,小胡蝶失踪前一晚,和一个男人深夜幽会。”
“那个男人是谁?”
“不晓得。”小四摇头,却是一脸得意。夏冰适时塞给他一卷钞票,他便又开口道,“隐约听得有人叫这男人‘花爷’。”
“你一点不清楚他的来路?”
“不清楚。”小四摸着下巴的动作令杜春晓有些气结,恨不能上去抽他一个嘴巴,可夏冰却又给了他两张五块的纸币。
“想起来了。”小四停止摸下巴,道,“虽然不清楚花爷是哪里来的,但他似乎与济美大药房老板的儿媳朱芳华在逸园跑狗场密会的是同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唐晖忍不住问道。
小四没有理会,转身便走,招呼都不打一个。
杜春晓方才气鼓鼓地对唐晖道:“你不喜欢这个人吧?”
“你怎么知道?”唐晖惊道,眼睛却一直盯住小四的背影。
“因为你这记者都挖不出来的事,他却挖得出来!”
唐晖方才听明白杜春晓是变着法儿调排他,于是红了脸讪讪道:“我也不是包打听——”
“跟了金玉仙那么久,我以为你早就是半个包打听了。”杜春晓那话里分明透着一股蹊跷的酸味儿。
他只得低头不语。孰料她倒反而将脸凑近了看他,他再次避过。
她幽幽地开了口,道出症结所在:“其实,金玉仙与小胡蝶就是同一个人吧?”
3
施常云比从前更瘦了,面颊瘪如开过膛的死鱼,朱芳华也是一样的干瘪,于是此刻的情形便像两个长影促膝而谈。
“为什么要害我?”倘若不是皮肤枯黑,朱芳华也算得美人儿。当年施常风去江西做生意,在茶坊闲聚,她恰巧手提一篮水蜜桃路过,秋日阳光斜穿过她透水的明眸,那一对瞳孔都是金褐色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因被过路马车碰撞,桃子落得到处都是,他出来替她捡,她红着面,脖子都是粉的,二人默默无语捡了半篮未碰破皮的桃子,随后便有些“生死相许”的味道。所以施常风擅自将朱芳华带回上海的时候,施逢德一丁点儿没有惊讶,这女子确是施家容得下的。
那个辰光,唯独施常云在旁冷笑,只说了一句,便教一家人都在饭桌上放下了筷子。
他说:“但凡太美貌的人,都不会善良,无论男女。”
此后两年里,朱芳华便将施常云视作一个心结,每日求神祈佛他能早日成婚,搬出去住,何况施老爷也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未曾想事情发展到最后,竟是这样的血淋淋。
她至今仍记得那个小阳春天气,她从施常风那里拿了两千块,要出去买件皮草。刚走到前花园里,便觉面上沾了一颗湿湿的东西,以为是下雨,便有些恼。抬起头来看天,手指不由得去抹滴在鼻尖的液体,这才发现雨是红的。遂听见头顶传来的惨叫,抬头看去,她的丈夫已血肉模糊。她刹那间似被抽干了脑髓,已无从思想,连发出声音都已是难事。待清醒过来时,喉咙已火烧火燎,将她带回屋里的娘姨说当时她只是一个劲儿干嚎,怎么都劝不住。
事到如今,她才想清楚当初要嚎的是什么话,便是那一句:“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我讨厌你。”施常云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在饮一口茶,慢条斯理,绝无半丝邪意。
她被这一记回答彻底击碎,于是又问:“在床上的时候也一样讨厌?”
“嗯。”他点头,“一样讨厌。”
“那又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大哥?”她眼球干干的,已落不下泪来。
他却保持残忍的悠闲与坦荡,口中甚至轻轻哼起小调:“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她站起来,离开的姿势形同鬼魅。这“鬼魅”恰与杜春晓擦肩,她们互相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各自奔向目的地。这二人外貌气韵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却似被某种相同的、微妙的情愫控制,于是吐息都变得有些合拍起来。
所以杜春晓坐下的瞬间,竟让施常云有些目眩神迷。
“你连秦亚哲家的那只鬼都没捉住,还敢来见我?”施常云虽在摆弄指甲,却难掩眼底里的高兴,他喜欢见到这个女人。
“你放心,只要毕小青还活在世间,就一定能捉到。”她轻笑,燃起一支香烟。
“去见了斯蒂芬么?”
她点头,将烟雾埋进身体深处,似要埋掉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
他露出豺狼一般的冷笑,嘴边即刻挤出几道弧线皱褶:“你应该晓得自己逃不开他的,对不对?”
她漠然地吐出一口烟,此时才似是有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女人味,风情里饱含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