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痛苦屋(第2/4页)
“那还用说,但我们觉得应该没关系。大家都知道这男的是怪人,酗酒成瘾又没什么自制力。你也知道这种人。”
“这倒是。”
哈利立刻抬头,正好看到哈尔沃森收起笑容。
几乎每个警察总署的人都知道哈利有酗酒问题。现在,酗酒已经不足以作为遣散人民公仆的理由,但仍然不允许在上班时间喝得烂醉。上一次哈利故态重演时,上面已经有人提出要开除他,但比雅尼·莫勒,就是犯罪特警队队长,执意把哈利收进保护伞下,恳求看在特例的分儿上通融一次。这个特例就是咖啡机上那张照片中的女人——爱伦·盖登。爱伦是哈利的搭档和密友,她在奥克西瓦河河畔的小路被人用球棒活活打死。哈利勉强振作起来,但这个伤口仍隐隐作痛。尤其是这个案子在哈利眼中,一直还有疑点尚未澄清。哈利和哈尔沃森找到新纳粹分子斯维尔·奥尔森涉案的鉴定证据时,汤姆·沃勒警监立刻前往奥尔森住处逮捕他。奥尔森显然朝汤姆开了一枪,汤姆为求自保开枪还击,一枪击毙了他。至少汤姆的报告上是这么写的,而枪击现场和独立警察机构的调查都没有异议。另一方面,奥尔森杀害爱伦的动机始终不明,除了因为他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导致奥斯陆近年来枪支泛滥,而爱伦正好握有证据之外。但奥尔森不过是个喽啰,警方对这件谋杀案的幕后主使依旧毫无线索。
哈利在顶楼的密勤局短暂客串了一阵,又申请调回犯罪特警队,调查爱伦·盖登的案子。密勤局听到他要调离,高兴都来不及,莫勒也乐意让他重返六楼。
“我上去一下,把这个给艾弗森。”哈利嘀咕着,扬了扬那卷VHS录像带,“他想跟那个新来的模范生一起看。”
“哦?是谁?”
“一个今年暑假才从警察学校毕业,而且光看录像带就侦结掉三件抢劫案的女人。”
“哇!漂亮吗?”
哈利叹口气:“你们这些年轻人脑袋里就不能装点别的吗?我希望她真有能力,别的我都不管。”
“确定是个女的?”
“隆恩夫妇为了好玩给儿子取名贝雅特,也不是不可能啦。”
“我有预感,她很好看。”
“最好不要。”哈利说着习惯性地低了低身子,把他那一百九十二厘米的身躯移出了门框。
“为什么?”
哈利在走廊上大喊:“好警察都很丑。”
贝雅特·隆恩给人的第一印象很普通。她不丑,甚至有人说她像个布娃娃,但那大半是因为她的小:脸、鼻子、耳朵和身体都小。她最突出的特征是苍白,肤色和发色都很淡,让哈利不由得想起他和爱伦从邦恩峡湾捞上来的一具尸体。不过贝雅特跟那具女尸不同,哈利觉得只要他回过头几秒钟,就会忘记贝雅特的长相。但她大概也不介意吧,因为她的自我介绍含糊不清,一只潮湿的小手被哈利握了一下又马上抽了回去。
“霍勒警监是这栋楼的传奇人物。”卢纳·艾弗森组长背对他们站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他们面前的灰色铁门上方有个铭牌,用哥德体写着“痛苦屋”。下方还有一行字:五〇八会议室。“没错吧,霍勒?”
哈利没有回答。他对艾弗森心里所想的“传奇”再清楚不过。艾弗森认为哈利是警力中的瑕疵,早在几年前就该被革职,他对这个看法也从不刻意掩饰。
艾弗森终于把门打开,他们走进去。痛苦屋是抢劫案组用来研究、剪辑和拷贝录像带的地方,房间中央有张大桌子和三个工作区,没有窗户,四壁全是架子,上面放满录像带、十几张通缉劫匪的海报,一面墙上有个大屏幕,一张奥斯陆地图和几个成功缉捕劫匪后得到的战利品,例如门边的墙上那两只剪下的羊毛袖子,上面还开了眼睛和嘴巴的洞。除此之外,这房间里还有灰色的电脑、黑色电视屏幕、录像带和DVD播放机,以及几台哈利不认识的机器。
“犯罪特警队从这卷带子里看出了什么?”艾弗森一屁股坐进其中一张椅子。
“一点东西。”哈利说着走向一个录像带架。
“一点东西?”
“不多。”
“真可惜你们没人来听我去年九月在餐厅的那场演讲。如果我没弄错,局里每个部门都派代表来了,就缺你们。”
艾弗森很高,手长脚长,一对蓝眼睛上面是一撮波浪般的金色刘海。他的五官颇具Boss那种德国品牌男模的特色,加上他总在夏日午后打网球,也许还去健身房做点日光浴,好让自己维持着古铜色的肌肤。总之,卢纳·艾弗森是多数人眼中的型男,也巩固了哈利认为警察的长相和工作能力成反比的理论。不过,艾弗森把自己欠缺的办案能力,以政治敏感和在同僚中缔结盟友来弥补。此外,艾弗森有一股天生的自信,也让很多人误以为是领导能力,然而这股自信其实是建立在他的自我感觉良好上。这个特点也不可避免地使他节节高升,甚至成了哈利的上司。哈利原本不觉得让蠢才登上高位、远离办案过程有什么不妥,但碰上艾弗森这种人却有危险,因为他们动不动就以为,自己应该干涉或指使那些真正知道该怎么办案的人。“我们错过了什么吗?”哈利手指摸过录像带标签上的手写小字。
“大概没有吧。”艾弗森说,“除非你对破案的细节感兴趣。”
哈利成功压下了那股冲动,没说他缺席是因为去听过几次演讲的同事都说,艾弗森这样耀武扬威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自从他当上抢劫案组组长,银行抢劫案的破案率已经从百分之三十五上升到百分之五十,却从头到尾没提他获得任命恰巧是在组里人手加倍、探员扩编,而且最差劲的探员——艾弗森自己——正好走人之际。
“我是挺感兴趣。”哈利说,“那么,请告诉我你是怎么侦破这件案子的。”他取出一卷带子,大声念出标签上面的字,“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曼格鲁市北欧储蓄银行。”
艾弗森大笑。“乐意之至。我们靠传统手法逮到了作案人。他们在亚纳布区的垃圾场换车逃走,还放火烧掉丢弃的车辆。但车子没完全烧毁,我们找到其中一名劫匪的手套和DNA,再与探员看完录像带后认为可能有嫌疑的几名劫匪比对,结果其中一人完全符合。那个白痴朝天花板开了一枪,被判四年监禁。霍勒,还有哪里不清楚吗?”
“嗯。”哈利把玩着那卷带子,“是哪种DNA?”
“我说过了,符合的DNA。”艾弗森的左眼眼角开始抽动。
“对,但是是哪里的DNA呢?死皮,指甲,还是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