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吉尔地产(第3/9页)

“狼人可不是这种见好就收的类型,”雷布思肯定地说,“他会继续作案,因为他已经丧心病狂了。难道你没注意凶手作案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里河桥一案之后,他马上又犯案了,只是我们还没找着尸体罢了。他已经丧心病狂了,乔治。”弗莱特像看笑话一样看着雷布思,但雷布思一副非常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是说真的。”

弗莱特站起来,朝窗户走过去:“也可能狼人根本不是凶手。”

“可能吧。”雷布思点点头。

“如果克拉福德小姐不愿向媒体公开一切呢?”

“那也没关系,我们还是将消息透露给新闻媒体,我们还是对外宣称我们已经了解了案犯的具体面貌。”

弗莱特转过身来,“你相信她说的话,你不觉得她可能是个骗子?”

“她可能是个骗子,但我认为她应该不是个骗子,她说的经过还是很可信的。她描述的细节有些模糊,反而显得真实。这事都过去三个月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核实核实。”

“是的,我很愿意去一辨真伪。”弗莱特的语气不偏不倚,不带一丝感情,这个案子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了,“我想了解了解她的社会背景、现状、朋友们、病史和家庭情况。”

“我可以让丽莎给她做些心理测试吗?”雷布思又提议道,不像是在开玩笑。弗莱特淡淡地笑了。

“没必要了,核实我刚才提到的那几个方面就好。拉上莱姆,让他也跟进,就不会碍着我们的事了。”

“这么说你不太喜欢他啊?”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不喜欢他了?”

“有意思,莱姆说你对他视如己出。”

刚才的紧张气氛很快就没有了,雷布思觉得他又小胜了一局。相视一笑,他们都不喜欢莱姆,这点倒是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你是个很好的警察,约翰。”弗莱特说。雷布思尽管觉得自己是个好警察,但还是脸红了。

“老家伙,闪开吧。”他答道。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弗莱特说,“我昨天不是要你回家嘛。你现在有没有要卷铺盖回家的想法呢?”

“一点都没有。”雷布思答道。弗莱特停顿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好,”他说,“很好,暂时。”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雷布思,说:“约翰,你得听话,不能自行其是。这是我的地盘。我必须知道你的一切行踪和目的。”弗莱特拍拍自己的头,说,“我得知道案件的进展,明白我的要求了吧?”

雷布思点点头:“好啦,乔治,没问题。”但他心里却在暗自祈祷弗莱特千万别事无巨细地过问。雷布思向来喜欢独自工作,可是他觉得,除了考克尼地区的警察有喜欢和同事称兄道弟的传统,弗莱特还因为别的原因而想和自己亲密无间。而且,狼人也有是警察的可能,目前没有谁能摆脱嫌疑,无一例外。

雷布思又打了丽莎的电话,但还是没有人接听。午餐的时候,他一直在站台闲晃,然后碰到了乔伊·伯纳特,他在伦敦的第一晚就是被这个警察拦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伯纳特开始还很谨慎,然后他才认出了雷布思:“哦,好啊先生。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是您的相片吗?”

雷布思点点头。“这里不是你的管辖区吧?”他问道。

“嗯,不是的先生。我只是路过罢了,为了送个犯人过来。跟您合照的那女人,她看上去有点——”

“你开车过来的是吗?”

伯纳特又有点谨慎了,“是啊先生。”

“你要回城里去吧现在?”

“是的,我回西区,先生。”

“很好。你不介意让我搭个顺风车吧?”

“呃,当然不介意了先生。”伯纳特露出了一个十分不令人信服的微笑,那种笑容简直比花样游泳队员的职业笑容还僵硬。在准备出发的时候,他们碰上了莱姆。

“牙齿不抖了啊?”他问,但是雷布思实在没情绪接他的话。莱姆还不死心,又接着问,“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这样的一个小问题从他嘴里出来就像是在威胁。雷布思停了下来,转过身径直走向他,他们的脸差不多就隔着几英寸的距离了。

“关你什么事,莱姆。没错,我是要去一个地方。”然后雷布思又转过身去跟上了伯纳特。莱姆看着他们离开,咧开半张嘴嘲讽地笑着。

“注意点!”他大声喊,“需要打个电话让酒店来帮你提行李吗?”

雷布思回了他一个双手敬礼的手势,一边大步流星向前走,然后小声说了句“去你大爷”。伯纳特听见了。

“先生,你说什么?”

“没什么,”雷布思说,“什么都没说。”

他们花了半小时才到达布鲁姆斯伯里,所有的二层楼都装饰着蓝色的环形板,纪念作家罗素一家人曾经在这里生活。雷布思认出了其中一些名字,最后他找到了要找的那栋楼,然后就跟伯纳特挥手道别。

他来到高尔街社区大学的心理学部。当时正是午后一点,那儿好像只有一个女秘书在这个时间接待来客,她上前询问雷布思是否需要帮助。

“我想是的,”他说,“我在找丽莎·弗雷泽。”

“丽莎?”女秘书的口气有些迟疑。“哦,丽莎啊。原谅我,我恐怕不能帮到您了。我大概一周没见着她了。你可以试试去图书馆,或者狄龙。”

“狄龙?”

“是个书店啦,就在转角。丽莎经常在那待着。她喜欢书店。或者大英图书馆。只是有可能哦。”

雷布思带着一丝疑惑离开了那栋楼。那女秘书看起来很怪,好像有些距离感,整个人看上去不大清醒。可能是他多想了,也许他开始怀疑一切了。他找到那个书店走了进去。说它是个店子似乎有些不准确,狄龙非常大。他在一面墙那看了看,关于心理学的书籍在三楼。书太多了,一个人活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读完这些书。他尽力不去瞧这些书,而是往过道里走去。一旦他仔细看看,就会产生浓厚的兴趣,如果兴趣来了,他就会买些回去。家里已经有50多本书了,就在床头摆着,等他放长假的时候才能撇开警务工作然后专注地读它们。他喜欢收藏书籍,这只是他其中一个兴趣。他并不是为了收藏而收藏,不会去特意买初版本,或者作者签名版本。大多数时候,他就是买平装而已。如果内容不对他的胃口,是什么版本的又有什么所谓。而且他的兴趣广泛,什么内容的都可以读。

所以他假装自己正穿着白袍,思考着普通人和非普通人的区别,然后走到了心理学书籍区域。这是个和别的房间相连的房间,但是丽莎不在里面。然而,他确实又找到一处地方,那儿放着毫无疑问是她看过的书籍。那些书就在收银桌子边的一层隔板上,关于犯罪方面的,有一本她曾借过他的也在那儿。他拿起那本然后翻过去看了看价格。雷布思随即惊愕了,又看了一次。很贵呢!连精装本都不是!看样子学术书籍确实收费过高。实在奇怪:难道那些学生,那些读者们都能承受得起?这得找个心理学家来解释解释了,或者找个精明的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