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辣椒(第3/3页)
“不会吧。”
“真的。”哈利低下头,等调匀了呼吸才说,“世界上只有大约一百个像她这样的例子。古德蒙森说她在警察学校做过测验,打败了几个知名的面部识别程序。这女人根本就是会走路的人脸数据库。要是她问你,我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相信我,那绝对不是搭讪。”
“哇塞。她来警察局做什么?拜托,她有特异功能啊。”
哈利耸耸肩:“你记得八十年代在瑞恩区的银行抢劫案中被枪杀的那个警员吗?”
“那时我还没进来。”
“银行被抢时,他刚好在附近,由于他是第一个抵达现场的人,他就走进银行去协商,什么武器都没带。他在一阵乱枪扫射中被杀死,劫匪到现在都没抓到。后来警察学校拿这件事当教材,说明要突袭银行劫匪就不该这么做。”
“应该等待支援,不能跟劫匪对峙,或让自己、银行员工甚至劫匪暴露在不必要的危险中。”
“对,课本上是这么说的。怪的是,他是当时警方最优秀、最有经验的调查员尤根·隆恩,也就是贝雅特的父亲。”
“噢。所以你认为她加入警局是这个原因?因为她父亲?”
“有可能。”
“她漂亮吗?”
“还不错。多远了?”
“刚过二十四,还剩六。你呢?”
“二十二,你知道我会赶上的。”
“这次可不行。”哈尔沃森说着加快了速度。
“我会的,因为现在是上坡,我开始发威,你会因为太紧张而抽筋,你每次都这样。”
“这次不会。”哈尔沃森说着更用力地踩踏板,发际线开始渗出一滴汗珠。哈利笑着,俯下身靠近车把。
比雅尼·莫勒看一下太太玛格丽特给他的购物单,又看一下架上那些他以为是香菜的东西。去年冬天他们从普吉岛度假回来以后,玛格丽特就爱上了泰国菜。但面对这些每天从曼谷搭飞机来到格兰斯莱达街上的巴基斯坦杂货店的各式蔬菜,这位犯罪特警队队长仍惴惴不安。
“老板,那是青椒。”耳边有个声音响起,比雅尼·莫勒转身看到哈利那张通红的、满是汗水的脸。“几根这个再加几片姜,就可以煮泰式酸辣汤了。你的耳朵会冒烟,但你会排出大量的汗。”
“看来你已经试过了嘛,哈利。”
“只是跟哈尔沃森玩了一趟自行车比赛。”
“是吗?你手里的是什么?”
“日本辣椒,一种小红辣椒。”
“我不知道你也会做菜。”
哈利困惑地望着那袋辣椒,好像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对了,老板,正好遇见你,我们有点状况。”
莫勒感觉头皮一阵发麻。
“不知道是谁决定让艾弗森主导波克塔路的杀人案,但这样真的不行。”莫勒把购物单放进菜篮,“你们两个共事多久了?两天?”
“老板,那不是重点。”
“哈利,你这辈子就不能好好办一次事,让其他人决定该怎么安排吗?试着不要跟大家作对,不会造成什么永久伤害。”
“老板,我只想尽快解决这件案子,这样我才能开始调查下一件。”
“这我知道,但那件案子我给了你两个月,你调查的时间都超过很久了。哈利,我没办法把时间和资源用在私人考虑和情绪因素上。”
“老板,她是我的搭档。”
“这我知道!”莫勒低吼。他忽然止住,看了看四周,然后稍微压低了声音,“哈利,你到底有什么情况?”
“那些人习惯对付劫匪,艾弗森对有建设性的意见完全不感兴趣。”想到哈利所谓的“有建设性的意见”,莫勒忍不住笑了。
哈利靠上前,连珠炮似的说:“老板,发生谋杀案的时候,我们第一个会问的问题是什么?我们会问为什么,动机是什么。可是在抢劫案组,他们认为动机就是钱,而不会再问什么。”
“那么你认为动机是什么?”
“我还没想法。重点是他们的办法完全错误。”
“哈利,他们的办法只是有所不同,不同。我得快点买好菜、赶回家,所以快说你有什么事。”
“我要你跟有关的人谈一谈,好让我能跟另一个人单独作业。”
“退出调查小组吗?”
“同步调查。”
“哈利!”
“我想跟贝雅特·隆恩合作,这样她跟我才能重新开始。艾弗森已经快陷进……”
“哈利!”
“干吗?”
“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哈利调整了身体重心:“我没法跟那只微笑的鳄鱼合作。”
“你说艾弗森吗?”
“我会做出十分愚蠢的事。”
莫勒的眉毛蹙起,在鼻梁顶端形成一个黑色的V字:“你在威胁我?”
哈利把一只手放在莫勒肩头:“老板,就帮这么一次。我再也不会请你帮忙了,再也不会了。”
莫勒低吼一声。这些年来,他放着资深同事给他的善意职业规划不走,而替哈利出头,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大家都要他跟哈利保持距离,说他是一门管不住的大炮。哈利身上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总有一天他会做出错得离谱的事。然而,不知道怎么搞的,他和哈利目前为止总能化险为夷,让别人没法拿他们开刀。但这只是目前的状况。最耐人寻味的问题却是:他为什么要一再忍耐呢?他看着面前的哈利。这个醉鬼、麻烦人物、叫人受不了又自大的顽固分子。同时也是他手下除了汤姆以外最优秀的调查员。“哈利,你最好少管闲事。否则我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懂了吗?”
“懂,老板。”
莫勒叹口气:“我明天会跟总警司和艾弗森开会。我们只能走着看了,我什么都不保证,听到了吗?”
“是,老板。请代我问候你太太。”哈利扭头就往出口走,“香菜在最左边底层的架子上。”
莫勒站着,望着那只菜篮。他现在想起为什么了。他喜欢这个醉鬼、不听话又顽固的混蛋。